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估公司对定城镇、定城镇、定城镇、定城镇、定城镇、龙河镇、龙河镇地块七宗土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评估》选聘结果的公示
关于《评估公司对定城镇、定城镇、定城镇、定城镇、定城镇、龙河镇、龙河镇地块七宗土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评估》选聘结果的公示
关于《评估公司对定城镇CR2023-05、定城镇CR2023-06、定城镇CR2023-07、定城镇CR2023-08、定城镇CR2023-09、龙河镇CR2023-01、龙河镇CR2023-02地块七宗土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评估》选聘结果的公示
2023年7月10日至2023年7月12日,我局在定安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公示公告栏发布了“ (略) 对定城镇CR2023-05、定城镇CR2023-06、定城镇CR2023-07、定城镇CR2023-08、定城镇CR2023-09、龙河镇CR2023-01、龙河镇CR2023-02地块七宗土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评估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 (略) 报名参加遴选,按照要求递交相关资料。 (略) 中,按抽签且不重复的方式进行抽签并经局党组会审定, (略) 公示如下:
序号 | 地块编号 | 中标公司 |
1 | 定城镇CR2023-05 | 海南睿泽土地房地产资产 (略) |
2 | 定城镇CR2023-06 | 海南智合土 (略) |
3 | 定城镇CR2023-07 | 海南正理房地产 (略) |
4 | 定城镇CR2023-08 | 海南立诚土 (略) |
5 | 定城镇CR2023-09 | 海南众信资产房 (略) |
6 | 龙河镇CR2023-01 | 海南思马特房 (略) |
7 | 龙河镇CR2023-02 | 海南汇德土地房地产资产 (略) |
公示期:2023年7月17日-2023年7月20日。公示期间,未中标公司如有疑问可向我单位提出咨询,逾期将不予受理。
公示单位: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定安县定城镇塔岭新区岳崧路32号政府第二办公区218办公室
联系人:王世军
联系电话:0898-*
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7月17日
关于《评估公司对定城镇CR2023-05、定城镇CR2023-06、定城镇CR2023-07、定城镇CR2023-08、定城镇CR2023-09、龙河镇CR2023-01、龙河镇CR2023-02地块七宗土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评估》选聘结果的公示
2023年7月10日至2023年7月12日,我局在定安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公示公告栏发布了“ (略) 对定城镇CR2023-05、定城镇CR2023-06、定城镇CR2023-07、定城镇CR2023-08、定城镇CR2023-09、龙河镇CR2023-01、龙河镇CR2023-02地块七宗土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评估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 (略) 报名参加遴选,按照要求递交相关资料。 (略) 中,按抽签且不重复的方式进行抽签并经局党组会审定, (略) 公示如下:
序号 | 地块编号 | 中标公司 |
1 | 定城镇CR2023-05 | 海南睿泽土地房地产资产 (略) |
2 | 定城镇CR2023-06 | 海南智合土 (略) |
3 | 定城镇CR2023-07 | 海南正理房地产 (略) |
4 | 定城镇CR2023-08 | 海南立诚土 (略) |
5 | 定城镇CR2023-09 | 海南众信资产房 (略) |
6 | 龙河镇CR2023-01 | 海南思马特房 (略) |
7 | 龙河镇CR2023-02 | 海南汇德土地房地产资产 (略) |
公示期:2023年7月17日-2023年7月20日。公示期间,未中标公司如有疑问可向我单位提出咨询,逾期将不予受理。
公示单位: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定安县定城镇塔岭新区岳崧路32号政府第二办公区218办公室
联系人:王世军
联系电话:0898-*
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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