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华耘实业有限公司迁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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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华耘实业有限公司迁改建

受理号(号) *
项目名称 东莞市华耘实业有限公司(迁改建)
建设地点 (略) 大朗镇松木山祥荣路8号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项目概况 (略) (略) 迁改建 (略) (略) 大朗镇松木山祥荣路8号(北纬22°53′18.944″,东经113°54′42.148″),主要从事遥控器的加工生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04。 经营范围:产销:生产、销售:遥控器及配件、电子产品、数码产品、硅橡胶制品、塑胶制品;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迁改建 (略) 大朗镇松木山祥荣路 55 号,于2012年1月委托江苏 (略) 编制了《 (略) (略) 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2年3 (略) 环境保护局大朗分局的同意审批建设,批复文号:东环建(大)【2012】21号00。 2013年8月,项目 (略) 环境保护局大朗分局的验收,验收文号:东环建(大)【2013】847号。 2019年5月申请扩建,委托江苏苏辰勘 (略) 编制了《 (略) (略) (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7月18 (略) 生态环境局大朗分局审批同意建设,审批文号:东环建【2019】11529号。 项目废气、生活污水、噪声污染防治设施于2019年9月23日通过自主验收,2020年1月7日,项目固体废物污染物防治设施 (略) 环境保护局大朗分局的验收,验收文号:东环建【2020】5560号。 项目于2020年3月6日填报了排污登记,并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hb*N001W)。 现因生产需要以及厂房租期到期原因,项目拟申请迁改建,迁改建具体内容如下: ■项目厂 (略) 大朗镇松木山祥荣路 55 号 (略) (略) 大朗镇松木山祥荣路8号(迁改建后项目所在厂址中心卫星坐标:北纬22°53′18.944″,东经113°54′42.148″); ■项目缩小生产规模,遥控器产能由原来2000万只/年减少至1000万只/年,同时减少部分生产设备; ■取消点碳、烘干工序及设备。 项目迁改建后总投资1000万元,占地面积7087.5m2,建筑面积3901m2。项目主要从事遥控器的加工生产。项目加工生产遥控器1000万只/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大气 项目食堂作业过程产生的厨房油烟经集气罩装置收集后通过厨房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项目手工焊工序产生的锡及其化合物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拌料、破碎粉尘(颗粒物)为无组织排放;本项目拟将回流焊、油压成型、注塑、熔接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设置集气罩对回流焊、油压成型、注塑、熔接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地表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 等级标准中较严值 (略) 政管道, (略) 大朗松山湖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噪声 项目噪声经减振、厂房墙壁的阻挡及自然衰减后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对厂界周围环境影响较轻。 固废 项目一 (略) 处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我单位确认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公示时间 2023-07-17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大朗分局
联系电话 0769-*
通讯地址 (略) 大朗镇政通路1号B栋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受理号(号) *
项目名称 东莞市华耘实业有限公司(迁改建)
建设地点 (略) 大朗镇松木山祥荣路8号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项目概况 (略) (略) 迁改建 (略) (略) 大朗镇松木山祥荣路8号(北纬22°53′18.944″,东经113°54′42.148″),主要从事遥控器的加工生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04。 经营范围:产销:生产、销售:遥控器及配件、电子产品、数码产品、硅橡胶制品、塑胶制品;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迁改建 (略) 大朗镇松木山祥荣路 55 号,于2012年1月委托江苏 (略) 编制了《 (略) (略) 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2年3 (略) 环境保护局大朗分局的同意审批建设,批复文号:东环建(大)【2012】21号00。 2013年8月,项目 (略) 环境保护局大朗分局的验收,验收文号:东环建(大)【2013】847号。 2019年5月申请扩建,委托江苏苏辰勘 (略) 编制了《 (略) (略) (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7月18 (略) 生态环境局大朗分局审批同意建设,审批文号:东环建【2019】11529号。 项目废气、生活污水、噪声污染防治设施于2019年9月23日通过自主验收,2020年1月7日,项目固体废物污染物防治设施 (略) 环境保护局大朗分局的验收,验收文号:东环建【2020】5560号。 项目于2020年3月6日填报了排污登记,并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hb*N001W)。 现因生产需要以及厂房租期到期原因,项目拟申请迁改建,迁改建具体内容如下: ■项目厂 (略) 大朗镇松木山祥荣路 55 号 (略) (略) 大朗镇松木山祥荣路8号(迁改建后项目所在厂址中心卫星坐标:北纬22°53′18.944″,东经113°54′42.148″); ■项目缩小生产规模,遥控器产能由原来2000万只/年减少至1000万只/年,同时减少部分生产设备; ■取消点碳、烘干工序及设备。 项目迁改建后总投资1000万元,占地面积7087.5m2,建筑面积3901m2。项目主要从事遥控器的加工生产。项目加工生产遥控器1000万只/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大气 项目食堂作业过程产生的厨房油烟经集气罩装置收集后通过厨房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项目手工焊工序产生的锡及其化合物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拌料、破碎粉尘(颗粒物)为无组织排放;本项目拟将回流焊、油压成型、注塑、熔接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设置集气罩对回流焊、油压成型、注塑、熔接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地表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 等级标准中较严值 (略) 政管道, (略) 大朗松山湖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噪声 项目噪声经减振、厂房墙壁的阻挡及自然衰减后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对厂界周围环境影响较轻。 固废 项目一 (略) 处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我单位确认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公示时间 2023-07-17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大朗分局
联系电话 0769-*
通讯地址 (略) 大朗镇政通路1号B栋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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