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7月14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3年07月14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 (略) 桓台县 (略) (略) 桓台县耿桥供销社加油站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14日-2023年7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533-*
电子邮箱:*@*26.com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备注 |
1 | 清洗、消毒剂项目 | 项目建设地 (略) 桓台县马桥镇化工产业园,山东 (略) 现有厂区内。 | 山东 (略) | 山东同济环 (略) | 一、项目建设地 (略) 桓台县马桥镇化工产业园,山东 (略) 现有厂区内。该项目依托现有生产厂房面积600平方米,仓库面积600平方米,办公及辅助设施面积500平方米。新购置空调清洗剂混合罐、多用酸洗缓蚀剂混合罐、季铵盐消毒剂混合罐、季铵盐消毒剂中间罐、液碱储罐等主要生产及配套设备16台(套)。项目建成后,年生产清洗、消毒剂3400吨。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设备及工艺流程详见环评报告表) 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材料已在桓台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根据环评结论,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满足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同意该项目按申报工艺、规模、地点和污染防治措施等进行建设。 | 二、项目在营运期须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以下要求: 1.项目多用酸洗缓蚀剂、空调清洗剂、季铵盐消毒剂生产过程投料、搅拌废气分别经密闭管道引至车间现有尾气处理系统,灌装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引至车间现有尾气处理系统,废气经现有碱液喷淋塔处理后依托现有15m高排气筒 P1 排放;粉体洗瓶添加剂及含氯消毒粉生产过程投料、灌装含尘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4排放。 营运期有组织 VOCs 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 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 1 中Ⅱ时段排放限值,颗粒物、氮氧化物排放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2376-2019)表 1 中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2 标准要求,氯化氢、氟化氢《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无组织 VOCs 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 3 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颗粒物、氯化氢、氟化物、硫酸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项目无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 3.按照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废包装袋、废包装桶集中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废袋笼集中收集后外售;实验室废液、废试剂瓶等危险废物须按协议全部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并做好记录,严禁擅自排放、倾倒;废布袋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固废转移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危险废物暂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4.项目要对高噪音设备采取减震、消音、隔音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严防噪声扰民。 5.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熟练掌握厂区的所有风险源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建设相配套的事故应急设施,配套应急物资、设备,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 6.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要求及监测计划。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 7.该项目如发生环境信访事件,影响周边环境质量,经查实须立即停产整改。 三、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做好排污许可证变更工作,落实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制度。 四、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有关要求,若该建设项目的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环境保护措施等发生清单中所列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环评文件。若项目在验收时所执行的排放标准发生变化,必须按新排放标准进行自主验收。 五、项目建设须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六、你公司应当对施工期、运营期的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一起开展安全风险辩识管理。 七、马桥镇人民政府、桓台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日常环境监察工作。 |
通讯地址:桓台县便民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 (略) 桓台县 (略) (略) 桓台县耿桥供销社加油站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14日-2023年7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533-*
电子邮箱:*@*26.com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备注 |
1 | 清洗、消毒剂项目 | 项目建设地 (略) 桓台县马桥镇化工产业园,山东 (略) 现有厂区内。 | 山东 (略) | 山东同济环 (略) | 一、项目建设地 (略) 桓台县马桥镇化工产业园,山东 (略) 现有厂区内。该项目依托现有生产厂房面积600平方米,仓库面积600平方米,办公及辅助设施面积500平方米。新购置空调清洗剂混合罐、多用酸洗缓蚀剂混合罐、季铵盐消毒剂混合罐、季铵盐消毒剂中间罐、液碱储罐等主要生产及配套设备16台(套)。项目建成后,年生产清洗、消毒剂3400吨。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设备及工艺流程详见环评报告表) 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材料已在桓台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根据环评结论,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满足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同意该项目按申报工艺、规模、地点和污染防治措施等进行建设。 | 二、项目在营运期须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以下要求: 1.项目多用酸洗缓蚀剂、空调清洗剂、季铵盐消毒剂生产过程投料、搅拌废气分别经密闭管道引至车间现有尾气处理系统,灌装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引至车间现有尾气处理系统,废气经现有碱液喷淋塔处理后依托现有15m高排气筒 P1 排放;粉体洗瓶添加剂及含氯消毒粉生产过程投料、灌装含尘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4排放。 营运期有组织 VOCs 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 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 1 中Ⅱ时段排放限值,颗粒物、氮氧化物排放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2376-2019)表 1 中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2 标准要求,氯化氢、氟化氢《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无组织 VOCs 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 3 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颗粒物、氯化氢、氟化物、硫酸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项目无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 3.按照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废包装袋、废包装桶集中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废袋笼集中收集后外售;实验室废液、废试剂瓶等危险废物须按协议全部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并做好记录,严禁擅自排放、倾倒;废布袋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固废转移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危险废物暂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4.项目要对高噪音设备采取减震、消音、隔音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严防噪声扰民。 5.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熟练掌握厂区的所有风险源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建设相配套的事故应急设施,配套应急物资、设备,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 6.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要求及监测计划。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 7.该项目如发生环境信访事件,影响周边环境质量,经查实须立即停产整改。 三、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做好排污许可证变更工作,落实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制度。 四、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有关要求,若该建设项目的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环境保护措施等发生清单中所列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环评文件。若项目在验收时所执行的排放标准发生变化,必须按新排放标准进行自主验收。 五、项目建设须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六、你公司应当对施工期、运营期的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一起开展安全风险辩识管理。 七、马桥镇人民政府、桓台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日常环境监察工作。 |
通讯地址:桓台县便民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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