濂溪区2023年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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濂溪区2023年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公示

根据《 (略) 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供水责任人和联系电话更新公示工作的通知》(赣水办农水函〔2023〕16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公示如下:

一、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责任人:陶宇俊濂溪区人民政府区长

联系电话:0792-*

职责:统筹负责全区范围内农村饮水安全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管理机构、人员和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经费落实工作,明确有关部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职责分工。

二、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

责任人:吴宜军濂溪区水利局局长

联系电话:0792-*,*

职责:负责抓好农村饮水工程规划、项目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和组织实施,指导、监管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工作。

三、农村饮水监督电话

区水利局监督电话为0792-*,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7:00,*@*63.com,主要受理濂溪区范围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和运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四、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主体监督电话

责任人:贺骏辉

联系电话:0792-*

职责:负责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主体具体工作。

五、小型集中供水工程管理责任电话

附:濂溪区小型集中供水工程责任人电话

根据《 (略) 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供水责任人和联系电话更新公示工作的通知》(赣水办农水函〔2023〕16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公示如下:

一、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责任人:陶宇俊濂溪区人民政府区长

联系电话:0792-*

职责:统筹负责全区范围内农村饮水安全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管理机构、人员和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经费落实工作,明确有关部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职责分工。

二、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

责任人:吴宜军濂溪区水利局局长

联系电话:0792-*,*

职责:负责抓好农村饮水工程规划、项目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和组织实施,指导、监管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工作。

三、农村饮水监督电话

区水利局监督电话为0792-*,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7:00,*@*63.com,主要受理濂溪区范围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和运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四、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主体监督电话

责任人:贺骏辉

联系电话:0792-*

职责:负责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主体具体工作。

五、小型集中供水工程管理责任电话

附:濂溪区小型集中供水工程责任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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