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环管〔2023〕3号关于《农药制剂车间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平环管〔2023〕3号关于《农药制剂车间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广西平 (略) :
你公司报送的《农药制剂车间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为新建项目,代码为:2212-*-07-02-*,位于平乐县工业集中区东经6路,建设有除草剂水剂间、除草剂粉剂间、杀虫剂车间、仓库及办公楼,配套建设布袋除尘器、酸洗喷淋吸附塔、化粪池、废废暂存间等污染防治设施。总占地面积6666.7平方米,年产30%草甘膦水剂5000吨,草甘膦粉剂及颗粒剂1000吨,18%杀虫双水剂1000吨。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4万元,占总投资的2.93%。
项目实施将对周边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导致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从环境保护角度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你公司必须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废气污染防治工作
项目施工期采取施工工地周边设置硬质围挡,场地边界设置1.8m高的围墙,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密闭运输,冲洗地面和车辆及合理安排工期等措施,减小施工期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项目运营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是投料粉尘、气流粉碎粉尘、复配搅拌废气。投料粉尘及气流粉碎粉尘收集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复配搅拌废气经酸洗喷淋+除雾+活性炭吸附装置+UV光催化氧化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执行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制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经自然沉降及逸散后达标排放。
(二)废水污染防治工作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等。施工废水经临时三级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旱地农肥。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设备清洗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设备清洗废水重新进入调配釜中,不外排。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二 (略) 政污水管道,进入平乐县二塘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项目施工期应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降噪措施,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临时彩钢护板,合理布局和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降低噪声对环境影响,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项目运营期应落实《报告表》中的降噪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降低对环境的影响,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为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配套工程产生的废水管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土石方和建筑垃圾运到政府部门指定场所处置,废水管外售一般固废回收单位。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为废包装材料、调配罐残渣和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HW49)及调配罐残渣(HW04)在厂区的危废暂存间分区存放,最终委托有相关 (略) 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三、项目应建设事故应急池,防止火灾过程中消防废水未经处理进入雨水管网进而污染周边地表水体。项目建设过程中必须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如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减轻污染,并及时向我局报告。
四、必须按照《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做好项目建设中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的污染防治工作。
五、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主体工程与环保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按有关规定开展环保竣工验收工作,未落实本批复和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擅自投入试运行或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未通过擅自投入运行的,承担相应的环保法律责任。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重新报我局审核;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七、项目如应满足规划、国土、交通、安监、水利等各项法律、法规、规章、规范、规定要求的,请按规定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略) 平乐生态环境局
2023年7月13日
广西平 (略) :
你公司报送的《农药制剂车间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为新建项目,代码为:2212-*-07-02-*,位于平乐县工业集中区东经6路,建设有除草剂水剂间、除草剂粉剂间、杀虫剂车间、仓库及办公楼,配套建设布袋除尘器、酸洗喷淋吸附塔、化粪池、废废暂存间等污染防治设施。总占地面积6666.7平方米,年产30%草甘膦水剂5000吨,草甘膦粉剂及颗粒剂1000吨,18%杀虫双水剂1000吨。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4万元,占总投资的2.93%。
项目实施将对周边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导致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从环境保护角度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你公司必须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废气污染防治工作
项目施工期采取施工工地周边设置硬质围挡,场地边界设置1.8m高的围墙,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密闭运输,冲洗地面和车辆及合理安排工期等措施,减小施工期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项目运营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是投料粉尘、气流粉碎粉尘、复配搅拌废气。投料粉尘及气流粉碎粉尘收集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复配搅拌废气经酸洗喷淋+除雾+活性炭吸附装置+UV光催化氧化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执行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制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经自然沉降及逸散后达标排放。
(二)废水污染防治工作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等。施工废水经临时三级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旱地农肥。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设备清洗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设备清洗废水重新进入调配釜中,不外排。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二 (略) 政污水管道,进入平乐县二塘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项目施工期应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降噪措施,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临时彩钢护板,合理布局和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降低噪声对环境影响,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项目运营期应落实《报告表》中的降噪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降低对环境的影响,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为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配套工程产生的废水管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土石方和建筑垃圾运到政府部门指定场所处置,废水管外售一般固废回收单位。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为废包装材料、调配罐残渣和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HW49)及调配罐残渣(HW04)在厂区的危废暂存间分区存放,最终委托有相关 (略) 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三、项目应建设事故应急池,防止火灾过程中消防废水未经处理进入雨水管网进而污染周边地表水体。项目建设过程中必须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如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减轻污染,并及时向我局报告。
四、必须按照《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做好项目建设中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的污染防治工作。
五、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主体工程与环保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按有关规定开展环保竣工验收工作,未落实本批复和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擅自投入试运行或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未通过擅自投入运行的,承担相应的环保法律责任。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重新报我局审核;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七、项目如应满足规划、国土、交通、安监、水利等各项法律、法规、规章、规范、规定要求的,请按规定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略) 平乐生态环境局
2023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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