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拟审批《纸制品生产及研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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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拟审批《纸制品生产及研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纸制品生产及研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纸制品生产及研发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拟建项目位于昆明高新区东区马金铺路中南高科昆明智慧产业园26栋。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2°47′35.709″,北纬24°47′10.269″。

建设单位:昆 (略)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云南 (略)

建设内容:项目在中南高科昆明智慧产业园26栋建设1条内用药袋生产线、1条一次性中药袋生产线,总建筑面积399.41㎡,工程内容包括生产区、原料仓库、成品仓库等,建成后年产一次性使用内服药袋100万个,中药袋70万个。项目总投资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1.环境空气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非*烷总烃。印刷区、胶粘区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1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地表水环境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地面清洁废水、生活废水。地面清洁废水、生活废水经园区已建化粪池处理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 31962-2015)表1A级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淤泥河水质净化厂。

3.声环境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项目夜间不得运行,选用低噪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安装减震垫等措施,加强设备日常管理维护,厂界昼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设备清洗废水、含油墨抹布、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厂区现有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及危废间设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规定。牛皮纸边角料、不达标产品定期外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5.环境风险

项目涉及废机油等风险物质,规范管理废机油,建立防范制度,配备消防器材,定期检修维护设备;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三、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于2023年5月30日至2023年6月1 (略) 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网站上进行了全文本公开。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略) 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纸质文本)、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电子文本)。

五、公示时间

2023年7月14日至2023年7月20日止(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纸制品生产及研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

Email:*@*63.com

电话/传真:0871-*

通讯地址: (略) 马金铺街道武振街1号昆明高新区管委会613办公室

邮编:*


附件: 昆明博严纸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纸制品生产及研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纸制品生产及研发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拟建项目位于昆明高新区东区马金铺路中南高科昆明智慧产业园26栋。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2°47′35.709″,北纬24°47′10.269″。

建设单位:昆 (略)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云南 (略)

建设内容:项目在中南高科昆明智慧产业园26栋建设1条内用药袋生产线、1条一次性中药袋生产线,总建筑面积399.41㎡,工程内容包括生产区、原料仓库、成品仓库等,建成后年产一次性使用内服药袋100万个,中药袋70万个。项目总投资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1.环境空气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非*烷总烃。印刷区、胶粘区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1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地表水环境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地面清洁废水、生活废水。地面清洁废水、生活废水经园区已建化粪池处理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 31962-2015)表1A级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淤泥河水质净化厂。

3.声环境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项目夜间不得运行,选用低噪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安装减震垫等措施,加强设备日常管理维护,厂界昼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设备清洗废水、含油墨抹布、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厂区现有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及危废间设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规定。牛皮纸边角料、不达标产品定期外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5.环境风险

项目涉及废机油等风险物质,规范管理废机油,建立防范制度,配备消防器材,定期检修维护设备;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三、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于2023年5月30日至2023年6月1 (略) 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网站上进行了全文本公开。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略) 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纸质文本)、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电子文本)。

五、公示时间

2023年7月14日至2023年7月20日止(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纸制品生产及研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

Email:*@*63.com

电话/传真:0871-*

通讯地址: (略) 马金铺街道武振街1号昆明高新区管委会613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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