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7日拟作出环石福建新材料光伏玻璃石英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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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7日拟作出环石福建新材料光伏玻璃石英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环石(福建)新材料光伏玻璃石英砂建设项目

(略) 延平区水东大洲岛

环石(福建) (略)

福州庆林 (略)

年产20万吨光伏玻璃高纯砂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废水防治措施

应在施工场所内建设临时沉淀池,对本项目的施工生产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喷洒降尘。施工场地不设排污口。在施工期间需做好厂区内的截水沟,并在厂区最低处设置雨水沉淀池收集雨水,防止厂内的泥沙随着雨水流入河中。

2.施工期废气防治措施

尽量使用商品混凝土,以减少水泥粉尘污染。建筑材料运输车辆,应控制装载量,砂土、水泥、碎石等易起尘的物料要加盖篷布、控制车速,防止物料洒落和产生扬尘。控制施工车辆的行驶速度,并对汽车行驶路面勤洒水。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洗车台或清洗水枪等冲洗设备将车轮洗干净,防止汽车轮胎将泥土带至其它路上。焊接现场必须保持良好的通风条件,以保持焊接现场的良好的环境空气质量。

3.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效率高、噪声低的施工机械设备和大型运输车辆进入工地施工,高噪声作业内容(打桩、混凝土搅拌等)应尽量不安排夜间、午休时间进行。运输车辆尽量在昼间工作,以免进出园区对附近居民夜间受交通噪声的干扰。若确需在夜间运输,经过附近村庄时应限制车速和鸣号。

4.施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产生的建筑垃圾应集中堆放,尽可能回用于其他建筑工地填方。不能利用的应及时统一运往指定地点进行处置。同时建筑垃圾堆放地周围建立简易的防护围带,以防止垃圾的散落;施工生活垃圾应设置垃圾桶集中收集,设立专门的容器加以收集,并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运营期环保措施

1.废气治理措施

(1)生产工艺废气经碱喷淋装置处理后排放。

(2)锅炉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3)水泥、石灰料仓运输储存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4)光伏玻璃高纯砂破碎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2.废水治理措施

(1)光伏玻璃高纯砂产品酸洗脱水废水通过“pH调节+絮凝沉淀”处理工艺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线,不排放至外环境。

(2)湿法球磨废水采用“絮凝沉淀+板框压滤”处理。

3.噪声治理措施

合理布局生产设备,采用配置低噪声设备;其次是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消声、吸声、减振等措施。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一般工业固废主要有沉淀废渣、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边角料、不合格品等均回用于生产中。原料废弃包装、废树脂均收集至固废间定期交于厂家回收;碱喷淋废渣、炉渣均外售综合利用。

(2)废机油等危险废物,集中贮存在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处置和日常管理应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要求实施。

一、公示时间:2023年7月7日-2023年7月14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环石(福建)新材料光伏玻璃石英砂建设项目

(略) 延平区水东大洲岛

环石(福建) (略)

福州庆林 (略)

年产20万吨光伏玻璃高纯砂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废水防治措施

应在施工场所内建设临时沉淀池,对本项目的施工生产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喷洒降尘。施工场地不设排污口。在施工期间需做好厂区内的截水沟,并在厂区最低处设置雨水沉淀池收集雨水,防止厂内的泥沙随着雨水流入河中。

2.施工期废气防治措施

尽量使用商品混凝土,以减少水泥粉尘污染。建筑材料运输车辆,应控制装载量,砂土、水泥、碎石等易起尘的物料要加盖篷布、控制车速,防止物料洒落和产生扬尘。控制施工车辆的行驶速度,并对汽车行驶路面勤洒水。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洗车台或清洗水枪等冲洗设备将车轮洗干净,防止汽车轮胎将泥土带至其它路上。焊接现场必须保持良好的通风条件,以保持焊接现场的良好的环境空气质量。

3.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效率高、噪声低的施工机械设备和大型运输车辆进入工地施工,高噪声作业内容(打桩、混凝土搅拌等)应尽量不安排夜间、午休时间进行。运输车辆尽量在昼间工作,以免进出园区对附近居民夜间受交通噪声的干扰。若确需在夜间运输,经过附近村庄时应限制车速和鸣号。

4.施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产生的建筑垃圾应集中堆放,尽可能回用于其他建筑工地填方。不能利用的应及时统一运往指定地点进行处置。同时建筑垃圾堆放地周围建立简易的防护围带,以防止垃圾的散落;施工生活垃圾应设置垃圾桶集中收集,设立专门的容器加以收集,并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运营期环保措施

1.废气治理措施

(1)生产工艺废气经碱喷淋装置处理后排放。

(2)锅炉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3)水泥、石灰料仓运输储存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4)光伏玻璃高纯砂破碎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2.废水治理措施

(1)光伏玻璃高纯砂产品酸洗脱水废水通过“pH调节+絮凝沉淀”处理工艺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线,不排放至外环境。

(2)湿法球磨废水采用“絮凝沉淀+板框压滤”处理。

3.噪声治理措施

合理布局生产设备,采用配置低噪声设备;其次是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消声、吸声、减振等措施。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一般工业固废主要有沉淀废渣、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边角料、不合格品等均回用于生产中。原料废弃包装、废树脂均收集至固废间定期交于厂家回收;碱喷淋废渣、炉渣均外售综合利用。

(2)废机油等危险废物,集中贮存在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处置和日常管理应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要求实施。

一、公示时间:2023年7月7日-2023年7月14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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