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轨道锦绣中尧房地产有限公司锦上项目南区方案调整予以批前公示
南宁轨道锦绣中尧房地产有限公司锦上项目南区方案调整予以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现将南宁轨道锦 (略) 申请锦上项目(南区)方案调整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西乡塘区中尧南路西侧。
二、调整理由
建设单位称为完善住宅、商业及配套用房功能布局,申请调锦上项目(南区)方案。
三、主要调整内容
(一)1号楼商业东南侧取消门廊造型,建筑轮廓相应修改,商业计容面积减少63.56㎡。
(二)1号楼及2号楼首层商业向南侧外扩,商业计容面积增加63.60㎡。
(三)M1号楼建筑高度由8.49m调整为7.84m。
(四)地下室西面及东面局部外扩,面积由17517.34㎡增加至17548.84㎡(增加31.50㎡)。
(五)2号楼商业裙房外扩,占绿地面积21.75㎡,分别于1号楼南侧增加11.95㎡,2号楼南侧增加9.80㎡。
(六)6号楼一层裙房部分风井调整为社区管理用房及婴幼儿照护场地。
(七)消防出入口向西侧微移,消防车道及车位相应调整位置。
(八)住宅首层东北侧进风井尺寸进行调整,入户门调整。
(九)住宅标准层厨房墙体以及门调整为门联窗,A户型客卫带端柱的长L型剪力墙改为一字型剪力墙。
(十)住宅屋面电梯机房合用,取消中间隔墙;屋面层增加出屋面900mm高电井。
此次调整后,南区住宅计容面积由67072.64㎡增加至67072.94㎡(增加0.3㎡)、商业面积由2190.14㎡增加至2190.18㎡(增加0.04㎡);社区管理用房面积由203.38㎡增加至204.49㎡(增加1.11㎡)、婴幼儿照护服务场地由134.83㎡增加至135㎡(增加0.17㎡)、其余配套用房面积不变。架空层面积由1623.28㎡增加至1631.48㎡(增加8.20㎡)、地下室面积由17517.34㎡增加至17548.84㎡(增加31.50㎡)。总建筑面积由89997.15㎡增加至90025.56㎡(增加28.41㎡)。建筑密度由22.99%增加至23.05%,调整后均符合设计条件要求。
四、公示地点
(一) (略) 自然资源局公告栏( (略) (略) 民互动平台)。
(二)锦上项目(南区)现场。
(三) (略) 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 http://**.cn)。
(四) (略) 规划展示馆公示栏( (略) 凤岭南路3号)。
同时,将在2023年7月13日至17日起(共三个工作日) (略) 自然资源局网站、今日头条( (略) 自然资源局官方账号)上刊登相关公示的公告信息。
规划调整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2023年7月14日至至2023年7月24日)内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 (略) 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邮寄地址: (略) 良庆区玉洞大道 (略) 民中 (略) 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办公室,邮编:*)。
2023年7月1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现将南宁轨道锦 (略) 申请锦上项目(南区)方案调整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西乡塘区中尧南路西侧。
二、调整理由
建设单位称为完善住宅、商业及配套用房功能布局,申请调锦上项目(南区)方案。
三、主要调整内容
(一)1号楼商业东南侧取消门廊造型,建筑轮廓相应修改,商业计容面积减少63.56㎡。
(二)1号楼及2号楼首层商业向南侧外扩,商业计容面积增加63.60㎡。
(三)M1号楼建筑高度由8.49m调整为7.84m。
(四)地下室西面及东面局部外扩,面积由17517.34㎡增加至17548.84㎡(增加31.50㎡)。
(五)2号楼商业裙房外扩,占绿地面积21.75㎡,分别于1号楼南侧增加11.95㎡,2号楼南侧增加9.80㎡。
(六)6号楼一层裙房部分风井调整为社区管理用房及婴幼儿照护场地。
(七)消防出入口向西侧微移,消防车道及车位相应调整位置。
(八)住宅首层东北侧进风井尺寸进行调整,入户门调整。
(九)住宅标准层厨房墙体以及门调整为门联窗,A户型客卫带端柱的长L型剪力墙改为一字型剪力墙。
(十)住宅屋面电梯机房合用,取消中间隔墙;屋面层增加出屋面900mm高电井。
此次调整后,南区住宅计容面积由67072.64㎡增加至67072.94㎡(增加0.3㎡)、商业面积由2190.14㎡增加至2190.18㎡(增加0.04㎡);社区管理用房面积由203.38㎡增加至204.49㎡(增加1.11㎡)、婴幼儿照护服务场地由134.83㎡增加至135㎡(增加0.17㎡)、其余配套用房面积不变。架空层面积由1623.28㎡增加至1631.48㎡(增加8.20㎡)、地下室面积由17517.34㎡增加至17548.84㎡(增加31.50㎡)。总建筑面积由89997.15㎡增加至90025.56㎡(增加28.41㎡)。建筑密度由22.99%增加至23.05%,调整后均符合设计条件要求。
四、公示地点
(一) (略) 自然资源局公告栏( (略) (略) 民互动平台)。
(二)锦上项目(南区)现场。
(三) (略) 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 http://**.cn)。
(四) (略) 规划展示馆公示栏( (略) 凤岭南路3号)。
同时,将在2023年7月13日至17日起(共三个工作日) (略) 自然资源局网站、今日头条( (略) 自然资源局官方账号)上刊登相关公示的公告信息。
规划调整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2023年7月14日至至2023年7月24日)内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 (略) 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邮寄地址: (略) 良庆区玉洞大道 (略) 民中 (略) 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办公室,邮编:*)。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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