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关于2023年7月1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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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关于2023年7月1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开

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关于2023年7月1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7月14日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开,期限为2023年7月14日-2023年7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18-*

  传 真:0318-*

通讯地址:衡水高新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衡水博 (略) 成型工序技改项目

(略) 高新区新型功能材料产业园道成物流园4#库

衡水博 (略)

河北 (略)

衡水博 (略) 成型工序技改项 (略) 高新区新型功能材料产业园道成物流园4#库;坐标为东经115°46"49.028",北纬37°47"4.250"。本次技改建设项目利用原生产车间,新增14台成型机、2台切割机共计16台套,用于各类产品不同尺寸、形状的生产。项目总占地面积2500平米。本项目建成后产能不变,仍为年产2000吨聚苯*烯泡沫板、1000 吨缓冲包装材料。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占总投资的0.63%。

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定型、切割产生的非*烷总烃、苯*烯通过集气罩收集+现有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米高排气筒DA001(依托)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无组织废气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中表2其他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同时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要求;《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1中的标准。

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不新增生活污水。

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产生的设备噪声,噪声值为70~85dB(A)。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厂界噪声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固废:本项目新增固体废物为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暂存现有工程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危废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采取防腐防渗等管理措施。

2

滏阳河流域(衡水高新区段)水环境综合治理生态沟渠水利治理项目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河北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村工作办公室

河北 (略)

本工程水利部分建设内容包括对小西河(包括其支流小西河故道、中堂干渠、丰收渠)、白马沟、大屯排干渠、四干三排干渠进行生态治理工程、生态护坡工程、生态沟渠工程、生态步道工程、底泥清淤工程、配套渠道建筑物拆除重建工程。建设总规模为生态隔离带工程10万m2;生态护坡7.61km;生态沟渠48.56km;生态步道24.5km;底泥清淤工程共计0.9万m3;四干三排干渠拆除重建18座农业生产桥梁;白马沟支渠拆除5座农业生产桥梁,与工业大街桥、橡塑路桥;大屯排干渠拆除重建前王林村南桥;拆除重建小西河沟里王闸、大屯排干北二节制闸与白马沟由店扬水站。项目总投资13551.6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0.89%。

废气:施工期产生的扬尘通过洒水除尘措施、车辆覆盖篷布、临时围挡、车辆冲洗;弃土场及时碾压、采取覆盖等措施,施工期扬尘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 2934-2019)中表1扬尘排放浓度限值;无组织沥青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废水:生活废水集中收集,全部用于泼洒抑尘,如厕依托周边村庄防渗旱厕;车辆冲洗废水沉淀池沉淀,循环使用,不外排。

噪声:施工期间制定合理的物料运输线路和运输时;合理安排施工机械位置及施工时间;高噪声设备进行必要的减震及隔声;敏感点附近施工时设立临时隔声板等围挡设施。噪声贡献值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固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桥梁基础钻孔灌注桩产生的淤泥和钻渣排入河道外路基上干化,然后运至弃土场;河道清理产生的弃土、垃圾,灌木,杂草及拆除旧桥、节制闸、扬水站的的建筑垃圾等填路床使用。

3

滏阳新河整治工程(衡水高新区段)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河北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事业服务局

河北 (略)

本项目为滏阳新河整治工程(衡水高新区段),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堤防加高加固工程、跨河建筑物工程两部分,治理长度为10.25km。起点为衡水高新区大刘家庄(桩号69+220),坐标为经度115度45分54.797秒,纬度37度44分15.600秒,终点为衡水高新区小河村(桩号79+470),坐标为经度115度50分29.180秒,纬度37度48分24.144秒。项目总投资391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7.19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2.48%。

废气:施工、运输扬尘通过施工沿线临路一侧设采取围栏,粉状物料采取覆盖遮蔽等措施,洒水降尘等措施;弃土场及时碾压、采取覆盖措施,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标准要求;施工机械燃油尾气通过加强施工车辆运行管理与维护保养,满足《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20891-2014)中的第III阶段标准限值。

废水:施工生产区1和2分别设置1座废水收集池;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之后全部回用于项目区洒水抑尘。生活污水依托沿线居民旱厕,定期清掏后作农肥用,不外排。

噪声:施工期噪声通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尽量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并且严禁在夜间和午休时间进行高噪声设备施工。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同时做好施工机械的维护和保养,有效降低机械设备运转的噪声源强;苏正村、苏义村附近施工时设立临时隔声板等围挡设施;柴油发电机房设置吸音材料、消音器等措施,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固废:弃渣全部运至弃土场填埋,建筑垃圾全部运至建筑垃圾场填埋;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全部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关于2023年7月1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7月14日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开,期限为2023年7月14日-2023年7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18-*

  传 真:0318-*

通讯地址:衡水高新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衡水博 (略) 成型工序技改项目

(略) 高新区新型功能材料产业园道成物流园4#库

衡水博 (略)

河北 (略)

衡水博 (略) 成型工序技改项 (略) 高新区新型功能材料产业园道成物流园4#库;坐标为东经115°46"49.028",北纬37°47"4.250"。本次技改建设项目利用原生产车间,新增14台成型机、2台切割机共计16台套,用于各类产品不同尺寸、形状的生产。项目总占地面积2500平米。本项目建成后产能不变,仍为年产2000吨聚苯*烯泡沫板、1000 吨缓冲包装材料。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占总投资的0.63%。

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定型、切割产生的非*烷总烃、苯*烯通过集气罩收集+现有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米高排气筒DA001(依托)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无组织废气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中表2其他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同时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要求;《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1中的标准。

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不新增生活污水。

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产生的设备噪声,噪声值为70~85dB(A)。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厂界噪声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固废:本项目新增固体废物为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暂存现有工程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危废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采取防腐防渗等管理措施。

2

滏阳河流域(衡水高新区段)水环境综合治理生态沟渠水利治理项目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河北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村工作办公室

河北 (略)

本工程水利部分建设内容包括对小西河(包括其支流小西河故道、中堂干渠、丰收渠)、白马沟、大屯排干渠、四干三排干渠进行生态治理工程、生态护坡工程、生态沟渠工程、生态步道工程、底泥清淤工程、配套渠道建筑物拆除重建工程。建设总规模为生态隔离带工程10万m2;生态护坡7.61km;生态沟渠48.56km;生态步道24.5km;底泥清淤工程共计0.9万m3;四干三排干渠拆除重建18座农业生产桥梁;白马沟支渠拆除5座农业生产桥梁,与工业大街桥、橡塑路桥;大屯排干渠拆除重建前王林村南桥;拆除重建小西河沟里王闸、大屯排干北二节制闸与白马沟由店扬水站。项目总投资13551.6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0.89%。

废气:施工期产生的扬尘通过洒水除尘措施、车辆覆盖篷布、临时围挡、车辆冲洗;弃土场及时碾压、采取覆盖等措施,施工期扬尘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 2934-2019)中表1扬尘排放浓度限值;无组织沥青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废水:生活废水集中收集,全部用于泼洒抑尘,如厕依托周边村庄防渗旱厕;车辆冲洗废水沉淀池沉淀,循环使用,不外排。

噪声:施工期间制定合理的物料运输线路和运输时;合理安排施工机械位置及施工时间;高噪声设备进行必要的减震及隔声;敏感点附近施工时设立临时隔声板等围挡设施。噪声贡献值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固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桥梁基础钻孔灌注桩产生的淤泥和钻渣排入河道外路基上干化,然后运至弃土场;河道清理产生的弃土、垃圾,灌木,杂草及拆除旧桥、节制闸、扬水站的的建筑垃圾等填路床使用。

3

滏阳新河整治工程(衡水高新区段)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河北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事业服务局

河北 (略)

本项目为滏阳新河整治工程(衡水高新区段),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堤防加高加固工程、跨河建筑物工程两部分,治理长度为10.25km。起点为衡水高新区大刘家庄(桩号69+220),坐标为经度115度45分54.797秒,纬度37度44分15.600秒,终点为衡水高新区小河村(桩号79+470),坐标为经度115度50分29.180秒,纬度37度48分24.144秒。项目总投资391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7.19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2.48%。

废气:施工、运输扬尘通过施工沿线临路一侧设采取围栏,粉状物料采取覆盖遮蔽等措施,洒水降尘等措施;弃土场及时碾压、采取覆盖措施,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标准要求;施工机械燃油尾气通过加强施工车辆运行管理与维护保养,满足《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20891-2014)中的第III阶段标准限值。

废水:施工生产区1和2分别设置1座废水收集池;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之后全部回用于项目区洒水抑尘。生活污水依托沿线居民旱厕,定期清掏后作农肥用,不外排。

噪声:施工期噪声通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尽量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并且严禁在夜间和午休时间进行高噪声设备施工。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同时做好施工机械的维护和保养,有效降低机械设备运转的噪声源强;苏正村、苏义村附近施工时设立临时隔声板等围挡设施;柴油发电机房设置吸音材料、消音器等措施,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固废:弃渣全部运至弃土场填埋,建筑垃圾全部运至建筑垃圾场填埋;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全部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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