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砺河磨具科技有限公司砂轮加工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江苏新砺河磨具科技有限公司砂轮加工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建设单位 | 江苏新 (略) |
项目名称 | 砂轮加工制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新坝镇南自路29号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镇江 (略) |
项目概况 | 江苏新 (略) 成立于2008年9月,是一家专业从事磨具磨料的生产企业。原公司地 (略) 新坝镇宜禾路1198号,环保手续齐全。(2018年江苏新 (略) 委托第三方编制“年产100吨树脂砂轮机3万片钎焊砂轮加工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略) 环境保护局批复文件,批文号:扬环审〔2017〕106号;2019年初对该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文号:扬环验〔2019〕3号;2020年申报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27G001Y。)2022年5月,由于原厂房房租到期,车间面积略显拥挤,从长远发展考虑,江苏新 (略) 将生产项目搬迁 (略) 新坝镇南自路2 (略) (略) 的闲置厂房。投资100万元,利用现有厂房,购置压机、烘箱等设备,用于砂轮加工制造,预计年产5万片砂轮。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运营期环境影响: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 运营期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雨水经厂区雨水管网 (略) 政雨水管网。项目热压工序模具使用后需用冷却水进行冷却,冷却水利用循环冷却塔系统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沙家港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污水接管标准执行沙家港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以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表1B标准。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的排放,确保废气的处理效率和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项目混料粉尘(颗粒物、氟化物)、热压、缠绕、硬化废气(NMHC、酚类)排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相关标准。厂房外NMHC同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2标准。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限值。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等过程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3年第36号)〔2023年7月1日起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以及《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 (略) 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试行)》(苏环办[2021]290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执行;一般工业废弃物的贮存、处置应参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文件的相关要求执行。 |
公众参与情况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行政审批科固定电话:0511-* ? 通信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 2023年7月6日至2023年7月12日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建设单位 | 江苏新 (略) |
项目名称 | 砂轮加工制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新坝镇南自路29号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镇江 (略) |
项目概况 | 江苏新 (略) 成立于2008年9月,是一家专业从事磨具磨料的生产企业。原公司地 (略) 新坝镇宜禾路1198号,环保手续齐全。(2018年江苏新 (略) 委托第三方编制“年产100吨树脂砂轮机3万片钎焊砂轮加工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略) 环境保护局批复文件,批文号:扬环审〔2017〕106号;2019年初对该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文号:扬环验〔2019〕3号;2020年申报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27G001Y。)2022年5月,由于原厂房房租到期,车间面积略显拥挤,从长远发展考虑,江苏新 (略) 将生产项目搬迁 (略) 新坝镇南自路2 (略) (略) 的闲置厂房。投资100万元,利用现有厂房,购置压机、烘箱等设备,用于砂轮加工制造,预计年产5万片砂轮。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运营期环境影响: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 运营期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雨水经厂区雨水管网 (略) 政雨水管网。项目热压工序模具使用后需用冷却水进行冷却,冷却水利用循环冷却塔系统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沙家港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污水接管标准执行沙家港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以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表1B标准。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的排放,确保废气的处理效率和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项目混料粉尘(颗粒物、氟化物)、热压、缠绕、硬化废气(NMHC、酚类)排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相关标准。厂房外NMHC同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2标准。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限值。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等过程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3年第36号)〔2023年7月1日起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以及《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 (略) 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试行)》(苏环办[2021]290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执行;一般工业废弃物的贮存、处置应参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文件的相关要求执行。 |
公众参与情况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行政审批科固定电话:0511-* ? 通信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 2023年7月6日至2023年7月12日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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