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至嘉能新材料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炉渣综合利用处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东至嘉能新材料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炉渣综合利用处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东 (略) 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炉渣综合利用处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东 (略) 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炉渣综合利用处置项目 |
建设地点: | 东至县香隅镇莲湖村,东至 (略) 厂区东侧 |
建设单位: | 东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 (略) |
受理时间: | 2023年7月10日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位于东至县香隅镇莲湖村东至 (略) 厂区东侧,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0万元。项目环评类别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三十九、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42-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422”,项目建设性质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炉渣处理车间及其它辅助工程等。项目建成后,年消纳东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炉渣33000t,年生产环保砂料35240t。项目经东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东发改备[2023]66号文立项备案。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项目用地属于环境设施用地,符合香隅镇土地利用规划。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应坚持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绿色有序发展理念,进一步优化工艺路线和设计方案,强化各装置节能降耗措施,进一步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2.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设计、建设和使用厂区供排水系统。项目排水采取雨污分流制。车辆冲洗水和炉渣处理工艺用水均收集至综合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炉渣处理工序,不外排;初期雨水经70m3初期雨水池收集后汇入综合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炉渣处理工序,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东至 (略) 一体化生活处理设备(AO+MBR膜)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3.切实加强全厂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设计建设和维护管理。项目实施后建设单位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车辆运输加盖篷布,厂区出入口设置车辆清洗平台进行清洗;原料炉渣卸料和堆场粉尘采取围挡、洒水、编织袋覆盖、出入车辆清洗、原料区堆场密闭、在原料区设置自动喷雾抑尘系统;炉渣上料废气采用室内作业,设置自动喷雾抑尘系统;炉渣处理过程筛分、破碎产生的粉尘采用室内封闭式作业+集气罩收集+高效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4.优化厂区平面布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用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应实施全过程控制。废润滑油桶和废润滑油属危险废物,厂内规范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脱水泥渣拌合在环保砂料中出售。生活垃圾、原料中未燃尽可燃物、送至东至 (略) 焚烧处置; 6.加强项目的日常管理和安全防范。企业应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制度,设置专门的环保管理机构,落实专职环保技术人员,加强技术人员的环保培训。 7.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项目建成后:有组织废气污染物中颗粒物排放总量不得超过0.015t/a。 8.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控。按照分级防治的要求,落实好防渗措施。按照有关规范和技术指标要求,重点落实好沉淀池、危废暂存间防渗。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略) 东至县生态环境分局环评科 |
受理地点: | 东至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808 |
联系电话: | 0566-*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东 (略) 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炉渣综合利用处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东 (略) 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炉渣综合利用处置项目 |
建设地点: | 东至县香隅镇莲湖村,东至 (略) 厂区东侧 |
建设单位: | 东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 (略) |
受理时间: | 2023年7月10日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位于东至县香隅镇莲湖村东至 (略) 厂区东侧,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0万元。项目环评类别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三十九、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42-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422”,项目建设性质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炉渣处理车间及其它辅助工程等。项目建成后,年消纳东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炉渣33000t,年生产环保砂料35240t。项目经东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东发改备[2023]66号文立项备案。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项目用地属于环境设施用地,符合香隅镇土地利用规划。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应坚持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绿色有序发展理念,进一步优化工艺路线和设计方案,强化各装置节能降耗措施,进一步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2.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设计、建设和使用厂区供排水系统。项目排水采取雨污分流制。车辆冲洗水和炉渣处理工艺用水均收集至综合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炉渣处理工序,不外排;初期雨水经70m3初期雨水池收集后汇入综合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炉渣处理工序,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东至 (略) 一体化生活处理设备(AO+MBR膜)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3.切实加强全厂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设计建设和维护管理。项目实施后建设单位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车辆运输加盖篷布,厂区出入口设置车辆清洗平台进行清洗;原料炉渣卸料和堆场粉尘采取围挡、洒水、编织袋覆盖、出入车辆清洗、原料区堆场密闭、在原料区设置自动喷雾抑尘系统;炉渣上料废气采用室内作业,设置自动喷雾抑尘系统;炉渣处理过程筛分、破碎产生的粉尘采用室内封闭式作业+集气罩收集+高效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4.优化厂区平面布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用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应实施全过程控制。废润滑油桶和废润滑油属危险废物,厂内规范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脱水泥渣拌合在环保砂料中出售。生活垃圾、原料中未燃尽可燃物、送至东至 (略) 焚烧处置; 6.加强项目的日常管理和安全防范。企业应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制度,设置专门的环保管理机构,落实专职环保技术人员,加强技术人员的环保培训。 7.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项目建成后:有组织废气污染物中颗粒物排放总量不得超过0.015t/a。 8.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控。按照分级防治的要求,落实好防渗措施。按照有关规范和技术指标要求,重点落实好沉淀池、危废暂存间防渗。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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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门: | (略) 东至县生态环境分局环评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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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5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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