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江苏佰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对江苏佰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对江苏佰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建设地点: (略) 根思乡城北工业集聚区
建设单位:江苏 (略)
基本情况:公司拟投资约500万元,租赁闲置厂房约3400平方米,建设“年产140套垃圾转运等环保设备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年生产垃圾转运站5套、垃圾转运车配套产品20套、垃圾转运容器100套、废气处理设备5套、污水处理设备5套、除尘设备5套的生产能力。
公示情况:2023年7月7日至2023年7月13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满后未收到任何意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建设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网 (略) 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近期由周边农户运作农肥,不外排,远期 (略) 滨江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 本项目喷漆、晾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排气筒编号为DA002)执行《表面涂装(工程机械和钢结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7-2021)表 1 中标准;抛丸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喷漆、晾干工序产生的二*苯有组织排放(排气筒编号为DA001)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厂界颗粒物、非*烷总烃、二*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 3 中标准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表面涂装(工程机械和钢结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7-2021)表 3 厂区内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3、噪声 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建筑隔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执行相关功能区标准要求。
4、固废 妥善处理各类固废,不得擅自外排,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边角料(含金属屑)、焊渣、废钢丸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固废——废切削液、废包装桶、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漆渣、废滤材、废活性炭、废抹布及手套等委托资质单位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14日至2023年7月20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3-*
地址: (略) 文昌东路,市行政审批局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对江苏佰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建设地点: (略) 根思乡城北工业集聚区
建设单位:江苏 (略)
基本情况:公司拟投资约500万元,租赁闲置厂房约3400平方米,建设“年产140套垃圾转运等环保设备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年生产垃圾转运站5套、垃圾转运车配套产品20套、垃圾转运容器100套、废气处理设备5套、污水处理设备5套、除尘设备5套的生产能力。
公示情况:2023年7月7日至2023年7月13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满后未收到任何意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建设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网 (略) 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近期由周边农户运作农肥,不外排,远期 (略) 滨江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 本项目喷漆、晾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排气筒编号为DA002)执行《表面涂装(工程机械和钢结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7-2021)表 1 中标准;抛丸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喷漆、晾干工序产生的二*苯有组织排放(排气筒编号为DA001)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厂界颗粒物、非*烷总烃、二*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 3 中标准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表面涂装(工程机械和钢结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7-2021)表 3 厂区内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3、噪声 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建筑隔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执行相关功能区标准要求。
4、固废 妥善处理各类固废,不得擅自外排,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边角料(含金属屑)、焊渣、废钢丸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固废——废切削液、废包装桶、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漆渣、废滤材、废活性炭、废抹布及手套等委托资质单位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14日至2023年7月20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3-*
地址: (略) 文昌东路,市行政审批局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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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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