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桐庐县源头治超重点货物源头单位的公示第三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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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桐庐县源头治超重点货物源头单位的公示第三批

为切实贯彻《 (略) 公路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精神,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道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源头治理工作的通知》、 (略) 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布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的通知》、 (略) 治超办《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计量称重数据和监控视频接入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和数字化改革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重点货物货源数字化治超机制,严把车辆超载超限源头管理关,持续稳定推进车辆超载超限长效管理工作,经相关部门对货物源头单位进行勘查,决定将 (略) 与杭州 (略) (详见附表)列为第三批重点源头单位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货物源头单位要切实落实车辆合法装载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履行源头治超工作职责,严把货物装载关、车辆称重关、车辆出场(站)关,确保出场(站)车辆无超载超限行为。各单位于公示结束之日起一周内设立公示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道路交通安全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在治超工作中的职责,强化对货源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从源头上治理超载超限车辆,确保货物货源数字化治超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公示时间:2023年7月14日至2023年7月21日

监督电话:12345(市民服务热线)

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12328

桐庐县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4日

附件

桐庐县重点货物源头单位政府公示表(第三批)

序号

源头

单位

行业主管部门

属地乡镇(街道)

单位地址

年出场货运量(万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

(略)

县规资局

凤川街道

(略) 桐庐县凤川街道三鑫村竹桐坞

300

孙凯

*

2

杭州 (略)

县经信局

横村镇

(略) 桐庐县桐君街道环城西路1003号

30

王洪

*

关于桐庐县源头治超重点货物源头单位的公示(第三批).docx

为切实贯彻《 (略) 公路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精神,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道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源头治理工作的通知》、 (略) 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布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的通知》、 (略) 治超办《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计量称重数据和监控视频接入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和数字化改革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重点货物货源数字化治超机制,严把车辆超载超限源头管理关,持续稳定推进车辆超载超限长效管理工作,经相关部门对货物源头单位进行勘查,决定将 (略) 与杭州 (略) (详见附表)列为第三批重点源头单位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货物源头单位要切实落实车辆合法装载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履行源头治超工作职责,严把货物装载关、车辆称重关、车辆出场(站)关,确保出场(站)车辆无超载超限行为。各单位于公示结束之日起一周内设立公示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道路交通安全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在治超工作中的职责,强化对货源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从源头上治理超载超限车辆,确保货物货源数字化治超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公示时间:2023年7月14日至2023年7月21日

监督电话:12345(市民服务热线)

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12328

桐庐县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4日

附件

桐庐县重点货物源头单位政府公示表(第三批)

序号

源头

单位

行业主管部门

属地乡镇(街道)

单位地址

年出场货运量(万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

(略)

县规资局

凤川街道

(略) 桐庐县凤川街道三鑫村竹桐坞

300

孙凯

*

2

杭州 (略)

县经信局

横村镇

(略) 桐庐县桐君街道环城西路1003号

30

王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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