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安徽碳致和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年回收、处理120万吨DMF废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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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安徽碳致和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年回收、处理120万吨DMF废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宿环建函〔2023〕38号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安徽碳致和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年回收、处理120万吨DMF废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安徽碳 (略) :

报来《安徽碳 (略) 年回收、处理120万吨DMF废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 (略) 萧县生态环境分局的初审意见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书》评价结论。安徽碳 (略) 拟投资20000 (略) 萧县经济开发区永康路八区建设年回收、处理120万吨DMF废水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6490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867.4平方米,分三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1套50t/h和1套25t/h的DMF废液回收装置,配置1套45t/h生物质供热系统,并配套建设自动控制室、变配电室、动力车间、循环水系统、供热供水管路系统、消防系统、防雷系统等;二期建设1套50t/h和1套25t/h的DMF废液回收装置,配置1套65t/h生物质供热系统;三期建设1套50t/h的回收装置,配置1套65t/h生物质供热系统,配套建设危险废物处置系统1套(自用);形成年回收、处理120万吨DMF废水的能力。项目已由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萧发改政务〔2021〕548号文件予以备案,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同意该项目按《报告书》中所列工程性质、规模、内容、地点、工艺流程和配套的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建设。

二、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相关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三、在项目设计、建设、运营和环境管理中,须重点落实以下要求:

1、认真落实和优化《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加强工艺废气的收集和处理,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并规范设置各类排气筒;大气污染物排放总 (略) 生态环境局下达的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且各项废气处理设施的处理效率不得低于《报告书》中所列要求。

2、项目设置的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规划或新建居住、教育、医疗等环境敏感建筑物;同时应报告园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在防护距离内规划、建设项目应充分考虑其环境相容性。

3、按照“雨污分流、污废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原则,完善厂区雨污收集系统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做好厂区污水处理设备日常维护和运行管理工作,确保外排废水满足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

4、落实项目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采取相应防渗措施,落实监测计划,加强日常环境管理,防止项目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

5、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应按照“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实施全过程管理,严格落实分类收集、贮存、转运及处置措施,固废暂存场所应按标准进行建设,设置防雨、防渗、防晒、防流失等措施,避免产生二次污染,并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严格履行转移联单制度。

6、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完备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做好与园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应急预案的衔接,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全面落实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配备事故应急设施、物资和器材,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7、做好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工艺,严格控制施工场地、施工机械和车辆运输扬尘及噪声等环境影响,减少地表裸露面,全面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关要求,严格控制不利环境影响,防止施工造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

8、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要求;建立健全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和企业环境管理体系,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开展监测,并及时进行相关信息公开。

9、做好与排污许可证申领的衔接,将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及其他有关内容,按照排污许可技术规范要求,载入排污许可证。

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五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项目竣工后,你公司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六、 (略) 萧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开展该项目的建设期“三同时”监督检查和运行后日常环保监督管理工作,并将监管过程中出现的重大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7月11日

抄: (略) 萧县生态环境分局,安徽 (略) 。

(略) 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3年7月11日印发


宿环建函〔2023〕38号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安徽碳致和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年回收、处理120万吨DMF废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安徽碳 (略) :

报来《安徽碳 (略) 年回收、处理120万吨DMF废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 (略) 萧县生态环境分局的初审意见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书》评价结论。安徽碳 (略) 拟投资20000 (略) 萧县经济开发区永康路八区建设年回收、处理120万吨DMF废水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6490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867.4平方米,分三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1套50t/h和1套25t/h的DMF废液回收装置,配置1套45t/h生物质供热系统,并配套建设自动控制室、变配电室、动力车间、循环水系统、供热供水管路系统、消防系统、防雷系统等;二期建设1套50t/h和1套25t/h的DMF废液回收装置,配置1套65t/h生物质供热系统;三期建设1套50t/h的回收装置,配置1套65t/h生物质供热系统,配套建设危险废物处置系统1套(自用);形成年回收、处理120万吨DMF废水的能力。项目已由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萧发改政务〔2021〕548号文件予以备案,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同意该项目按《报告书》中所列工程性质、规模、内容、地点、工艺流程和配套的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建设。

二、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相关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三、在项目设计、建设、运营和环境管理中,须重点落实以下要求:

1、认真落实和优化《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加强工艺废气的收集和处理,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并规范设置各类排气筒;大气污染物排放总 (略) 生态环境局下达的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且各项废气处理设施的处理效率不得低于《报告书》中所列要求。

2、项目设置的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规划或新建居住、教育、医疗等环境敏感建筑物;同时应报告园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在防护距离内规划、建设项目应充分考虑其环境相容性。

3、按照“雨污分流、污废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原则,完善厂区雨污收集系统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做好厂区污水处理设备日常维护和运行管理工作,确保外排废水满足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

4、落实项目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采取相应防渗措施,落实监测计划,加强日常环境管理,防止项目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

5、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应按照“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实施全过程管理,严格落实分类收集、贮存、转运及处置措施,固废暂存场所应按标准进行建设,设置防雨、防渗、防晒、防流失等措施,避免产生二次污染,并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严格履行转移联单制度。

6、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完备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做好与园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应急预案的衔接,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全面落实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配备事故应急设施、物资和器材,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7、做好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工艺,严格控制施工场地、施工机械和车辆运输扬尘及噪声等环境影响,减少地表裸露面,全面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关要求,严格控制不利环境影响,防止施工造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

8、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要求;建立健全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和企业环境管理体系,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开展监测,并及时进行相关信息公开。

9、做好与排污许可证申领的衔接,将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及其他有关内容,按照排污许可技术规范要求,载入排污许可证。

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五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项目竣工后,你公司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六、 (略) 萧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开展该项目的建设期“三同时”监督检查和运行后日常环保监督管理工作,并将监管过程中出现的重大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7月11日

抄: (略) 萧县生态环境分局,安徽 (略) 。

(略) 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3年7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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