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绿锦华府项目建筑设计方案调整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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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绿锦华府项目建筑设计方案调整的公示

(略) 自然资源局

关于绿锦华府项目建筑设计方案调整的公示

(略) 创 (略) 向我局提出关于审批绿锦华府项目建筑设计调整方案的申请,我局依法依规组织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建规〔2013〕166号)的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一、项目地址

(略) 金城江区 (略) 路东面、碧桂园主入口东北侧。

二、具体调整内容

(一)优化调整卧室飘窗。对1#楼第二至第三十三层户型一户型二、2#楼第一至第三十三层户型一至户型三、3#楼第一至第三十三层户型一至户型三、5#楼第一至第三十三层户型一至户型六、6#楼第一至第三十三层户型一至户型六卧室飘窗部分的建筑设计方案进行优化调整。

(二)局部调整阳台栏杆。对1#楼第二至第三十三层户型一、2#楼第一至第三十三层户型一、3#楼第一至第三十三层户型一、6#楼第一至第三十三层户型一户型二户型四南面生活阳台的铁艺栏杆进行局部调整。

(三)入户大厅及户型调整。5#楼一层入户大厅的宽度由原


审批的3.3米调整为5.4米,优化调整5#楼一层户型六的布局,该户型建筑面积由原审批的131.94平方米调整为113.79平方米;6#楼一层入户大厅的宽度由原审批的3.3米调整为5.1米,优化调整6#楼一层户型六的布局,该户型建筑面积由原审批的140.4平方米调整为125.69平方米。

(四)立面调整。优化立面效果图中小区大门的位置,确保立面效果图与总平面图一致,并补充小区大门单体建筑设计方案。

以上建筑设计方案调整后,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由原审批的95007.02平方米调整为95139.8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由77914.93平方米调整为77913.78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由4407.63平方米调整为4450.7平方米,建筑密度由21.5%调整为21.71%,容积率为3.80保持不变。其各项规划指标均符合规划条件要求,具体调整内容详见附件。

三、公示时间

2023年7月14日至2023年7月24日。

四、公示地点

(一) (略) 自然资源局公告公示栏( (略) 金城江区颐园路120号)。

(二) (略) 自然资源局官方网站。

(三)项目所在地。

(四)河池日报。

该项目设建筑计方案调整涉及到的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书面意见反映至我局(地址: (略) 金城江区颐园路120号,邮编:*,联系电话:0778-*)。如要求举行听证的,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附件:1.绿锦华府项目建筑设计调整方案

2.绿锦华府项目经济技术指标调整对比表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7月14日

关联文件:

(略) 自然资源局

关于绿锦华府项目建筑设计方案调整的公示

(略) 创 (略) 向我局提出关于审批绿锦华府项目建筑设计调整方案的申请,我局依法依规组织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建规〔2013〕166号)的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一、项目地址

(略) 金城江区 (略) 路东面、碧桂园主入口东北侧。

二、具体调整内容

(一)优化调整卧室飘窗。对1#楼第二至第三十三层户型一户型二、2#楼第一至第三十三层户型一至户型三、3#楼第一至第三十三层户型一至户型三、5#楼第一至第三十三层户型一至户型六、6#楼第一至第三十三层户型一至户型六卧室飘窗部分的建筑设计方案进行优化调整。

(二)局部调整阳台栏杆。对1#楼第二至第三十三层户型一、2#楼第一至第三十三层户型一、3#楼第一至第三十三层户型一、6#楼第一至第三十三层户型一户型二户型四南面生活阳台的铁艺栏杆进行局部调整。

(三)入户大厅及户型调整。5#楼一层入户大厅的宽度由原


审批的3.3米调整为5.4米,优化调整5#楼一层户型六的布局,该户型建筑面积由原审批的131.94平方米调整为113.79平方米;6#楼一层入户大厅的宽度由原审批的3.3米调整为5.1米,优化调整6#楼一层户型六的布局,该户型建筑面积由原审批的140.4平方米调整为125.69平方米。

(四)立面调整。优化立面效果图中小区大门的位置,确保立面效果图与总平面图一致,并补充小区大门单体建筑设计方案。

以上建筑设计方案调整后,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由原审批的95007.02平方米调整为95139.8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由77914.93平方米调整为77913.78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由4407.63平方米调整为4450.7平方米,建筑密度由21.5%调整为21.71%,容积率为3.80保持不变。其各项规划指标均符合规划条件要求,具体调整内容详见附件。

三、公示时间

2023年7月14日至2023年7月24日。

四、公示地点

(一) (略) 自然资源局公告公示栏( (略) 金城江区颐园路120号)。

(二) (略) 自然资源局官方网站。

(三)项目所在地。

(四)河池日报。

该项目设建筑计方案调整涉及到的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书面意见反映至我局(地址: (略) 金城江区颐园路120号,邮编:*,联系电话:0778-*)。如要求举行听证的,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附件:1.绿锦华府项目建筑设计调整方案

2.绿锦华府项目经济技术指标调整对比表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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