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寿光巨能热电发展有限公司减煤稳燃环保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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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寿光巨能热电发展有限公司减煤稳燃环保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相关要求,现对山东寿光 (略) 减煤稳燃环保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山东寿光 (略) 减煤稳燃环保项目

  建设单位:山东寿光 (略)

  法人代表:田勇

  建设地点: (略) 古城街道山东寿光 (略) 现有厂区内

  行业类别:D4412热电联产

  建设规模及内容:对现有3台410t/h煤粉锅炉进行高炉煤气掺烧改造,项目新增眼镜阀3件、蝶阀3件、高炉煤气泄漏报警器12件、放散取样设施12件、氮气吹扫设施12件等部件。项目合理利用 (略) 剩余高炉煤气1亿nm3,充分掺烧到现有3台410t/h煤粉锅炉中,减少锅炉原煤消耗,实现锅炉减少煤炭消费、稳定燃烧、提高环保排放质量。技改完成后项目供汽、供电等不发生变化。

  二、建设项目主要污染因素及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

  该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污染主要是噪声和扬尘等,施工期间必须采取报告书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在采取污染物防治措施后,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污染对项目周围环境影响不大,施工完成后,这些影响就会消失。

  (二)运营期

  1、环境空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锅炉燃烧烟气,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可减少废气污染物的排放,有利于改善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上述废气全部依托现有废气处理装置进行处理,其中本次进行掺烧改造的1~3#锅炉以及现有的4#锅炉燃烧烟气均采用低氡燃烧+SCR脱硝工艺进行脱硝,处理后的烟气分别进入配套的四级电除尘进行除尘,接着进入脱硫塔进行脱硫,采用石灰石-石膏法脱硫,净化后的烟气经湿式电除尘器除尘后排入大气。本项目废气改造完成后颗粒物减少0.27t/a、二氧化硫减少1.53t/a、汞及其化合物减少0.003t/a、氮氧化物增加2.97t/a、氨增加0.09t/a,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可以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664-2019)表2中燃煤锅炉排放标准要求(颗粒物≤5mg/m3,二氧化硫≤35mg/m3、氮氧化物≤50mg/m3,汞及其化合物≤0.03mg/m3),氨排放浓度满足《火电厂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 2301-2017)表13及《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 选择性催化还原法》(HJ562-2010)中要求(逃逸氨≤2.5mg/m3)。

  根据估算模式计算结果,本项目属于三级评价项目,项目技改完成后大气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拟建项目不需要设置大气防护距离。从环境空气影响角度看,项目是可行的。

  2、地表水环境

  技改项目不新增废水及水污染物排放,对周围地表水无影响。

  3、地下水环境

  项目周边及下游无水源地及分散水源地,不会对周边居民饮用水造成影响。现有工程已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技改项目在严格执行防渗技术要求,完善防渗措施,并加强地下水动态监测的前提下,对周边地下水影响不大。

  3、声环境

  技改项目主要噪声来源燃烧器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在70~80dB(A),采用隔声等措施后,噪音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 类要求,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

  4、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技改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主要为高炉煤气,项目在采取严格有效的预警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的基础上,环境风险可接受。企业设置了完善的三级防控体系,确保事故状态下物料和废水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在严格落实风险应急预案及评价所提出的风险防控及应急措施后,拟建项目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5、土壤

  拟建项目为技改项目,拟对1~3#煤粉锅炉进行高炉煤气掺烧改造,改建范围主要包括增设高炉煤气燃烧器和改造燃气管线两个部分,项目各公辅工程均依托现有。项目运营期,各生产装置、污水处置设施正常运行,生产区、污水处理区、柴油储罐区及危废暂存区等均做好了防渗措施、产生垂直泄漏的可能性较小,锅炉废气达标排放。类比现有工程,技改项目建成后,对区域土壤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我公司已将制作好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在此网站公示:链接:http://** ,提取码:ybnw,公众可自行下载查询;公众也可通过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借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主要为项目地周边区域居民及其他利益相关者。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可通过链接: http://** ,提取码:ybnw,获取公众意见表。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者直接到工作单位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意见或咨询有关情况。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山东寿光 (略)

  联系地址:山东寿光经济开发区工业园

  联系人:徐兰景

  联系电话:*

  邮 箱:*@*q.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即2023年7月14日—7月27日。

  山东寿光 (略)

2023年7月14日

  根据相关要求,现对山东寿光 (略) 减煤稳燃环保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山东寿光 (略) 减煤稳燃环保项目

  建设单位:山东寿光 (略)

  法人代表:田勇

  建设地点: (略) 古城街道山东寿光 (略) 现有厂区内

  行业类别:D4412热电联产

  建设规模及内容:对现有3台410t/h煤粉锅炉进行高炉煤气掺烧改造,项目新增眼镜阀3件、蝶阀3件、高炉煤气泄漏报警器12件、放散取样设施12件、氮气吹扫设施12件等部件。项目合理利用 (略) 剩余高炉煤气1亿nm3,充分掺烧到现有3台410t/h煤粉锅炉中,减少锅炉原煤消耗,实现锅炉减少煤炭消费、稳定燃烧、提高环保排放质量。技改完成后项目供汽、供电等不发生变化。

  二、建设项目主要污染因素及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

  该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污染主要是噪声和扬尘等,施工期间必须采取报告书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在采取污染物防治措施后,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污染对项目周围环境影响不大,施工完成后,这些影响就会消失。

  (二)运营期

  1、环境空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锅炉燃烧烟气,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可减少废气污染物的排放,有利于改善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上述废气全部依托现有废气处理装置进行处理,其中本次进行掺烧改造的1~3#锅炉以及现有的4#锅炉燃烧烟气均采用低氡燃烧+SCR脱硝工艺进行脱硝,处理后的烟气分别进入配套的四级电除尘进行除尘,接着进入脱硫塔进行脱硫,采用石灰石-石膏法脱硫,净化后的烟气经湿式电除尘器除尘后排入大气。本项目废气改造完成后颗粒物减少0.27t/a、二氧化硫减少1.53t/a、汞及其化合物减少0.003t/a、氮氧化物增加2.97t/a、氨增加0.09t/a,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可以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664-2019)表2中燃煤锅炉排放标准要求(颗粒物≤5mg/m3,二氧化硫≤35mg/m3、氮氧化物≤50mg/m3,汞及其化合物≤0.03mg/m3),氨排放浓度满足《火电厂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 2301-2017)表13及《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 选择性催化还原法》(HJ562-2010)中要求(逃逸氨≤2.5mg/m3)。

  根据估算模式计算结果,本项目属于三级评价项目,项目技改完成后大气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拟建项目不需要设置大气防护距离。从环境空气影响角度看,项目是可行的。

  2、地表水环境

  技改项目不新增废水及水污染物排放,对周围地表水无影响。

  3、地下水环境

  项目周边及下游无水源地及分散水源地,不会对周边居民饮用水造成影响。现有工程已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技改项目在严格执行防渗技术要求,完善防渗措施,并加强地下水动态监测的前提下,对周边地下水影响不大。

  3、声环境

  技改项目主要噪声来源燃烧器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在70~80dB(A),采用隔声等措施后,噪音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 类要求,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

  4、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技改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主要为高炉煤气,项目在采取严格有效的预警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的基础上,环境风险可接受。企业设置了完善的三级防控体系,确保事故状态下物料和废水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在严格落实风险应急预案及评价所提出的风险防控及应急措施后,拟建项目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5、土壤

  拟建项目为技改项目,拟对1~3#煤粉锅炉进行高炉煤气掺烧改造,改建范围主要包括增设高炉煤气燃烧器和改造燃气管线两个部分,项目各公辅工程均依托现有。项目运营期,各生产装置、污水处置设施正常运行,生产区、污水处理区、柴油储罐区及危废暂存区等均做好了防渗措施、产生垂直泄漏的可能性较小,锅炉废气达标排放。类比现有工程,技改项目建成后,对区域土壤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我公司已将制作好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在此网站公示:链接:http://** ,提取码:ybnw,公众可自行下载查询;公众也可通过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借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主要为项目地周边区域居民及其他利益相关者。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可通过链接: http://** ,提取码:ybnw,获取公众意见表。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者直接到工作单位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意见或咨询有关情况。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山东寿光 (略)

  联系地址:山东寿光经济开发区工业园

  联系人:徐兰景

  联系电话:*

  邮 箱:*@*q.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即2023年7月14日—7月27日。

  山东寿光 (略)

2023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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