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睿普新锐橡塑科技有限公司动力电池导热硅胶片生产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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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睿普新锐橡塑科技有限公司动力电池导热硅胶片生产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略) 睿普 (略) 动力电池导热硅胶片生产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3年6月27日, (略) 睿普 (略) 根据《动力电池导热硅胶片生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的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阶段性验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主要建设内容

(略) 睿普 (略) 动力电池导热硅胶片生产建设项目选址于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沥园区东城大道南侧地块,建设内容为通 (略) 土地46.42亩,新建厂房20000平方米,新增大小料自动配料线、密炼机、开炼机、预成型机、硫化成型机、通过式烘道、烘箱、硫化罐、微波硫化等设备若干台套;配套建设辅助、公用、储运和环保工程等。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年产8000万只硅胶产品、10000万只橡胶密封件、胶管等产品。系新建性质。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9年10月31日,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对本项目进行了备案(宁开发项[2019]122号,项目代码:2019-*-29-03-*)。2020年7月,公司委托安徽国 (略) 编制完成了《 (略) 睿普 (略) 动力电池导热硅胶片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20年12月30日,该报告书 (略) (略) 生态环境分局的审批(宁环审批[2020]164号);2020年11月5日,公司完成了排污许可登记,登记编号:*46M001W。

该项目于2021年3月开始建设,2023年2月部分建成并投入生产,已建成实际生产规模为年产400万只硅胶产品、2010万只橡胶密封件等产品。2023年3月12日~13日,公司委托 (略) 对阶段性建成的项目进行了竣工环保验收监测。

(三)投资情况

项目计划总投资30000万元,实际总投资90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113万元,所占比例为1.26%。

(四)验收范围

阶段性验收。本次验收 (略) 睿普 (略) 已阶段性建成的年产400万只硅胶产品、2010万只橡胶密封件等产品。

二、项目变动情况

与环评申报阶段对照,本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工艺流程和污染防治措施等与环评阶段基本一致,未出现重大变化。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中重大变动情况判定,本项目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验收监测结果及现场检查情况

《 (略) 睿普 (略) 动力电池导热硅胶片生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检测结果(检测单位为 (略) )和现场检查情况表明:

1.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配料、密炼及开炼废气,硫化废气等。

(1)配料采用封闭的配料间,并安装集气风管;炼胶安装集气罩及软帘;配料及炼胶粉尘首先通过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经1套“UV光解净化器+活性炭吸附箱”组合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废气处理规模为20000m3/h。

(2)硫化设备安装集气罩及软帘,经1套“工业油烟净化器+UV光解净化器+活性炭吸附箱”组合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废气处理规模为30000m3/h。

(3)监测结果:根据 (略) 验收检测报告,项目配料及炼胶废气处理设施出口(DA001)颗粒物排放浓度在1.1~1.3mg/m3,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在1.42~2.50mg/m3,颗粒物及非*烷总烃排放均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相关限值要求;硫化氢排放速率在2.77×10-5~9.60×10-5kg/h,臭气浓度在17~22,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硫化废气处理设施出口(DA002)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在1.65~1.99mg/m3,非*烷总烃排放均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相关限值要求;硫化氢排放速率在7.34×10-5~1.03×10-4kg/h,臭气浓度在17~22,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根据 (略) 验收检测报告,项目无组织颗粒物浓度在0.108~0.192mg/m3,非*烷总烃浓度在0.36~1.36mg/m3,颗粒物及非*烷总烃浓度均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厂界无组织限值要求;硫化氢浓度在0.001~0.004mg/m3、臭气浓度均小于检出限,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厂界限值要求。

2.废水。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的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后,通过河沥园区污水管 (略) 城北污水处理厂处理。

根据 (略) 验收检测报告,项目废水总排放口所测PH值范围为7.1~7.3,COD排放浓度范围为133~167mg/L,BOD5排放浓度范围为42.6~48.6mg/L,SS排放浓度范围为19~27mg/L,NH3-N排放浓度范围在8.25~9.00mg/L。项目厂区废水总排口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2中间接排放 (略) 城北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密炼机、开炼机、预成型机、硫化机、空压机、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值在75~90dB(A)之间。根据2023年3月12-13日 (略) 的现场监测结果,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4个点处噪声值,昼间60.2-63.1dB(A)、夜间50.1-52.3dB(A),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废有橡胶边角料、不合格产品、收集的粉尘、废包装材料及生活垃圾等,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危险固废主要有废活性炭、废机油等,这些危险废物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理处置,公司建有符合要求的独立危险废物暂存场所。

5.公司在厂区东侧设置了1座100m3地下式事故应急池。

四、验收结论

(略) 睿普 (略) 动力电池导热硅胶片生产建设项目前期环保审查、审批手续齐全。阶段性建成的项目已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逐项落实环保设施措施并同步运行,具备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认为,本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五、后续要求

1.继续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确保废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进一步完善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所建设工作,适时清运危险废物并建立去向台账,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危废转移申报联单制度。

2.厂区严格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达接管标准后, (略) 政污水管 (略) 城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略) 睿普 (略)

2023年7月14日

附件1: 验收意见及验收组签到表.pdf 396.1 KB , 下载次数4
, (略)
(略) 睿普 (略) 动力电池导热硅胶片生产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3年6月27日, (略) 睿普 (略) 根据《动力电池导热硅胶片生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的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阶段性验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主要建设内容

(略) 睿普 (略) 动力电池导热硅胶片生产建设项目选址于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沥园区东城大道南侧地块,建设内容为通 (略) 土地46.42亩,新建厂房20000平方米,新增大小料自动配料线、密炼机、开炼机、预成型机、硫化成型机、通过式烘道、烘箱、硫化罐、微波硫化等设备若干台套;配套建设辅助、公用、储运和环保工程等。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年产8000万只硅胶产品、10000万只橡胶密封件、胶管等产品。系新建性质。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9年10月31日,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对本项目进行了备案(宁开发项[2019]122号,项目代码:2019-*-29-03-*)。2020年7月,公司委托安徽国 (略) 编制完成了《 (略) 睿普 (略) 动力电池导热硅胶片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20年12月30日,该报告书 (略) (略) 生态环境分局的审批(宁环审批[2020]164号);2020年11月5日,公司完成了排污许可登记,登记编号:*46M001W。

该项目于2021年3月开始建设,2023年2月部分建成并投入生产,已建成实际生产规模为年产400万只硅胶产品、2010万只橡胶密封件等产品。2023年3月12日~13日,公司委托 (略) 对阶段性建成的项目进行了竣工环保验收监测。

(三)投资情况

项目计划总投资30000万元,实际总投资90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113万元,所占比例为1.26%。

(四)验收范围

阶段性验收。本次验收 (略) 睿普 (略) 已阶段性建成的年产400万只硅胶产品、2010万只橡胶密封件等产品。

二、项目变动情况

与环评申报阶段对照,本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工艺流程和污染防治措施等与环评阶段基本一致,未出现重大变化。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中重大变动情况判定,本项目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验收监测结果及现场检查情况

《 (略) 睿普 (略) 动力电池导热硅胶片生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检测结果(检测单位为 (略) )和现场检查情况表明:

1.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配料、密炼及开炼废气,硫化废气等。

(1)配料采用封闭的配料间,并安装集气风管;炼胶安装集气罩及软帘;配料及炼胶粉尘首先通过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经1套“UV光解净化器+活性炭吸附箱”组合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废气处理规模为20000m3/h。

(2)硫化设备安装集气罩及软帘,经1套“工业油烟净化器+UV光解净化器+活性炭吸附箱”组合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废气处理规模为30000m3/h。

(3)监测结果:根据 (略) 验收检测报告,项目配料及炼胶废气处理设施出口(DA001)颗粒物排放浓度在1.1~1.3mg/m3,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在1.42~2.50mg/m3,颗粒物及非*烷总烃排放均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相关限值要求;硫化氢排放速率在2.77×10-5~9.60×10-5kg/h,臭气浓度在17~22,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硫化废气处理设施出口(DA002)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在1.65~1.99mg/m3,非*烷总烃排放均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相关限值要求;硫化氢排放速率在7.34×10-5~1.03×10-4kg/h,臭气浓度在17~22,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根据 (略) 验收检测报告,项目无组织颗粒物浓度在0.108~0.192mg/m3,非*烷总烃浓度在0.36~1.36mg/m3,颗粒物及非*烷总烃浓度均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厂界无组织限值要求;硫化氢浓度在0.001~0.004mg/m3、臭气浓度均小于检出限,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厂界限值要求。

2.废水。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的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后,通过河沥园区污水管 (略) 城北污水处理厂处理。

根据 (略) 验收检测报告,项目废水总排放口所测PH值范围为7.1~7.3,COD排放浓度范围为133~167mg/L,BOD5排放浓度范围为42.6~48.6mg/L,SS排放浓度范围为19~27mg/L,NH3-N排放浓度范围在8.25~9.00mg/L。项目厂区废水总排口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2中间接排放 (略) 城北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密炼机、开炼机、预成型机、硫化机、空压机、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值在75~90dB(A)之间。根据2023年3月12-13日 (略) 的现场监测结果,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4个点处噪声值,昼间60.2-63.1dB(A)、夜间50.1-52.3dB(A),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废有橡胶边角料、不合格产品、收集的粉尘、废包装材料及生活垃圾等,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危险固废主要有废活性炭、废机油等,这些危险废物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理处置,公司建有符合要求的独立危险废物暂存场所。

5.公司在厂区东侧设置了1座100m3地下式事故应急池。

四、验收结论

(略) 睿普 (略) 动力电池导热硅胶片生产建设项目前期环保审查、审批手续齐全。阶段性建成的项目已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逐项落实环保设施措施并同步运行,具备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认为,本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五、后续要求

1.继续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确保废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进一步完善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所建设工作,适时清运危险废物并建立去向台账,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危废转移申报联单制度。

2.厂区严格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达接管标准后, (略) 政污水管 (略) 城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略) 睿普 (略)

2023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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