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天一阁·月湖景区品质提升项目立项的复函
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天一阁·月湖景区品质提升项目立项的复函
(略) 天一阁·月湖景区管理办公室:
你单位《 (略) 天一阁·月湖景区管理办公室关于要求批复天一阁·月湖景区品质提升项目立项的函》(海景办〔2023〕2号)收悉,根据《海曙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海政发〔2020〕67号)及相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天一阁·月湖景区品质提升项目。现将有关事宜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天一阁·月湖景区品质提升项目
二、项目统一编码:2304-*-04-01-*
三、项目地址:本项 (略) 海曙区天一阁·月湖景区。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包括月湖排水工程、园林景观提升工程及其他提升项目。排水工程包含月湖污染源处理工程和蒋宅排涝工程;园林景观提升工程包含金蕊堂区域、芙蓉舫区域景观提升、城市书房风貌提升等;其他景区提升项目包含雕塑景观小品项目、景区门禁系统采购及安装运维项目、电子屏采购安装项目、文明标识牌采购安装项目、蒋宅房屋安全监测项目等。
五、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1044.9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66.12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129.07万元,预备费49.76万元。资金来源:由财政资金统筹解决。
六、项目建设周期:本项目建设工期为5个月,计划于2023年8月开工,2023年12月完工。
七、同意招标方案: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变更已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我局重新核准。
本项目如涉及办公用房或业务技术用房,须严格按相关规定报批;涉及使用专项债或中央资金等,须严格按照投向领域等相关规定执行;本项目开工建设,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征拆、土地、规划、环保等建设条件;不符合规定的建设条件的,不得开工建设。
特此函复。
附件.doc: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
(略) 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6月29日
(略) 天一阁·月湖景区管理办公室:
你单位《 (略) 天一阁·月湖景区管理办公室关于要求批复天一阁·月湖景区品质提升项目立项的函》(海景办〔2023〕2号)收悉,根据《海曙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海政发〔2020〕67号)及相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天一阁·月湖景区品质提升项目。现将有关事宜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天一阁·月湖景区品质提升项目
二、项目统一编码:2304-*-04-01-*
三、项目地址:本项 (略) 海曙区天一阁·月湖景区。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包括月湖排水工程、园林景观提升工程及其他提升项目。排水工程包含月湖污染源处理工程和蒋宅排涝工程;园林景观提升工程包含金蕊堂区域、芙蓉舫区域景观提升、城市书房风貌提升等;其他景区提升项目包含雕塑景观小品项目、景区门禁系统采购及安装运维项目、电子屏采购安装项目、文明标识牌采购安装项目、蒋宅房屋安全监测项目等。
五、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1044.9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66.12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129.07万元,预备费49.76万元。资金来源:由财政资金统筹解决。
六、项目建设周期:本项目建设工期为5个月,计划于2023年8月开工,2023年12月完工。
七、同意招标方案: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变更已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我局重新核准。
本项目如涉及办公用房或业务技术用房,须严格按相关规定报批;涉及使用专项债或中央资金等,须严格按照投向领域等相关规定执行;本项目开工建设,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征拆、土地、规划、环保等建设条件;不符合规定的建设条件的,不得开工建设。
特此函复。
附件.doc: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
(略) 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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