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万吨/年工业废盐资源化利用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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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万吨/年工业废盐资源化利用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 (略) 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以及《 (略) 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全覆盖”工程实施细则(试行)》(滨政法委〔2021〕14号),现将 (略) 60万吨/年工业废盐资源化利用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的意见。

一、项目情况说明:

建设单位: (略)

项目名称:60万吨/年工业废盐资源化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滨州临海化工产业园,北海大街以北、东港七路以东,山 (略) 现有厂区及规划用地以北。

项目概况:该项目拟选址滨州临海化工产业园,北海大街以北、东港七路以东,山 (略) 现有厂区及规划用地以北。项目拟征地500亩,建设工业废盐处理装置及配套设施,其总处理能力60万吨/年,共建设十一套废盐处理装置。其中建设一套湿式氧化法废盐处理装置,年处理10万吨固体盐,采用湿式氧化法处理工艺,所处理的盐水质量满足氯碱行业质量要求;建设十套固体废盐处理装置,并配有单独的焚烧系统,其中两套固体废盐处理装置用于混合盐处理,所产合格混盐出售,年生产能力为10万吨;两套低温回转窑燃烧法废盐处理装置,年生产能力10万吨;六套高温熔融燃烧法废盐处理装置,年生产能力30万吨;高低温技术处理后的废盐再经后处理,达到《再生工业盐 氯化钠》(T/ZGZS0302-2023)质量标准,满足后续资源化利用要求。该项目总投资为*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万元,建设期利息为8432万元,流动资金为2938万元,其中30%做铺底流动资金,为881万元。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论:

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国家和行业发展规划的要求。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公示对象为拟建项目建设区域内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村庄和企事业单位。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该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和自身生活的影响;

2、该项目建设对当地社会稳定有何主要风险;

3、对该项目建设的态度;

4、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建议,以及其他相关要求。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公示单位联系,表达对拟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日内。

六、公示单位

单位名称: (略)

单位地址: (略) 滨城区黄河五路888号

评估单位:山东 (略)

建设单位联系人:林新伟 联系电话:*

评估单位联系人:墨银龙 联系电话:0543-*

邮箱:*@*63.com

邮编:*

公示日期:2023年7月15日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 (略) 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以及《 (略) 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全覆盖”工程实施细则(试行)》(滨政法委〔2021〕14号),现将 (略) 60万吨/年工业废盐资源化利用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的意见。

一、项目情况说明:

建设单位: (略)

项目名称:60万吨/年工业废盐资源化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滨州临海化工产业园,北海大街以北、东港七路以东,山 (略) 现有厂区及规划用地以北。

项目概况:该项目拟选址滨州临海化工产业园,北海大街以北、东港七路以东,山 (略) 现有厂区及规划用地以北。项目拟征地500亩,建设工业废盐处理装置及配套设施,其总处理能力60万吨/年,共建设十一套废盐处理装置。其中建设一套湿式氧化法废盐处理装置,年处理10万吨固体盐,采用湿式氧化法处理工艺,所处理的盐水质量满足氯碱行业质量要求;建设十套固体废盐处理装置,并配有单独的焚烧系统,其中两套固体废盐处理装置用于混合盐处理,所产合格混盐出售,年生产能力为10万吨;两套低温回转窑燃烧法废盐处理装置,年生产能力10万吨;六套高温熔融燃烧法废盐处理装置,年生产能力30万吨;高低温技术处理后的废盐再经后处理,达到《再生工业盐 氯化钠》(T/ZGZS0302-2023)质量标准,满足后续资源化利用要求。该项目总投资为*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万元,建设期利息为8432万元,流动资金为2938万元,其中30%做铺底流动资金,为881万元。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论:

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国家和行业发展规划的要求。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公示对象为拟建项目建设区域内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村庄和企事业单位。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该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和自身生活的影响;

2、该项目建设对当地社会稳定有何主要风险;

3、对该项目建设的态度;

4、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建议,以及其他相关要求。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公示单位联系,表达对拟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日内。

六、公示单位

单位名称: (略)

单位地址: (略) 滨城区黄河五路888号

评估单位:山东 (略)

建设单位联系人:林新伟 联系电话:*

评估单位联系人:墨银龙 联系电话:0543-*

邮箱:*@*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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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日期:2023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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