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3万吨小分子蛋白原汤精深加工产业基地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变更批前公示
儋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3万吨小分子蛋白原汤精深加工产业基地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变更批前公示
标题: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3万吨小分子蛋白原汤精深加工产业基地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变更批前公示2023-059
索引号:/2023-00371 分 类:国防、其他 发文机关: (略) 营商环境建设局 成文日期:2023年07月14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3年07月14日 时效性:中熬汤业(海南) (略) 拟建设的3万吨小分子蛋白原汤精深加工产业基地项目选 (略) 洋浦经济开发区嘉瑞横路与浦源路交叉口东南侧,项目土地证载用途为工业用地,用地面积37567.61平方米。项目用地所属的《洋浦经济开发区一二类工业区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F-02-17地块,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控规具体指标为:容积率≥0.8,绿地率≤20%,建筑密度(系数)≥40%,建筑限高≤60米。
该项目于2023年6月取得规划许可,项目用地面积37567.61平方米,建筑面积59653.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67172.99平方米,容积率1.79、建筑密度49.56%、绿地率5.75%。
现由于重新核对建筑退让线及生产工艺调整等原因,对本项目修规方案进行变更,涉及到局部楼栋位置调整和面积变化等,特此提出调整申请。调整内容如下:
1、门卫一修改到8米建筑退让线以内。
2、门卫二西侧建筑退让线由6米调整为控规(修编)的8米,同时调整门卫二、污水处理设施及垃圾站的位置。
3、5#楼与3#楼的建筑间距由7.5米调整到10.3米。
4、在总图的北侧结合停车位增设光伏板遮阳棚。
5、因生产工艺调整修改面积。除门卫一、门卫二之外,各楼均涉及到面积变化。总建筑面积调整前59735.72㎡,调整后59653.00㎡。地上建筑面积调整前57018.71㎡,调整后56899.06㎡。地下建筑面积调整前2717.01㎡,调整后2753.94㎡。厂房及仓库计容面积调整前54440.17㎡,调整后58466.72㎡。总计容面积调整前64444.20㎡,调整后67172.99㎡。容积率调整前1.72,调整后1.79。配套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调整前1357.88㎡,调整后1538.86㎡,占比总用地面积调整前3.61%,调整后4.10%。配套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调整前8194.92㎡,调整后8802.99㎡ ,占比总建筑面积调整前13.72%,调整后14.76%。建筑占地面积调整前17968.71㎡,调整后17935.37㎡。建筑系数(建筑密度)调整前47.83%,调整后49.56%。绿地率调整前5.69%,调整后5.75%。机动车停车位调整前122个,调整后107个。非机动车停车位调整前55个,调整后50个。
根据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为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的意见,现按程序再次进行规划批前公示。
一、公示时间
7天(2023年7月14日至2023年7月20日)。
二、公示地点
(略) 人民政府网(http://**);建设项目现场。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ttp://**;
2.书面意见 (略) 洋浦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洋浦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09办公室);
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便于我局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4.联系电话:*。
5.附件。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7月14日
标题: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3万吨小分子蛋白原汤精深加工产业基地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变更批前公示2023-059
索引号:/2023-00371 分 类:国防、其他 发文机关: (略) 营商环境建设局 成文日期:2023年07月14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3年07月14日 时效性:中熬汤业(海南) (略) 拟建设的3万吨小分子蛋白原汤精深加工产业基地项目选 (略) 洋浦经济开发区嘉瑞横路与浦源路交叉口东南侧,项目土地证载用途为工业用地,用地面积37567.61平方米。项目用地所属的《洋浦经济开发区一二类工业区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F-02-17地块,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控规具体指标为:容积率≥0.8,绿地率≤20%,建筑密度(系数)≥40%,建筑限高≤60米。
该项目于2023年6月取得规划许可,项目用地面积37567.61平方米,建筑面积59653.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67172.99平方米,容积率1.79、建筑密度49.56%、绿地率5.75%。
现由于重新核对建筑退让线及生产工艺调整等原因,对本项目修规方案进行变更,涉及到局部楼栋位置调整和面积变化等,特此提出调整申请。调整内容如下:
1、门卫一修改到8米建筑退让线以内。
2、门卫二西侧建筑退让线由6米调整为控规(修编)的8米,同时调整门卫二、污水处理设施及垃圾站的位置。
3、5#楼与3#楼的建筑间距由7.5米调整到10.3米。
4、在总图的北侧结合停车位增设光伏板遮阳棚。
5、因生产工艺调整修改面积。除门卫一、门卫二之外,各楼均涉及到面积变化。总建筑面积调整前59735.72㎡,调整后59653.00㎡。地上建筑面积调整前57018.71㎡,调整后56899.06㎡。地下建筑面积调整前2717.01㎡,调整后2753.94㎡。厂房及仓库计容面积调整前54440.17㎡,调整后58466.72㎡。总计容面积调整前64444.20㎡,调整后67172.99㎡。容积率调整前1.72,调整后1.79。配套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调整前1357.88㎡,调整后1538.86㎡,占比总用地面积调整前3.61%,调整后4.10%。配套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调整前8194.92㎡,调整后8802.99㎡ ,占比总建筑面积调整前13.72%,调整后14.76%。建筑占地面积调整前17968.71㎡,调整后17935.37㎡。建筑系数(建筑密度)调整前47.83%,调整后49.56%。绿地率调整前5.69%,调整后5.75%。机动车停车位调整前122个,调整后107个。非机动车停车位调整前55个,调整后50个。
根据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为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的意见,现按程序再次进行规划批前公示。
一、公示时间
7天(2023年7月14日至2023年7月20日)。
二、公示地点
(略) 人民政府网(http://**);建设项目现场。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ttp://**;
2.书面意见 (略) 洋浦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洋浦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09办公室);
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便于我局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4.联系电话:*。
5.附件。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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