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Z11-2油田、、、、、、调整井项目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北部湾海域涠洲油田群,东北距离广西北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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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Z11-2油田、、、、、、调整井项目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北部湾海域涠洲油田群,东北距离广西北海市

备案系统登记表管理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3-07-13

WZ11-2油田WZ11-2-C16、WZ11-2-C16H1、WZ11-2-C18、WZ11-2-C19H、WZ11-2-C20H、WZ11-2-C21H、WZ11-2-C22调整井项目
广西壮族 (略) 海城区北部湾海域涠洲油田群,东北距 (略) 西南约80公里,距离涠洲岛西南约37公里。 12000
中海石油(中国) (略) 柯吕雄
45000 2000
2023-08-20
改建
一、WZ11-2油田属涠洲油田群,位于中国南海北部湾海域,油田群范围为东经108°16″~108°50″,北纬20°12″~21°50″。油田群东北距 (略) 西南约80km,距离涠洲岛西南约37km,所处海域水深约32~34m。拟在WZ11-2WHPC平台实施7口调整井WZ11-2-C16、WZ11-2-C16H1、WZ11-2-C18、WZ11-2-C19H、WZ11-2-C20H、WZ11-2-C21H、WZ11-2-C22,采用南海四号或海洋石油931或海洋石油945或东方龙或Strik或国海国富或海洋石油944等相近似的钻井平台进行钻完井作业。二、WZ11-2WHPC平台7口调整井在钻完井期间采用海水般土浆、无固相有机盐水基泥浆体系和PDF-MOM油基泥浆体系,预计共产生非钻井油层水基钻井液2006m3、钻井油层水基钻井液1097m3、油基钻井液3480m3,非钻井油层水基钻屑1710m3、钻井油层水基钻屑88m3,油基钻屑1497m3;符合排放标准的钻井液和钻屑间歇式点源排放,钻屑最大排放速率183m3/d;水基钻井液最大排放速率出现在批钻结束后一次性排放中,最大排放量592m3,排放速率约为35m3/h,油基钻井液与不达标的钻井液和钻屑全部回收运回*地处理。 三、本次7口调整井项目钻进液、钻屑排放不超出以下环评批复的WZ11-2WHPC平台总量:《涠洲5-7油田/11-2油田二期开发工程及涠洲12-1油田调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批复号:环审〔2020〕97号。(1)该项目共38口井,其中WZ5-7WHPA平台6口、WZ11-2WHPC平台16口、WZ12-1WHPC平台16口。已完成27口井,剩余11口井未实施。WZ11-2WHPC平台16口已全部实施,分公司利用该平台剩余量实施WZ11-2-C16、WZ11-2-C16H1、WZ11-2-C18、WZ11-2-C19H、WZ11-2-C20H、WZ11-2-C21H、WZ11-2-C22。(2)该项目38口井批复的产生总量:非钻井油层水基钻井液量10650m3、钻井油层水基钻井液量13720m3、油基钻井液量22549m3(回收)、非钻井油层水基钻屑量14408m3、钻井油层水基钻屑量1105m3、油基钻屑量7813m3。目前已完成27口井的实际产生量为:非钻井油层水基钻井液量3734.95m3、钻井油层水基钻井液量83.31m3、油基钻井液量4202.08m3(回收)、非钻井油层水基钻屑量6397.47m3、钻井油层水基钻屑量29.25m3、油基钻屑量3488.96m3。目前该环评剩余钻井液钻屑量为:非钻井油层水基钻井液量6915.05m3、钻井油层水基钻井液量13636.69m3、油基钻井液量18346.92m3(回收)、非钻井油层水基钻屑量8010.53m3、钻井油层水基钻屑量1075.75m3、油基钻屑量4324.04m3。(3)WZ11-2 WHPC平台16口井批复产生总量为:非钻井油层水基钻井液量4794m3、钻井油层水基钻井液量4161m3、油基钻井液量11146m3(回收)、非钻井油层水基钻屑量6264m3、钻井油层水基钻屑量166m3、油基钻屑量3858m3。目前WZ11-2 WHPC平台16口井已全部完成,实际产生量为:非钻井油层水基钻井液量2032.63m3、油基钻井液量2411.5m3(回收)、非钻井油层水基钻屑量3929.78m3、油基钻屑量2342.89m3。WZ11-2 WHPC平台剩余量为:非钻井油层水基钻井液量2761.37m3、钻井油层水基钻井液量4161m3、油基钻井液量8734.5m3(回收)、非钻井油层水基钻屑量2334.22m3、钻井油层水基钻屑量166m3、油基钻屑量1515.11m3。(4)本次7口井在WZ11-2 WHPC平台实施,预计产生总量为:非钻井油层水基钻井液2006m3、钻井油层水基钻井液1097m3、油基钻井液3480m3(回收),非钻井油层水基钻屑1710m3、钻井油层水基钻屑88m3,油基钻屑1497m3。已完成的16口井和本次申请7口调整井预计产生的钻井液、钻屑产生总量不超过《涠洲5-7油田/11-2油田二期开发工程及涠洲12-1油田调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WZ11-2WHPC平台的批复量。四、本次调整井项目投产后,WZ11-2 WHPC平台所产物流进入气液分离器进行气液分离,分离出的气去火炬燃烧,分离出的液体由新建海底管道输送到WZ6-9/6-10WHPA平台,与WZ6-9/6-10WHPA平台生产物流汇合后流输送至WZ12-1 PUQB平台进行处理,含油生产水在WZ12-1PUQB平台处理排放标准后输送至WZ12-1WHPC平台新增精细生产水处理装置处理至满足A2注水水质【《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 2012 )】后在WZ12-1PUQ 、WZ12-1WHPB 、WZ6-9/6-10 WHPA和WZ6-13WHPA和WZ11-2 WHPC及WZ12-1WHPC平台回注地层。WZ11-2WHPC平台为无人驻守平台,工作人员登平台巡检期间 生产的少量生活污水由新建的无水可冲洗环保厕所收集,运回*地处理。
其他措施:
平台所产伴生天然气年产量42557m3/a,在本平台进入火炬进行燃烧排放。伴生气不含 H2S,投产后伴生天然气燃烧产生的 NOx 最大排放量为 418kg/d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约9000m3)采取经钻井平台的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措施后通过钻井平台排放口排放至海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运营期含油生产水采取经海管输送到WZ12-1PUQ平台生产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
其他措施:
其它含油污水年产量产量约60m3/a,全部进入生产流程
环保措施:
1.食品废弃物、工业垃圾、危险废弃物等分类回收,其中危险废弃物运回*地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2.钻屑:水基钻屑产生量1798m3,油基钻屑1497m3。钻屑排放应满足《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GB4914-2008)一级海域要求和《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污染物生物毒性》(GB18420.1-2009)一级海区排放标准要求,并经生态环境部批准后间歇式点源排放,不能满足排放标准钻屑收集后运回*上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3.钻井液:水基钻井液产生量3103m3,油基钻井液使用量3480m3。水基钻井液经检测满足《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一级海域要求和《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污染物生物毒性》一级海区排放标准要求后,并经生态环境部批准后间歇式点源排放,油基钻井液和处理后不满足排放标准的含油泥浆运回*上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有环保措施:
有环保措施:本项目位于中国南海北部湾海域,油田群范围为东经108°16″~108°50″,北纬20°12″~21°50″。本工程距北部湾绯鲤类产卵场5km,距其他敏感目标均超过13km,距离较远。本项目处于《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定义的敏感区之外。1.施工期:进一步优化钻井作业计划,尽量缩短调整井的施工期;尽量减少污染物排海;严格控制钻屑和水基钻井液的排放速率,尽量减少钻屑、水基钻井液排放引起的入海悬浮物的影响面积;施工作业应避开二长棘鲷长毛对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核心区特别保护期(1月15日~3月1日),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海洋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的影响。2.运营期:新增固体废物全部运回*地处理,以减少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加强运营期对海洋生态环境的监测。本项目对海洋环境产生的影响主要是在施工期,但影响是有限的、短期且可恢复的。作业单位已制定了完善的溢油应急计划,在切实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及事故应急对策措施和应急计划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项目建设可行。
,广西, (略) ,海城区,北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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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3-07-13

WZ11-2油田WZ11-2-C16、WZ11-2-C16H1、WZ11-2-C18、WZ11-2-C19H、WZ11-2-C20H、WZ11-2-C21H、WZ11-2-C22调整井项目
广西壮族 (略) 海城区北部湾海域涠洲油田群,东北距 (略) 西南约80公里,距离涠洲岛西南约37公里。 12000
中海石油(中国) (略) 柯吕雄
45000 2000
2023-08-20
改建
一、WZ11-2油田属涠洲油田群,位于中国南海北部湾海域,油田群范围为东经108°16″~108°50″,北纬20°12″~21°50″。油田群东北距 (略) 西南约80km,距离涠洲岛西南约37km,所处海域水深约32~34m。拟在WZ11-2WHPC平台实施7口调整井WZ11-2-C16、WZ11-2-C16H1、WZ11-2-C18、WZ11-2-C19H、WZ11-2-C20H、WZ11-2-C21H、WZ11-2-C22,采用南海四号或海洋石油931或海洋石油945或东方龙或Strik或国海国富或海洋石油944等相近似的钻井平台进行钻完井作业。二、WZ11-2WHPC平台7口调整井在钻完井期间采用海水般土浆、无固相有机盐水基泥浆体系和PDF-MOM油基泥浆体系,预计共产生非钻井油层水基钻井液2006m3、钻井油层水基钻井液1097m3、油基钻井液3480m3,非钻井油层水基钻屑1710m3、钻井油层水基钻屑88m3,油基钻屑1497m3;符合排放标准的钻井液和钻屑间歇式点源排放,钻屑最大排放速率183m3/d;水基钻井液最大排放速率出现在批钻结束后一次性排放中,最大排放量592m3,排放速率约为35m3/h,油基钻井液与不达标的钻井液和钻屑全部回收运回*地处理。 三、本次7口调整井项目钻进液、钻屑排放不超出以下环评批复的WZ11-2WHPC平台总量:《涠洲5-7油田/11-2油田二期开发工程及涠洲12-1油田调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批复号:环审〔2020〕97号。(1)该项目共38口井,其中WZ5-7WHPA平台6口、WZ11-2WHPC平台16口、WZ12-1WHPC平台16口。已完成27口井,剩余11口井未实施。WZ11-2WHPC平台16口已全部实施,分公司利用该平台剩余量实施WZ11-2-C16、WZ11-2-C16H1、WZ11-2-C18、WZ11-2-C19H、WZ11-2-C20H、WZ11-2-C21H、WZ11-2-C22。(2)该项目38口井批复的产生总量:非钻井油层水基钻井液量10650m3、钻井油层水基钻井液量13720m3、油基钻井液量22549m3(回收)、非钻井油层水基钻屑量14408m3、钻井油层水基钻屑量1105m3、油基钻屑量7813m3。目前已完成27口井的实际产生量为:非钻井油层水基钻井液量3734.95m3、钻井油层水基钻井液量83.31m3、油基钻井液量4202.08m3(回收)、非钻井油层水基钻屑量6397.47m3、钻井油层水基钻屑量29.25m3、油基钻屑量3488.96m3。目前该环评剩余钻井液钻屑量为:非钻井油层水基钻井液量6915.05m3、钻井油层水基钻井液量13636.69m3、油基钻井液量18346.92m3(回收)、非钻井油层水基钻屑量8010.53m3、钻井油层水基钻屑量1075.75m3、油基钻屑量4324.04m3。(3)WZ11-2 WHPC平台16口井批复产生总量为:非钻井油层水基钻井液量4794m3、钻井油层水基钻井液量4161m3、油基钻井液量11146m3(回收)、非钻井油层水基钻屑量6264m3、钻井油层水基钻屑量166m3、油基钻屑量3858m3。目前WZ11-2 WHPC平台16口井已全部完成,实际产生量为:非钻井油层水基钻井液量2032.63m3、油基钻井液量2411.5m3(回收)、非钻井油层水基钻屑量3929.78m3、油基钻屑量2342.89m3。WZ11-2 WHPC平台剩余量为:非钻井油层水基钻井液量2761.37m3、钻井油层水基钻井液量4161m3、油基钻井液量8734.5m3(回收)、非钻井油层水基钻屑量2334.22m3、钻井油层水基钻屑量166m3、油基钻屑量1515.11m3。(4)本次7口井在WZ11-2 WHPC平台实施,预计产生总量为:非钻井油层水基钻井液2006m3、钻井油层水基钻井液1097m3、油基钻井液3480m3(回收),非钻井油层水基钻屑1710m3、钻井油层水基钻屑88m3,油基钻屑1497m3。已完成的16口井和本次申请7口调整井预计产生的钻井液、钻屑产生总量不超过《涠洲5-7油田/11-2油田二期开发工程及涠洲12-1油田调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WZ11-2WHPC平台的批复量。四、本次调整井项目投产后,WZ11-2 WHPC平台所产物流进入气液分离器进行气液分离,分离出的气去火炬燃烧,分离出的液体由新建海底管道输送到WZ6-9/6-10WHPA平台,与WZ6-9/6-10WHPA平台生产物流汇合后流输送至WZ12-1 PUQB平台进行处理,含油生产水在WZ12-1PUQB平台处理排放标准后输送至WZ12-1WHPC平台新增精细生产水处理装置处理至满足A2注水水质【《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 2012 )】后在WZ12-1PUQ 、WZ12-1WHPB 、WZ6-9/6-10 WHPA和WZ6-13WHPA和WZ11-2 WHPC及WZ12-1WHPC平台回注地层。WZ11-2WHPC平台为无人驻守平台,工作人员登平台巡检期间 生产的少量生活污水由新建的无水可冲洗环保厕所收集,运回*地处理。
其他措施:
平台所产伴生天然气年产量42557m3/a,在本平台进入火炬进行燃烧排放。伴生气不含 H2S,投产后伴生天然气燃烧产生的 NOx 最大排放量为 418kg/d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约9000m3)采取经钻井平台的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措施后通过钻井平台排放口排放至海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运营期含油生产水采取经海管输送到WZ12-1PUQ平台生产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
其他措施:
其它含油污水年产量产量约60m3/a,全部进入生产流程
环保措施:
1.食品废弃物、工业垃圾、危险废弃物等分类回收,其中危险废弃物运回*地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2.钻屑:水基钻屑产生量1798m3,油基钻屑1497m3。钻屑排放应满足《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GB4914-2008)一级海域要求和《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污染物生物毒性》(GB18420.1-2009)一级海区排放标准要求,并经生态环境部批准后间歇式点源排放,不能满足排放标准钻屑收集后运回*上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3.钻井液:水基钻井液产生量3103m3,油基钻井液使用量3480m3。水基钻井液经检测满足《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一级海域要求和《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污染物生物毒性》一级海区排放标准要求后,并经生态环境部批准后间歇式点源排放,油基钻井液和处理后不满足排放标准的含油泥浆运回*上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有环保措施:
有环保措施:本项目位于中国南海北部湾海域,油田群范围为东经108°16″~108°50″,北纬20°12″~21°50″。本工程距北部湾绯鲤类产卵场5km,距其他敏感目标均超过13km,距离较远。本项目处于《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定义的敏感区之外。1.施工期:进一步优化钻井作业计划,尽量缩短调整井的施工期;尽量减少污染物排海;严格控制钻屑和水基钻井液的排放速率,尽量减少钻屑、水基钻井液排放引起的入海悬浮物的影响面积;施工作业应避开二长棘鲷长毛对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核心区特别保护期(1月15日~3月1日),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海洋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的影响。2.运营期:新增固体废物全部运回*地处理,以减少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加强运营期对海洋生态环境的监测。本项目对海洋环境产生的影响主要是在施工期,但影响是有限的、短期且可恢复的。作业单位已制定了完善的溢油应急计划,在切实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及事故应急对策措施和应急计划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项目建设可行。
,广西, (略) ,海城区,北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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