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7月1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告
七台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7月1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告
一、2023年7月1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批文链接 |
1 | 关于黑龙江龙煤七 (略) 龙湖煤矿锅炉技改工程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 | 七环审〔2023〕40号 | 2023.7.12 | 关于黑龙江龙煤七 (略) 龙湖煤矿锅炉技改工程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 |
2 | 关于黑龙江龙煤七 (略) 龙湖选煤厂锅炉技改工程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 | 七环审〔2023〕41号 | 2023.7.12 | 关于黑龙江龙煤七 (略) 龙湖选煤厂锅炉技改工程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 |
3 | 关于黑龙江龙煤七 (略) 铁东选煤厂锅炉技改工程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 | 七环审〔2023〕42号 | 2023.7.12 | 关于黑龙江龙煤七 (略) 铁东选煤厂锅炉技改工程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 |
4 | 关于七台河矿业精煤(集团) (略) 向阳煤矿锅炉技改工程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 | 七环审〔2023〕43号 | 2023.7.12 | 关于七台河矿业精煤(集团) (略) 向阳煤矿锅炉技改工程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 |
5 | 关于黑龙江龙煤七 (略) 新铁煤矿锅炉技改工程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 | 七环审〔2023〕44号 | 2023.7.12 | 关于黑龙江龙煤七 (略) 新铁煤矿锅炉技改工程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 |
6 | 关于黑龙江龙煤七 (略) 新兴煤矿锅炉技改工程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 | 七环审〔2023〕45号 | 2023.7.12 | 关于黑龙江龙煤七 (略) 新兴煤矿锅炉技改工程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 |
7 | 关于七台河矿业精煤(集团) (略) 新立煤矿锅炉技改工程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 | 七环审〔2023〕46号 | 2023.7.12 | 关于七台河矿业精煤(集团) (略) 新立煤矿锅炉技改工程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 |
8 | 关于黑龙江龙煤七 (略) 新强煤矿锅炉技改工程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 | 七环审〔2023〕47号 | 2023.7.12 | 关于黑龙江龙煤七 (略) 新强煤矿锅炉技改工程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三、 (略) 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发布栏中环境保护信息(环境影响评价)链接
四、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
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五、联系方式
电话:0464—*
传真:0464—*
一、2023年7月1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批文链接 |
1 | 关于黑龙江龙煤七 (略) 龙湖煤矿锅炉技改工程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 | 七环审〔2023〕40号 | 2023.7.12 | 关于黑龙江龙煤七 (略) 龙湖煤矿锅炉技改工程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 |
2 | 关于黑龙江龙煤七 (略) 龙湖选煤厂锅炉技改工程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 | 七环审〔2023〕41号 | 2023.7.12 | 关于黑龙江龙煤七 (略) 龙湖选煤厂锅炉技改工程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 |
3 | 关于黑龙江龙煤七 (略) 铁东选煤厂锅炉技改工程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 | 七环审〔2023〕42号 | 2023.7.12 | 关于黑龙江龙煤七 (略) 铁东选煤厂锅炉技改工程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 |
4 | 关于七台河矿业精煤(集团) (略) 向阳煤矿锅炉技改工程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 | 七环审〔2023〕43号 | 2023.7.12 | 关于七台河矿业精煤(集团) (略) 向阳煤矿锅炉技改工程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 |
5 | 关于黑龙江龙煤七 (略) 新铁煤矿锅炉技改工程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 | 七环审〔2023〕44号 | 2023.7.12 | 关于黑龙江龙煤七 (略) 新铁煤矿锅炉技改工程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 |
6 | 关于黑龙江龙煤七 (略) 新兴煤矿锅炉技改工程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 | 七环审〔2023〕45号 | 2023.7.12 | 关于黑龙江龙煤七 (略) 新兴煤矿锅炉技改工程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 |
7 | 关于七台河矿业精煤(集团) (略) 新立煤矿锅炉技改工程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 | 七环审〔2023〕46号 | 2023.7.12 | 关于七台河矿业精煤(集团) (略) 新立煤矿锅炉技改工程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 |
8 | 关于黑龙江龙煤七 (略) 新强煤矿锅炉技改工程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 | 七环审〔2023〕47号 | 2023.7.12 | 关于黑龙江龙煤七 (略) 新强煤矿锅炉技改工程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三、 (略) 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发布栏中环境保护信息(环境影响评价)链接
四、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
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五、联系方式
电话:0464—*
传真:0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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