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7月14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泾川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沼气发电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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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7月14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泾川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沼气发电项目

根据《 (略) 生态环境厅关于试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的通知》(甘环环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2023年7月14日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14日-7月27日(10个工作日)

电话:0933-*(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科)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崆峒区公园路51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编制主持人

受理日期

11

泾川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沼气发电项目

(略) 泾川县城关镇高峰寺泾川县城区垃圾填埋场

泾川县中水 (略)

平凉 (略)

冯德堂

2023.7.14

注1.泾川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沼气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泾川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沼气发电项目.pdf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告知承诺制申请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告知承诺制申请表(泾川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沼气发电项目).pdf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根据《 (略) 生态环境厅关于试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的通知》(甘环环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2023年7月14日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14日-7月27日(10个工作日)

电话:0933-*(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科)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崆峒区公园路51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编制主持人

受理日期

11

泾川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沼气发电项目

(略) 泾川县城关镇高峰寺泾川县城区垃圾填埋场

泾川县中水 (略)

平凉 (略)

冯德堂

2023.7.14

注1.泾川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沼气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泾川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沼气发电项目.pdf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告知承诺制申请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告知承诺制申请表(泾川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沼气发电项目).pdf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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