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前公示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联系电话:0550-*(传真)
监督电话:*
地址: (略) 龙蟠大道 (略) 数据资源管理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三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一、项目名称
(略) 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定远县炉桥镇定远盐化工业园 (略) 内
三、建设单位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 (略)
五、项目概况
项目利用厂区闲置土地建设1栋氯化氢合成车间、1栋三氯氢硅合成车间、1座固废暂存间、1座硅粉库和1座TCS罐区,并配套建设机柜室、配电室等公辅设施,包括2套150t/d氯化氢合成炉、6套1万t/a三氯氢硅沸腾流化床合成炉、1500t/a氢气变压吸附装置,形成年产60000t三氯氢硅、9000t四氯化硅和443.94吨31%盐酸的生产能力。
六、主要环境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生产工艺废气的收集处理,生产、输送、储存过程采用密闭或负压收集处理,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按规范要求设置废气排放口。
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氯化氢合成开停车废气、硅粉投料废气、硅粉进料废气、干燥废气、变压吸附解析废气、脱重塔废气等。
①氯化氢合成开停车废气:氯化氢合成开停车废气经管道收集后由1套“三级降膜吸收+碱喷淋”设施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175-三氯氢硅项目)排放。
②硅粉投料废气:硅粉投料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35m高排气筒(DA176-三氯氢硅项目)排放。
③硅粉进料废气、干燥废气、变压吸附解析废气和脱重塔废气:硅粉进料废气经管道收集后由金属过滤器处理后与干燥废气、变压吸附解析废气、脱重塔废气共同经“水解罐洗涤塔+二级水喷淋+水封塔”处理后通过1根35m高排气筒(DA177-三氯氢硅项目)排放。
项目产生的颗粒物、氯化氢、氯气有组织排放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特别排放限值及其修改单的要求;氯化氢、氯气无组织排放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5排放限值及其修改单的要求,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制,新建雨污管网,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水解废水、生活污水、开停车废气处理系统排水、地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其中项目地面冲洗废水、开停车废气处理系统排水送入 (略) 在建的公用工程及配套辅助设施优化改造项目(水系统)中回用水装置处理后在 (略) 内回用,不外排;水解废水经絮凝沉淀处理后达到采卤装置进水要求后由经采卤装置进入烧碱装置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定远盐化园工业污水处理厂达标后排入马桥河;项目初期雨水经调节预处理后接管至定远盐化园工业污水处理厂达标后排入马桥河。
外排废水总排口执行定远盐化园工业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
3、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合理布局、安装减振消声设施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区标准要求。
4、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分类收集固体废物。落实危险废物厂内暂存措施和最终处置措施,防止二次污染,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建设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规定。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中废硅粉外售综合利用;废滤布、废弃包装袋由原厂家等单位回收;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危险废物主要有待鉴定的废渣、废分子筛、废吸附剂、废润滑油桶、废润滑油等,其中废渣待产生后进行危废鉴定,鉴定结果出来之前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其他危险废物收集后定期委托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5、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控措施。新建2个100m3初期雨水池,依托现有1座容积为12000m3事故池,收集事故废水和初期雨水,确保事故废水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初期雨水不排入外环境。TCS储罐区、初期雨水池、高纯盐酸储罐区、危废暂存间等应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在检修和故障时,应按《报告书》要求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必要时停止生产,并及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强化风险意识,建立完善的风险防范体系,加强安全管理,杜绝发生污染事故。
七、相关部门意见
项目备案表(代码:2301-*-04-01-*)
(略) 定远县生态环境分局预审意见(定环预〔2023〕7号)
八、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联系电话:0550-*(传真)
监督电话:*
地址: (略) 龙蟠大道 (略) 数据资源管理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三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一、项目名称
(略) 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定远县炉桥镇定远盐化工业园 (略) 内
三、建设单位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 (略)
五、项目概况
项目利用厂区闲置土地建设1栋氯化氢合成车间、1栋三氯氢硅合成车间、1座固废暂存间、1座硅粉库和1座TCS罐区,并配套建设机柜室、配电室等公辅设施,包括2套150t/d氯化氢合成炉、6套1万t/a三氯氢硅沸腾流化床合成炉、1500t/a氢气变压吸附装置,形成年产60000t三氯氢硅、9000t四氯化硅和443.94吨31%盐酸的生产能力。
六、主要环境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生产工艺废气的收集处理,生产、输送、储存过程采用密闭或负压收集处理,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按规范要求设置废气排放口。
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氯化氢合成开停车废气、硅粉投料废气、硅粉进料废气、干燥废气、变压吸附解析废气、脱重塔废气等。
①氯化氢合成开停车废气:氯化氢合成开停车废气经管道收集后由1套“三级降膜吸收+碱喷淋”设施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175-三氯氢硅项目)排放。
②硅粉投料废气:硅粉投料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35m高排气筒(DA176-三氯氢硅项目)排放。
③硅粉进料废气、干燥废气、变压吸附解析废气和脱重塔废气:硅粉进料废气经管道收集后由金属过滤器处理后与干燥废气、变压吸附解析废气、脱重塔废气共同经“水解罐洗涤塔+二级水喷淋+水封塔”处理后通过1根35m高排气筒(DA177-三氯氢硅项目)排放。
项目产生的颗粒物、氯化氢、氯气有组织排放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特别排放限值及其修改单的要求;氯化氢、氯气无组织排放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5排放限值及其修改单的要求,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制,新建雨污管网,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水解废水、生活污水、开停车废气处理系统排水、地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其中项目地面冲洗废水、开停车废气处理系统排水送入 (略) 在建的公用工程及配套辅助设施优化改造项目(水系统)中回用水装置处理后在 (略) 内回用,不外排;水解废水经絮凝沉淀处理后达到采卤装置进水要求后由经采卤装置进入烧碱装置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定远盐化园工业污水处理厂达标后排入马桥河;项目初期雨水经调节预处理后接管至定远盐化园工业污水处理厂达标后排入马桥河。
外排废水总排口执行定远盐化园工业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
3、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合理布局、安装减振消声设施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区标准要求。
4、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分类收集固体废物。落实危险废物厂内暂存措施和最终处置措施,防止二次污染,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建设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规定。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中废硅粉外售综合利用;废滤布、废弃包装袋由原厂家等单位回收;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危险废物主要有待鉴定的废渣、废分子筛、废吸附剂、废润滑油桶、废润滑油等,其中废渣待产生后进行危废鉴定,鉴定结果出来之前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其他危险废物收集后定期委托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5、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控措施。新建2个100m3初期雨水池,依托现有1座容积为12000m3事故池,收集事故废水和初期雨水,确保事故废水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初期雨水不排入外环境。TCS储罐区、初期雨水池、高纯盐酸储罐区、危废暂存间等应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在检修和故障时,应按《报告书》要求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必要时停止生产,并及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强化风险意识,建立完善的风险防范体系,加强安全管理,杜绝发生污染事故。
七、相关部门意见
项目备案表(代码:2301-*-04-01-*)
(略) 定远县生态环境分局预审意见(定环预〔2023〕7号)
八、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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