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城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2023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作业服务组织和第三方作业质检单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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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城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2023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作业服务组织和第三方作业质检单位的公告

(略) 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 (略) 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冀农财发【2023】7号附件2-32)文件要求和《2023年临城县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为做好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拟招选10家左右作业服务组织和1-2家第三方作业质检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实施内容

(一)玉米服务作业。在东镇镇、鸭鸽营乡、临城镇、黑城镇、西竖镇、石城乡等乡镇实施23万亩的玉米收获或秸秆还田、玉米“大喇叭口期”一喷多效(用于防治锈病、钻心虫、蚜虫及营养调节)两个环节服务,玉米收获或秸秆还田环节每亩补助15.85元左右,玉米“大喇叭口期”一喷多效环节每亩补助10.15元左右,共计补助598万元。

(二)小麦服务作业。在东镇镇、鸭鸽营乡、临城镇、黑城镇、西竖镇、石城乡等乡镇实施15.1万亩小麦旋耕、小麦播种两个环节服务作业,小麦旋耕环节每亩补助15元左右,小麦播种环节每亩补助5元左右,共计补助302万元。

二、遴选资格条件及要求

(一)作业服务组织

1、应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且已经注册登记取得法人资格,营业执照中包括农机服务等与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相关的业务范围。没有注册登记,或者虽已办理登记但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个体工商户不在范围内;

2、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其他相关能力。各类机械经过年审,农机操作人员证照齐全;

3、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4、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社会化服务组织在“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纳入平台管理;

5、作业服务组织信用良好,经营正常,法人及成员征信良好;

6、安装北斗等远程作业监测终端应用或智能信息系统,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参与项目的作业量而不误农时,并委托独立第三方质检机构开展社会化服务项目质检;

7、具有与服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及必备的办公设施,满足日常工作、经营及培训,办公区域内干净整洁,制度上墙。有较强的辐射带动力,能有效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进程;

8、具有留存托管服务档案、收集各类信息及管理保存能力,所有留存档案必须在3年以上。

具备以上条件的服务组织,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项目区所在乡镇的服务组织、具备服务条件的各级示范性社会化服务组织以及成员较多、营业额较大的服务组织。

(二)第三方作业质检单位

1、“第三方”质检资质条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具有农业工程质量检测、农业作业质量检测、农业生产技术粮食作物防治检测服务、质检人员服务对象作业核实等相关事项。质检人员10人以上,服务实施情况质检必须规范;

2、质检作业要求:所有作业机械需安装监控作业系统,监控平台出具合格作业数据作为质检的依据。机械作业质量、面积达到标准要求,群众满意度高;

3、质检责任:“第三方”应履职尽责,客观、公正、务实、

高效做好项目质量监督,对出具质检报告真实性负责,对“第三方”弄虚作假、私改数据问题,一经发现,将严格按照合同要求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其它事项

(一)只接收纸制版资质材料报名。

(二)报名地址:临城县农业农村局308室

(三)联 系 人:张荣连

(四)报名咨询电话:0319-*

(五)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7月21日17:30

临城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14日

附件:

XXX(实施主体)2023年临城县

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临城县xxx(实施主体)编制

年  月  日


XXX(实施主体)临城县

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一、实施主体基本情况

主要包括实施主体成立时间、现有农机具数量(台、马力)、从事的主要服务产业和环节、服务能力,近两年开展服务的情况。

二、项目目标

通过项目的实施,带动当地农户集中连片发展现代农业、促进适度规模经营等情况。

三、项目实施内容

(一)确定实施区域和支持产品、环节。包括补助什么作物品种、那几个关键环节和涉及到的具体内容、实施面积、服务价格、财政补贴数额、补贴占服务价格的比例、每亩作物单季补助标准等,以及涉及到的作业乡村地点、时间任务节点安排等。

(二)制定标准。托管服务应达到的标准。

四、工作措施

主要包括项目组织工作的落实、服务方式和服务机制等内容。

五、有关材料

包括项目区位置示意图、反映服务内容的图表资料等。


(略) 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 (略) 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冀农财发【2023】7号附件2-32)文件要求和《2023年临城县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为做好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拟招选10家左右作业服务组织和1-2家第三方作业质检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实施内容

(一)玉米服务作业。在东镇镇、鸭鸽营乡、临城镇、黑城镇、西竖镇、石城乡等乡镇实施23万亩的玉米收获或秸秆还田、玉米“大喇叭口期”一喷多效(用于防治锈病、钻心虫、蚜虫及营养调节)两个环节服务,玉米收获或秸秆还田环节每亩补助15.85元左右,玉米“大喇叭口期”一喷多效环节每亩补助10.15元左右,共计补助598万元。

(二)小麦服务作业。在东镇镇、鸭鸽营乡、临城镇、黑城镇、西竖镇、石城乡等乡镇实施15.1万亩小麦旋耕、小麦播种两个环节服务作业,小麦旋耕环节每亩补助15元左右,小麦播种环节每亩补助5元左右,共计补助302万元。

二、遴选资格条件及要求

(一)作业服务组织

1、应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且已经注册登记取得法人资格,营业执照中包括农机服务等与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相关的业务范围。没有注册登记,或者虽已办理登记但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个体工商户不在范围内;

2、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其他相关能力。各类机械经过年审,农机操作人员证照齐全;

3、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4、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社会化服务组织在“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纳入平台管理;

5、作业服务组织信用良好,经营正常,法人及成员征信良好;

6、安装北斗等远程作业监测终端应用或智能信息系统,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参与项目的作业量而不误农时,并委托独立第三方质检机构开展社会化服务项目质检;

7、具有与服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及必备的办公设施,满足日常工作、经营及培训,办公区域内干净整洁,制度上墙。有较强的辐射带动力,能有效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进程;

8、具有留存托管服务档案、收集各类信息及管理保存能力,所有留存档案必须在3年以上。

具备以上条件的服务组织,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项目区所在乡镇的服务组织、具备服务条件的各级示范性社会化服务组织以及成员较多、营业额较大的服务组织。

(二)第三方作业质检单位

1、“第三方”质检资质条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具有农业工程质量检测、农业作业质量检测、农业生产技术粮食作物防治检测服务、质检人员服务对象作业核实等相关事项。质检人员10人以上,服务实施情况质检必须规范;

2、质检作业要求:所有作业机械需安装监控作业系统,监控平台出具合格作业数据作为质检的依据。机械作业质量、面积达到标准要求,群众满意度高;

3、质检责任:“第三方”应履职尽责,客观、公正、务实、

高效做好项目质量监督,对出具质检报告真实性负责,对“第三方”弄虚作假、私改数据问题,一经发现,将严格按照合同要求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其它事项

(一)只接收纸制版资质材料报名。

(二)报名地址:临城县农业农村局308室

(三)联 系 人:张荣连

(四)报名咨询电话:0319-*

(五)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7月21日17:30

临城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14日

附件:

XXX(实施主体)2023年临城县

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临城县xxx(实施主体)编制

年  月  日


XXX(实施主体)临城县

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一、实施主体基本情况

主要包括实施主体成立时间、现有农机具数量(台、马力)、从事的主要服务产业和环节、服务能力,近两年开展服务的情况。

二、项目目标

通过项目的实施,带动当地农户集中连片发展现代农业、促进适度规模经营等情况。

三、项目实施内容

(一)确定实施区域和支持产品、环节。包括补助什么作物品种、那几个关键环节和涉及到的具体内容、实施面积、服务价格、财政补贴数额、补贴占服务价格的比例、每亩作物单季补助标准等,以及涉及到的作业乡村地点、时间任务节点安排等。

(二)制定标准。托管服务应达到的标准。

四、工作措施

主要包括项目组织工作的落实、服务方式和服务机制等内容。

五、有关材料

包括项目区位置示意图、反映服务内容的图表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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