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湖南娄底双峰花门110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湖南娄底双峰花门110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湖南娄底双峰花门110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17日至2023年7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38-*
通信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
邮编:*
拟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项目名称 | 湖南娄底双峰花门110kV输变电工程? |
建设地点 | (略) 双峰县 |
建设单位 | (略) (略)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1、项目名称:湖南娄底双峰花门110kV输变电工程? 2、建设单位: (略) (略) (略) ? 3、项目性质:新建 4、项目总投资:6008万元 5、建设地址: (略) 双峰县 6、项目内容:湖南娄底双峰花门110kV输变电工程包括贺家220kV变电站110kV出线间隔扩建工程、贺家-花门 110kV 线路工程、湖南娄底双峰花门110kV 变电站新建工程。贺家220kV变电站110kV间隔扩建工程,是在贺家220kV变电站原有占地范围内扩建1个110kV出线间隔(9Y)至花门110KV变电站,不新增占地。花门110kV变电站新建工 (略) 双峰县花门镇藕风村,为全户外变电站,主变容量1x50MVA,110KV出线1回,35kV 出线1 回;10kV出线10回;无功补偿容量为1×(4.8+3.6)MVar。线路工 (略) 双峰县花门镇、青树坪镇,从贺家220kV变电站9Y间隔出线,至待建花门110kV 变电站3Y 间隔。架空线路路径长度16.9km,其中新建双回路双边挂线0.3Km,新建单回路16.6Km。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土地利用保护措施:①建设单位必须按照设计要求,严格控制开挖范围及开挖量;②施工时基础开挖多余的土石方不允许就地倾倒,应采取回填、异地回填等方式妥善处置;③施工完成后立即清理施工迹地,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④尽量利用已有道路进行运输。 (2)植被保护措施:①输电线路塔基施工时,建设单位应圈定施工活动范围,避免对周边区域植被造成破坏。 ②工程施工前,按规定办理林地手续和林木采伐手续;③塔基施工开挖时应分层开挖,分层堆放,施工结束后按原土层顺序分层回填,以利于后期植被恢复;塔基施工结束后,尽快清理施工场地,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复耕或进行植被恢复;④线路跨越林区时,尽量采用高塔跨越,最大限度地减少林木的砍伐量,保护线路沿线的生态环境。 (3)动物保护措施 :①加强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教育,严禁随意捕杀野生动物。②采用低噪声的机械等施工设备,禁止随意大声喧哗等高噪声的活动,减少施工活动噪声对野生动物的驱赶效应。 ③尽量利用原有道路作为施工道路,减少施工道路的开辟,减少施工道路开辟对野生动物生活环境的破坏范围和强度。 ④施工结束后,对施工扰动区域及临时占地区域进行原生态恢复,恢复野生动物生境。 (4)水土流失:①避开雨季土建施工;②为防止雨水冲刷杆塔的地基,在基础周围设置周边排水沟,排水沟做成5~10°坡度,引向老土区排水,不允许向堆积的松土处排水,避免造成水土流失。③弃渣处置,用于塔基四周的平整,就地堆放在铁塔附近较平缓的坡面,使土石方就地堆稳,确实无法堆稳时,修建挡土墙,不允许余土流失漫流,影响生态环境。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对作业处裸露地面覆盖防尘网,定期洒水;(2)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在易起尘的材料堆场,采取密闭存储或采用防尘布苫盖;(3)在施工营地设置洗车平台,车辆驶离时清洗轮胎和车身,不带泥上路;(4)运输车辆按照规划路线和时间进行物料、渣土等的运输,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其沿途遗洒,不超载,经过村庄等敏感目标时控制车速。 3、水污染防治措施:(1)变电站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绿化;周围线路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周边民房生活污水处理设施。(2)变电站施工营地设置临时隔油、沉淀池,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线路施工产生的少量泥浆水经临时沉淀池去除悬浮物后回用不外排。(3)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场地周边的拦挡措施,尽量避开雨季土石方作业。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设置围挡,控制设备噪声源强;(2)优化施工机械布置、加强施工管理,文明施工,错开高噪声设备使用时间;(3)合理安排噪声设备施工时段,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限值要求。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1)加强对施工期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的管理,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地方环卫部门及时清运;(2)建筑垃圾委托相关的单位运送至指定受纳场地。 |
运营期: 1、生态环境: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强化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并严格管理,避免对项目周边的自然植被和生态系统的破坏。 2、电磁环境:做好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确保电磁环境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关要求 3、声环境:(1)做好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定期开展环境监测;(2)维持设备的正常运转,避免设备非正常运转产生高噪声。 4、水污染防治措施:变电站无人值班,日常巡视及检修等工作人员所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站区绿化,不外排。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1)变电站工作人员所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站内垃圾桶分类收集后,委托地方环卫部门及时清运。(2)变电站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铅蓄电池 (略) 统一收集后立即交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产生的废变压器油排入站内事故油池中,最终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废铅蓄电池、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转移时,办理相关转移登记手续。 6、环境风险控制措施:变电站运行期正常情况下,变压器无漏油产生。一旦发生事故,事故油及油污水经事故油坑收集后,通过排油管道排入事故油池,最终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不外排。事故油池、事故油坑及排油管道均采取防渗防漏措施,确保事故油及油污水在贮存过程中不会渗漏。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湖南娄底双峰花门110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17日至2023年7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38-*
通信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
邮编:*
拟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项目名称 | 湖南娄底双峰花门110kV输变电工程? |
建设地点 | (略) 双峰县 |
建设单位 | (略) (略)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1、项目名称:湖南娄底双峰花门110kV输变电工程? 2、建设单位: (略) (略) (略) ? 3、项目性质:新建 4、项目总投资:6008万元 5、建设地址: (略) 双峰县 6、项目内容:湖南娄底双峰花门110kV输变电工程包括贺家220kV变电站110kV出线间隔扩建工程、贺家-花门 110kV 线路工程、湖南娄底双峰花门110kV 变电站新建工程。贺家220kV变电站110kV间隔扩建工程,是在贺家220kV变电站原有占地范围内扩建1个110kV出线间隔(9Y)至花门110KV变电站,不新增占地。花门110kV变电站新建工 (略) 双峰县花门镇藕风村,为全户外变电站,主变容量1x50MVA,110KV出线1回,35kV 出线1 回;10kV出线10回;无功补偿容量为1×(4.8+3.6)MVar。线路工 (略) 双峰县花门镇、青树坪镇,从贺家220kV变电站9Y间隔出线,至待建花门110kV 变电站3Y 间隔。架空线路路径长度16.9km,其中新建双回路双边挂线0.3Km,新建单回路16.6Km。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土地利用保护措施:①建设单位必须按照设计要求,严格控制开挖范围及开挖量;②施工时基础开挖多余的土石方不允许就地倾倒,应采取回填、异地回填等方式妥善处置;③施工完成后立即清理施工迹地,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④尽量利用已有道路进行运输。 (2)植被保护措施:①输电线路塔基施工时,建设单位应圈定施工活动范围,避免对周边区域植被造成破坏。 ②工程施工前,按规定办理林地手续和林木采伐手续;③塔基施工开挖时应分层开挖,分层堆放,施工结束后按原土层顺序分层回填,以利于后期植被恢复;塔基施工结束后,尽快清理施工场地,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复耕或进行植被恢复;④线路跨越林区时,尽量采用高塔跨越,最大限度地减少林木的砍伐量,保护线路沿线的生态环境。 (3)动物保护措施 :①加强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教育,严禁随意捕杀野生动物。②采用低噪声的机械等施工设备,禁止随意大声喧哗等高噪声的活动,减少施工活动噪声对野生动物的驱赶效应。 ③尽量利用原有道路作为施工道路,减少施工道路的开辟,减少施工道路开辟对野生动物生活环境的破坏范围和强度。 ④施工结束后,对施工扰动区域及临时占地区域进行原生态恢复,恢复野生动物生境。 (4)水土流失:①避开雨季土建施工;②为防止雨水冲刷杆塔的地基,在基础周围设置周边排水沟,排水沟做成5~10°坡度,引向老土区排水,不允许向堆积的松土处排水,避免造成水土流失。③弃渣处置,用于塔基四周的平整,就地堆放在铁塔附近较平缓的坡面,使土石方就地堆稳,确实无法堆稳时,修建挡土墙,不允许余土流失漫流,影响生态环境。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对作业处裸露地面覆盖防尘网,定期洒水;(2)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在易起尘的材料堆场,采取密闭存储或采用防尘布苫盖;(3)在施工营地设置洗车平台,车辆驶离时清洗轮胎和车身,不带泥上路;(4)运输车辆按照规划路线和时间进行物料、渣土等的运输,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其沿途遗洒,不超载,经过村庄等敏感目标时控制车速。 3、水污染防治措施:(1)变电站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绿化;周围线路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周边民房生活污水处理设施。(2)变电站施工营地设置临时隔油、沉淀池,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线路施工产生的少量泥浆水经临时沉淀池去除悬浮物后回用不外排。(3)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场地周边的拦挡措施,尽量避开雨季土石方作业。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设置围挡,控制设备噪声源强;(2)优化施工机械布置、加强施工管理,文明施工,错开高噪声设备使用时间;(3)合理安排噪声设备施工时段,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限值要求。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1)加强对施工期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的管理,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地方环卫部门及时清运;(2)建筑垃圾委托相关的单位运送至指定受纳场地。 |
运营期: 1、生态环境: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强化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并严格管理,避免对项目周边的自然植被和生态系统的破坏。 2、电磁环境:做好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确保电磁环境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关要求 3、声环境:(1)做好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定期开展环境监测;(2)维持设备的正常运转,避免设备非正常运转产生高噪声。 4、水污染防治措施:变电站无人值班,日常巡视及检修等工作人员所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站区绿化,不外排。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1)变电站工作人员所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站内垃圾桶分类收集后,委托地方环卫部门及时清运。(2)变电站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铅蓄电池 (略) 统一收集后立即交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产生的废变压器油排入站内事故油池中,最终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废铅蓄电池、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转移时,办理相关转移登记手续。 6、环境风险控制措施:变电站运行期正常情况下,变压器无漏油产生。一旦发生事故,事故油及油污水经事故油坑收集后,通过排油管道排入事故油池,最终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不外排。事故油池、事故油坑及排油管道均采取防渗防漏措施,确保事故油及油污水在贮存过程中不会渗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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