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000万套气泡袋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年产1000万套气泡袋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 (略) (略) 年产1000万套气泡袋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即2023年7月13日至2023年7月20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 (略) 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电话:0552-*(传真)
地址: (略) 大 (略) 之门西楼315室(蚌埠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项目名称 | 年产1000万套气泡袋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淮李路西、龙淮玻璃厂南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 (略) |
项目概况 | 本项 (略) (略) 淮李路西、龙淮玻璃厂南,利用现有厂区2000m2厂房建设,总投资150万元。本项目为改建项目,利用现有车间进行生产,生产车间由西向东分别设置生产区、原料区和成品区。项目购置全自动数控吹膜机、电脑制袋设备等及相关配套设施,采用PE、LLDPE等原辅材料生产气泡袋。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000万套产品生产能力。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吹膜工序中产生的有机废气。有机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由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未收集到的有机废气在车间内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项目有机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厂区内无组织特别排放监控限值。 2、废水 项 (略) 政供水,本项目用水主要为职工办公生活用水,排水为职工办公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3、固废 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及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清理。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由项目回收外售用。危险废物主要为环保设备产生的废活性炭、设备维护维修产生的废机油以及废机油桶。废活性炭、废机油和废机油桶经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库,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4、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废气处理系统风机、吹膜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优先选择用低噪声设备,设备设置于室内,车间厂房隔声,围墙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减少对周边影响。项目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 (略) 生态环境局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逾期不提交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或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到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不到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 |
相关部门意见 | 蚌埠经济开发区经贸发展局项目备案表(项目代码2304-*-04-05-*)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 (略) (略) 年产1000万套气泡袋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即2023年7月13日至2023年7月20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 (略) 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电话:0552-*(传真)
地址: (略) 大 (略) 之门西楼315室(蚌埠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项目名称 | 年产1000万套气泡袋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淮李路西、龙淮玻璃厂南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 (略) |
项目概况 | 本项 (略) (略) 淮李路西、龙淮玻璃厂南,利用现有厂区2000m2厂房建设,总投资150万元。本项目为改建项目,利用现有车间进行生产,生产车间由西向东分别设置生产区、原料区和成品区。项目购置全自动数控吹膜机、电脑制袋设备等及相关配套设施,采用PE、LLDPE等原辅材料生产气泡袋。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000万套产品生产能力。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吹膜工序中产生的有机废气。有机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由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未收集到的有机废气在车间内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项目有机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厂区内无组织特别排放监控限值。 2、废水 项 (略) 政供水,本项目用水主要为职工办公生活用水,排水为职工办公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3、固废 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及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清理。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由项目回收外售用。危险废物主要为环保设备产生的废活性炭、设备维护维修产生的废机油以及废机油桶。废活性炭、废机油和废机油桶经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库,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4、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废气处理系统风机、吹膜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优先选择用低噪声设备,设备设置于室内,车间厂房隔声,围墙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减少对周边影响。项目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 (略) 生态环境局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逾期不提交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或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到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不到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 |
相关部门意见 | 蚌埠经济开发区经贸发展局项目备案表(项目代码2304-*-04-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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