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儋州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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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儋州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标题:关于儋州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引号:/2023-00374 分  类: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略) 营商环境建设局 成文日期:2023年07月17日 文 号:发布日期:2023年07月17日 时效性:

关于儋州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市生态环境局:

你单位《关 (略) 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建议书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你单位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负完全责任。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 (略) 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项目代码:2305-*-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那大镇、白马井镇、雅星镇、新州镇、峨蔓镇、排浦镇、中和镇、南丰镇、木棠镇、光村镇。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拟对29条农村黑臭水体进行治理,共涉及10个乡镇17个行政村25个自然村(组)。建设内容包含新建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9座,总处理规模1050吨/日;新建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59套,总处理规模23吨/日;配套DN110重力流入户管67665米、DN200支管89040米、DN300主管13556米、检查井3420座;清淤量8329.5立方米、垃圾清理886吨;垃圾桶52个;缓冲带4956平方米;生态边坡6742平方米;曝气增氧设备8套;生态浮床3180平方米;植草沟400平方米以及其他配套工程等。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匡算总投资8622.8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203.1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09.11万元,基本预备费410.61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省级专 (略) 级财政资金。

五、项目涉及用林用地须完善用林用地手续后方可实施。

六、其他事项请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 (略)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琼府〔2019〕6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琼发改投资〔2017〕1845号)及《 (略)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等有关规定执行。

本批复有效期二年。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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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儋州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引号:/2023-00374 分  类: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略) 营商环境建设局 成文日期:2023年07月17日 文 号:发布日期:2023年07月17日 时效性:

关于儋州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市生态环境局:

你单位《关 (略) 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建议书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你单位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负完全责任。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 (略) 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项目代码:2305-*-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那大镇、白马井镇、雅星镇、新州镇、峨蔓镇、排浦镇、中和镇、南丰镇、木棠镇、光村镇。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拟对29条农村黑臭水体进行治理,共涉及10个乡镇17个行政村25个自然村(组)。建设内容包含新建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9座,总处理规模1050吨/日;新建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59套,总处理规模23吨/日;配套DN110重力流入户管67665米、DN200支管89040米、DN300主管13556米、检查井3420座;清淤量8329.5立方米、垃圾清理886吨;垃圾桶52个;缓冲带4956平方米;生态边坡6742平方米;曝气增氧设备8套;生态浮床3180平方米;植草沟400平方米以及其他配套工程等。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匡算总投资8622.8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203.1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09.11万元,基本预备费410.61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省级专 (略) 级财政资金。

五、项目涉及用林用地须完善用林用地手续后方可实施。

六、其他事项请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 (略)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琼府〔2019〕6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琼发改投资〔2017〕1845号)及《 (略)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等有关规定执行。

本批复有效期二年。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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