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和康护理院长兴和康护理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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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和康护理院长兴和康护理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长兴和康护理院(长兴和康护理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长 (略) (长 (略) )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长 (略)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4月23日-2023年5月22日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71-*

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长兴和康护理院(长兴和康护理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长 (略) (长 (略) )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长 (略)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4月23日-2023年5月22日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71-*

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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