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7月17日拟对新乡辉鄄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辉县至鄄城豫鲁界高速公路辉县至卫辉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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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7月17日拟对新乡辉鄄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辉县至鄄城豫鲁界高速公路辉县至卫辉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SourceURL:file:///media/administrator/E/2023/1-项目审批/2-项目公示/7.17辉鄄高速拟批准公示.doc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电话和传真:0373-* 通讯地址: (略) 人民东路*2号(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新乡 (略)

辉县至鄄城(豫鲁界)高速公路辉县至卫辉段项目

项目起 (略) 李源屯镇西北,向西经上乐村镇南、城郊乡北,经顿坊店乡北、安都乡南,于太公镇南继续 (略) 境;经张村乡北、高庄乡北,终于黄水乡南与郑辉高速交叉处。路线全长 50.77km。

(略)

项目总投资*.04万元,建设辉县至鄄城(豫鲁界)高速公路辉县至卫辉段项目

1、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处理后定期清运。营运期生活污水经“隔油器+A/O 生化处理+石英砂滤”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2、废气:加强施工管理,采取围挡施工、场地硬化、密闭运输、施工湿法作业、施工道路定期洒水、散装物料覆盖等措施;粉状物料密闭管道输送,骨料仓进料、出料、皮带转运处落料、筒仓及搅拌机等产尘环节产生的粉尘均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运营期养护区内餐厨油烟采用油烟净化装置处理。

3、固废:各类固废收集后妥善处置。

4、噪声: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降噪措施。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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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电话和传真:0373-* 通讯地址: (略) 人民东路*2号(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新乡 (略)

辉县至鄄城(豫鲁界)高速公路辉县至卫辉段项目

项目起 (略) 李源屯镇西北,向西经上乐村镇南、城郊乡北,经顿坊店乡北、安都乡南,于太公镇南继续 (略) 境;经张村乡北、高庄乡北,终于黄水乡南与郑辉高速交叉处。路线全长 50.77km。

(略)

项目总投资*.04万元,建设辉县至鄄城(豫鲁界)高速公路辉县至卫辉段项目

1、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处理后定期清运。营运期生活污水经“隔油器+A/O 生化处理+石英砂滤”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2、废气:加强施工管理,采取围挡施工、场地硬化、密闭运输、施工湿法作业、施工道路定期洒水、散装物料覆盖等措施;粉状物料密闭管道输送,骨料仓进料、出料、皮带转运处落料、筒仓及搅拌机等产尘环节产生的粉尘均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运营期养护区内餐厨油烟采用油烟净化装置处理。

3、固废:各类固废收集后妥善处置。

4、噪声: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降噪措施。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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