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赣州市昊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环保汽车表面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批复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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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赣州市昊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环保汽车表面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 (略) 昊 (略) 年产4万吨环保汽车表面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17日-2023年7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7-*

通讯地址: (略) 行政局(长征大道9号)二楼投资项目审批科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年产4万吨环保汽车表面新材料项目

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富康工业园

(略) 昊 (略)

赣州 (略)

项目属新建,总投资30000万元,环保投资600万元,占投资比例2%;总占地30694m2,厂区中心地理坐标北纬24°50′50.061″,东经114°47′20.662″。

项目新建2座*类车间(6#、8#)、1座*类车间(9#)等主体工程,配套贮运工程(*类*类仓库各2座、*类仓库1座和埋地罐区)、辅助工程(综合楼、控制室、锅炉房、消防泵房、恒温库)、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废气、废水、固废、环境风险)。

按照分散、研磨、聚合、熟化、过滤、酯化、蒸馏、切粒、包装等工艺,年产水性汽车涂料6000吨、环保汽车涂料9000吨、*烯酸树脂8000吨、聚酯多元醇5000吨、水性聚氨酯树脂7000吨、PUR产品3000吨、TPU产品2000吨等环保汽车表面新材料。

项目用电用水均来自园区供电供水系统,年耗电497.784万KWh,年用新鲜水15747m3;蒸汽来自园区集中供气管道,年蒸汽用量1000m3,年自购天然气100万m3

废水:项目废水包括职工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和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经过厂区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经“一企一管”专管排入龙南经开区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生产废水包括地面冲洗水、设备冲洗水、生产工艺废水(蒸馏废水、酯化废水、水下切粒废水)、实验室废水、循环冷却废水、制纯水浓水,制纯水浓水直接经“一企一管”专管排入龙南经开区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生产工艺废水中蒸馏废水、酯化废水为COD高浓度废水,经“调节池+铁碳微电解+芬顿氧化+混凝沉淀+氧化池”工艺处理后,与其余废水一起经“UASB厌氧反应器+A/O好氧+二沉池+清水池”处理后,经“一企一管”专管排至园区污水处理厂。

废水中pH、COD,BOD5、SS、NH3-N、TP、TN、二*苯、氰化物排放按龙南经开区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间接排放标准、《油墨工业水污染物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3-2010)间接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中较严格标准,其它污染物排放按《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直接排放标准、《油墨工业水污染物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3-2010)直接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中较严格标准,专管排入龙南经开区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该污水处理厂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入桃江。

废气:为生产车间废气、储罐区废气、锅炉废气、实验室废气、食堂油烟等。

①生产车间废气和罐区废气,一同汇入“RCO蓄热式催化燃烧”装置(处理效率为97%)处理,经3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外排废气中二*苯、*酮、苯*烯、*烯酸*酯、*基*烯酸*酯、*烯腈、*烯酸、二苯基*烷二异氰酸酯、异佛尔酮二异氰酸酯、*苯二异氰酸酯、*二醇等须满足《 (略)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2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表 1 有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及表2废气中有机特征污染物及排放限值,三*苯、六亚*基二异氰酸酯须满足《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2019)表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氨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2中的标准限值。

②锅炉(导热油炉)废气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外排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标准。

?③食堂油烟采用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高于屋顶的排气筒排放,其浓度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6-2001)小型标准。

无组织废气措施。车间逸散废气采用密闭管道输送、密闭投加、密闭空间操作、局部气体收集;挥发性有机液体应采用底部装载方式,顶部浸没式装载时,出料管口距离槽(罐)底部高度应小于200mm;密闭物料卸料过程,废气排至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反应设备进出料口、检修口、搅拌口、观察孔等,非操作应密闭;生产设备、操作工位、车间等保持合理通风量。载有挥发性有机物的设备、管道、退料、清洗及吹扫过程,废气应排至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加强管理、定期设备检查。生产区、贮存区及厂区周边加强绿化。

实验室有机废气经通风柜、危废暂存间废气经引风机收集后,分别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屋顶排放。

污水处理站恶臭通过综合调节池密闭加低盖。

厂界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关标准限值、二*苯无组织挥发性有机废气须达《 (略)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须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 中的二级新扩改建厂界标准值:TVOC无组织挥发性有机废气须达《 (略)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有实验室废液、废机油、残渣及废滤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含油抹布和手套、废活性炭、紫外线废灯管、实验室试剂、试剂瓶、RCO废催化剂、不合格产品等。

分别用防漏、防腐密闭容器收集,暂存于有效容积67m3危险废物暂存间,其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建设和管理,定期用专用车外运,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一般固废有污水处理站污泥、机修废耗材等,机修废耗材暂存后作为废旧资源外售,污水处理污泥经暂存后 (略) 处理。一般固废间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

噪声: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使用消声、减震和隔声罩等,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地下水及土壤: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措施,加强日常巡视和检查工作。

项目选择先进、成熟、可靠的工艺技术和较清洁的原辅材料,对工艺、管道、设施、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项目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6#、8#*类厂房、9#*类厂房、污水处理池、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危险废物暂存间、原料罐区、柴油发电机房等为重点防渗区;4#、7#*类仓库、3#、5#*类仓库、2#*类仓库、公用工程房、消防水池、锅炉房为一般防渗区;1#综合楼、11#控制室、消防泵房、10#辅助用房、门卫为简单防渗区。

环境风险:项目苯*烯、二*苯、*烯酸*酯、*酮、*酸*酯、1,4-*二醇泄漏事故为最大可信事故。

生产车间选用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的设备;危险化学品采取防泄漏措施,建立大气、水环境风险三级防范体系。

设置储罐区周边围堰(450m3)、车间事故池(10m3)、备用储罐等防范措施,厂区事故应急池500m3,初期雨水池235m3

卫生防护距离:项目设置6#*类车间外延100m内,8#*类车间、9#*类车间、储罐区、污水处理站外延50m内,其范围作为卫生防护距离。

总量控制,项目废水总量指标COD0.384t/a、NH3-N0.0384t/a,废气总量指标TVOC1.974t/a、NOx1.871t/a,须满足生态环境部门要求的总量控制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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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 (略) 昊 (略) 年产4万吨环保汽车表面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17日-2023年7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7-*

通讯地址: (略) 行政局(长征大道9号)二楼投资项目审批科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年产4万吨环保汽车表面新材料项目

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富康工业园

(略) 昊 (略)

赣州 (略)

项目属新建,总投资30000万元,环保投资600万元,占投资比例2%;总占地30694m2,厂区中心地理坐标北纬24°50′50.061″,东经114°47′20.662″。

项目新建2座*类车间(6#、8#)、1座*类车间(9#)等主体工程,配套贮运工程(*类*类仓库各2座、*类仓库1座和埋地罐区)、辅助工程(综合楼、控制室、锅炉房、消防泵房、恒温库)、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废气、废水、固废、环境风险)。

按照分散、研磨、聚合、熟化、过滤、酯化、蒸馏、切粒、包装等工艺,年产水性汽车涂料6000吨、环保汽车涂料9000吨、*烯酸树脂8000吨、聚酯多元醇5000吨、水性聚氨酯树脂7000吨、PUR产品3000吨、TPU产品2000吨等环保汽车表面新材料。

项目用电用水均来自园区供电供水系统,年耗电497.784万KWh,年用新鲜水15747m3;蒸汽来自园区集中供气管道,年蒸汽用量1000m3,年自购天然气100万m3

废水:项目废水包括职工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和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经过厂区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经“一企一管”专管排入龙南经开区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生产废水包括地面冲洗水、设备冲洗水、生产工艺废水(蒸馏废水、酯化废水、水下切粒废水)、实验室废水、循环冷却废水、制纯水浓水,制纯水浓水直接经“一企一管”专管排入龙南经开区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生产工艺废水中蒸馏废水、酯化废水为COD高浓度废水,经“调节池+铁碳微电解+芬顿氧化+混凝沉淀+氧化池”工艺处理后,与其余废水一起经“UASB厌氧反应器+A/O好氧+二沉池+清水池”处理后,经“一企一管”专管排至园区污水处理厂。

废水中pH、COD,BOD5、SS、NH3-N、TP、TN、二*苯、氰化物排放按龙南经开区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间接排放标准、《油墨工业水污染物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3-2010)间接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中较严格标准,其它污染物排放按《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直接排放标准、《油墨工业水污染物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3-2010)直接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中较严格标准,专管排入龙南经开区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该污水处理厂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入桃江。

废气:为生产车间废气、储罐区废气、锅炉废气、实验室废气、食堂油烟等。

①生产车间废气和罐区废气,一同汇入“RCO蓄热式催化燃烧”装置(处理效率为97%)处理,经3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外排废气中二*苯、*酮、苯*烯、*烯酸*酯、*基*烯酸*酯、*烯腈、*烯酸、二苯基*烷二异氰酸酯、异佛尔酮二异氰酸酯、*苯二异氰酸酯、*二醇等须满足《 (略)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2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表 1 有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及表2废气中有机特征污染物及排放限值,三*苯、六亚*基二异氰酸酯须满足《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2019)表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氨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2中的标准限值。

②锅炉(导热油炉)废气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外排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标准。

?③食堂油烟采用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高于屋顶的排气筒排放,其浓度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6-2001)小型标准。

无组织废气措施。车间逸散废气采用密闭管道输送、密闭投加、密闭空间操作、局部气体收集;挥发性有机液体应采用底部装载方式,顶部浸没式装载时,出料管口距离槽(罐)底部高度应小于200mm;密闭物料卸料过程,废气排至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反应设备进出料口、检修口、搅拌口、观察孔等,非操作应密闭;生产设备、操作工位、车间等保持合理通风量。载有挥发性有机物的设备、管道、退料、清洗及吹扫过程,废气应排至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加强管理、定期设备检查。生产区、贮存区及厂区周边加强绿化。

实验室有机废气经通风柜、危废暂存间废气经引风机收集后,分别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屋顶排放。

污水处理站恶臭通过综合调节池密闭加低盖。

厂界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关标准限值、二*苯无组织挥发性有机废气须达《 (略)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须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 中的二级新扩改建厂界标准值:TVOC无组织挥发性有机废气须达《 (略)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有实验室废液、废机油、残渣及废滤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含油抹布和手套、废活性炭、紫外线废灯管、实验室试剂、试剂瓶、RCO废催化剂、不合格产品等。

分别用防漏、防腐密闭容器收集,暂存于有效容积67m3危险废物暂存间,其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建设和管理,定期用专用车外运,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一般固废有污水处理站污泥、机修废耗材等,机修废耗材暂存后作为废旧资源外售,污水处理污泥经暂存后 (略) 处理。一般固废间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

噪声: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使用消声、减震和隔声罩等,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地下水及土壤: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措施,加强日常巡视和检查工作。

项目选择先进、成熟、可靠的工艺技术和较清洁的原辅材料,对工艺、管道、设施、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项目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6#、8#*类厂房、9#*类厂房、污水处理池、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危险废物暂存间、原料罐区、柴油发电机房等为重点防渗区;4#、7#*类仓库、3#、5#*类仓库、2#*类仓库、公用工程房、消防水池、锅炉房为一般防渗区;1#综合楼、11#控制室、消防泵房、10#辅助用房、门卫为简单防渗区。

环境风险:项目苯*烯、二*苯、*烯酸*酯、*酮、*酸*酯、1,4-*二醇泄漏事故为最大可信事故。

生产车间选用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的设备;危险化学品采取防泄漏措施,建立大气、水环境风险三级防范体系。

设置储罐区周边围堰(450m3)、车间事故池(10m3)、备用储罐等防范措施,厂区事故应急池500m3,初期雨水池235m3

卫生防护距离:项目设置6#*类车间外延100m内,8#*类车间、9#*类车间、储罐区、污水处理站外延50m内,其范围作为卫生防护距离。

总量控制,项目废水总量指标COD0.384t/a、NH3-N0.0384t/a,废气总量指标TVOC1.974t/a、NOx1.871t/a,须满足生态环境部门要求的总量控制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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