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一汽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天津一汽缸体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天津市西青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一汽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天津一汽缸体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邮箱地址:*@*ttp://**
通讯地址:西青区中北镇中联产业园开源路与九川道交口 (略) 民中心二楼,225窗口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天津一汽CA4GB15TD缸体技术改造项目 | 天津一 (略) | (略) 西青区杨柳青镇青沙路39号-1 | 天津广正建设 (略) | 天津一 (略) 厂区现有发动机联合厂房、变速器联合厂房、铸造车间、联合动力站房和锅炉房。现有机加工生产线27条、装配线7条、喷涂线2条、总装磨试线3条、浸渗线1条、热处理线2条、铸造生产线1条,同时建有联合动力站房、污水处理站等配套系统。在建的3个项目建成后,企业全厂将具备年产发动机40万台/a、变速器25万台/a、减速器10万台/a、汽车零部件203.5万台套/a的生产能力。自2019年起,企业产品产能严重放空,大量生产线闲置,2022年仅CA4GA缸体、CA4GC20TD曲轴、连杆及DCT270前壳、后壳、后盖正常生产,其他产品均无生产计划。本项目拟利用现有发动机联合厂房,对CA3GA2缸体线15万台/年产能进行替代,对现有生产线设备进行改造并新增少量配套设备,实现CA4GB15TD缸体10万台/年的生产能力。项目整体无需新增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本项目总投资为9318.4万元,预计于2023年9月开工建设,于2023年12月建成投产。 | 施工期环境影响 本项目为利用现有厂房及设备进行技术改造,施工期主要为设备移动调试,施工量小不涉及土木施工,且施工期较短。在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的情况下,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也会结束。 运营期环境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产生的主要废气污染物为湿式机加工工序产生的油雾,油雾在生产设备密闭空间内收集后进入设备自带的油雾净化器,净化后尾气在车间无组织排放。油雾产生量极少,经油雾净化器净化后,不会对周边大气环境产生影响。(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本次技改不新增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来自机加工过程产生的废乳化液、废清洗液和废珩磨液,水质及水量均无较大变化。更换掉的废液由泵车收集送至厂区污水站,经分质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进行生化处理,最终通过厂区废水总排口排至咸阳路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本项目生产废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可行,改造后排出的综合污水不会咸阳路污水处理厂造成冲击,污水去向合理可行。(3)声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新增噪声源主要是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在采取有效的噪声污染源治理措施后,新增噪声源在厂界处的贡献值与各厂界背景值叠加后,东侧和西侧厂界噪声预测结果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限值要求,南侧和北侧厂界噪声预测结果均能满足3类标准限值要求,可以实现达标排放。(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处理或利用,处置途径可行;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途径可行。本项目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分类处理,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具有可行性,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5)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在正常状况下,存在污染物的部位经防渗处理后,污染物从源头和末端以及污染地下水的途径得到控制,污染物进入地下水可能性很小,难以对地下水产生明显影响,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可接受。在非正常状况下,泄漏发生后有充足的时间采取措施阻断污染物的运移,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对污染源防渗进行修复截断污染源,使此状况下对周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降至最小。(6)土壤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采取有效的防渗措施,土壤污染源能得到有效防护,能够从源头上得到控制,运营期难以通过垂直入渗途径对包气带土壤产生明显影响。(7)环境风险评价本项目涉及的物料存在潜在危险性,具有潜在的事故风险,应从建设、生产、贮运等各方面积极采取措施。本项目主要环境风险是泄漏事故和火灾次伴生事故,一旦发生事故,建设单位应进行相应的应急措施。在落实一系列事故防范措施,制定完备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应急组织结构,保证事故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的前提下,项目环境风险可控。 | 无 | 2023年07月17日—2022年04月21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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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天津一汽CA4GB15TD缸体技术改造项目 | 天津一 (略) | (略) 西青区杨柳青镇青沙路39号-1 | 天津广正建设 (略) | 天津一 (略) 厂区现有发动机联合厂房、变速器联合厂房、铸造车间、联合动力站房和锅炉房。现有机加工生产线27条、装配线7条、喷涂线2条、总装磨试线3条、浸渗线1条、热处理线2条、铸造生产线1条,同时建有联合动力站房、污水处理站等配套系统。在建的3个项目建成后,企业全厂将具备年产发动机40万台/a、变速器25万台/a、减速器10万台/a、汽车零部件203.5万台套/a的生产能力。自2019年起,企业产品产能严重放空,大量生产线闲置,2022年仅CA4GA缸体、CA4GC20TD曲轴、连杆及DCT270前壳、后壳、后盖正常生产,其他产品均无生产计划。本项目拟利用现有发动机联合厂房,对CA3GA2缸体线15万台/年产能进行替代,对现有生产线设备进行改造并新增少量配套设备,实现CA4GB15TD缸体10万台/年的生产能力。项目整体无需新增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本项目总投资为9318.4万元,预计于2023年9月开工建设,于2023年12月建成投产。 | 施工期环境影响 本项目为利用现有厂房及设备进行技术改造,施工期主要为设备移动调试,施工量小不涉及土木施工,且施工期较短。在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的情况下,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也会结束。 运营期环境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产生的主要废气污染物为湿式机加工工序产生的油雾,油雾在生产设备密闭空间内收集后进入设备自带的油雾净化器,净化后尾气在车间无组织排放。油雾产生量极少,经油雾净化器净化后,不会对周边大气环境产生影响。(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本次技改不新增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来自机加工过程产生的废乳化液、废清洗液和废珩磨液,水质及水量均无较大变化。更换掉的废液由泵车收集送至厂区污水站,经分质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进行生化处理,最终通过厂区废水总排口排至咸阳路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本项目生产废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可行,改造后排出的综合污水不会咸阳路污水处理厂造成冲击,污水去向合理可行。(3)声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新增噪声源主要是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在采取有效的噪声污染源治理措施后,新增噪声源在厂界处的贡献值与各厂界背景值叠加后,东侧和西侧厂界噪声预测结果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限值要求,南侧和北侧厂界噪声预测结果均能满足3类标准限值要求,可以实现达标排放。(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处理或利用,处置途径可行;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途径可行。本项目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分类处理,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具有可行性,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5)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在正常状况下,存在污染物的部位经防渗处理后,污染物从源头和末端以及污染地下水的途径得到控制,污染物进入地下水可能性很小,难以对地下水产生明显影响,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可接受。在非正常状况下,泄漏发生后有充足的时间采取措施阻断污染物的运移,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对污染源防渗进行修复截断污染源,使此状况下对周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降至最小。(6)土壤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采取有效的防渗措施,土壤污染源能得到有效防护,能够从源头上得到控制,运营期难以通过垂直入渗途径对包气带土壤产生明显影响。(7)环境风险评价本项目涉及的物料存在潜在危险性,具有潜在的事故风险,应从建设、生产、贮运等各方面积极采取措施。本项目主要环境风险是泄漏事故和火灾次伴生事故,一旦发生事故,建设单位应进行相应的应急措施。在落实一系列事故防范措施,制定完备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应急组织结构,保证事故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的前提下,项目环境风险可控。 | 无 | 2023年07月17日—2022年04月21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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