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17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2023年7月17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1 | 宇炫物流自用柴油撬项目 | 新罗区适中镇洋东村 (原洋东福利水泥厂内) | (略) (略) | (略) 新 (略) | 项 (略) 新罗区适中镇洋东村(原洋东福利水泥厂内),建设撬装式加油装置1座,内设 | 1.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地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厂区道路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浇灌。 2.严格控制卸油、加油、贮存过程中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设置油气回收系统。 3.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封闭隔声、降噪等措施。 4.隔油池废油、油底泥等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含油抹布、手套与生活垃圾一起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橇围堰、隔油池按要求做好重点防渗措施;合理设置围堰,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和设备,加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避免发生因泄漏、火灾、爆炸等安全生产事故而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 |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一、公示时间:2023年7月18日-2023年7月24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7-*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商务运营中心L幢供销大厦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1 | 宇炫物流自用柴油撬项目 | 新罗区适中镇洋东村 (原洋东福利水泥厂内) | (略) (略) | (略) 新 (略) | 项 (略) 新罗区适中镇洋东村(原洋东福利水泥厂内),建设撬装式加油装置1座,内设 | 1.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地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厂区道路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浇灌。 2.严格控制卸油、加油、贮存过程中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设置油气回收系统。 3.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封闭隔声、降噪等措施。 4.隔油池废油、油底泥等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含油抹布、手套与生活垃圾一起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橇围堰、隔油池按要求做好重点防渗措施;合理设置围堰,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和设备,加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避免发生因泄漏、火灾、爆炸等安全生产事故而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 |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一、公示时间:2023年7月18日-2023年7月24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7-*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商务运营中心L幢供销大厦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