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韦岗互通节点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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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韦岗互通节点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镇发改基础发〔2023〕279号

关于韦岗互通节点改造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你单位《关于上报韦岗互通节点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 (略) 道服务范围和深度,提升公路网服务品质, (略) 域一体化发展, (略) 民出 (略) 环境,根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2019年第712号)和《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同意你单位报送的韦岗互通节点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建设地点

项 (略) 丹徒区及润州区境内, (略) 道与312国道交叉口位置。

??? 三、建设内容

项目改造路线总里程约 1.33公里,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进行建设。项目按照三层菱形立交方案实施,分别在现状隧道暗埋段南侧、北侧增设U槽及挡墙;两侧匝道在U槽或挡墙段结束处并入主路,主路设置加、减速车道及渐变段。路基标准断面全宽 26—54米,增设宽度过渡段,全线共设置菱形立交1处,续建下穿通道1处,新建跨河桥梁1座。

四、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约15366.6万元,其中建安费约11802.2万元,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1947.9万元,预备费约1062.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约554.3万元。项目 (略) 财政统筹。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项目法人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工程、监理、质量安全环保等全部招标,招标组织形式采用委托招标,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形式。

六、你单位应 (略)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环保、节能、消防、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强与规划等部门沟通,做好沿线管线迁移和衔接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切实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压实项目建设单位与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做好各类风险矛盾化解工作,同时应配合本委和相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和管理。

七、请据此批复抓紧落实项目建设条件,办理相关手续,并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报我委审批。

八、本批复不作为办理房屋征收拆迁、工程招投标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的依据。未经本委批复同意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且未履行完备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实施。

九、本批复有效期1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如向本委提供的申报材料不真实,本批复自动失效。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7月6日

(项目代码:2211-*-04-01-*)

抄送:市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7月6日印发

镇发改基础发〔2023〕279号

关于韦岗互通节点改造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你单位《关于上报韦岗互通节点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 (略) 道服务范围和深度,提升公路网服务品质, (略) 域一体化发展, (略) 民出 (略) 环境,根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2019年第712号)和《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同意你单位报送的韦岗互通节点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建设地点

项 (略) 丹徒区及润州区境内, (略) 道与312国道交叉口位置。

??? 三、建设内容

项目改造路线总里程约 1.33公里,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进行建设。项目按照三层菱形立交方案实施,分别在现状隧道暗埋段南侧、北侧增设U槽及挡墙;两侧匝道在U槽或挡墙段结束处并入主路,主路设置加、减速车道及渐变段。路基标准断面全宽 26—54米,增设宽度过渡段,全线共设置菱形立交1处,续建下穿通道1处,新建跨河桥梁1座。

四、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约15366.6万元,其中建安费约11802.2万元,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1947.9万元,预备费约1062.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约554.3万元。项目 (略) 财政统筹。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项目法人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工程、监理、质量安全环保等全部招标,招标组织形式采用委托招标,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形式。

六、你单位应 (略)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环保、节能、消防、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强与规划等部门沟通,做好沿线管线迁移和衔接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切实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压实项目建设单位与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做好各类风险矛盾化解工作,同时应配合本委和相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和管理。

七、请据此批复抓紧落实项目建设条件,办理相关手续,并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报我委审批。

八、本批复不作为办理房屋征收拆迁、工程招投标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的依据。未经本委批复同意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且未履行完备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实施。

九、本批复有效期1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如向本委提供的申报材料不真实,本批复自动失效。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7月6日

(项目代码:2211-*-04-01-*)

抄送:市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7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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