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准予齐齐哈尔达公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的批复黑财会〔2023〕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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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准予齐齐哈尔达公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的批复黑财会〔2023〕52号

齐齐哈尔达公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你所关于齐齐哈尔大公 (略) 转制的申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和《关于推动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转制为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的暂行规定》(财会〔2018〕5号)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准予齐齐哈尔达公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组织形式为普通合伙。

二、齐齐哈尔达公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合伙人姓名及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王文义(*)、李助国(*)。

三、齐齐哈尔达公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王文义。

四、齐齐哈尔达公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经营范围是: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代理记账;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五、齐齐哈尔达公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转制前的经营期限、经营业绩视同连续,执业资格相应延续,转制前因执业质量可能引发的行政责任由转制后的会计师事务所承担。

六、齐齐哈尔达公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经营场所为: (略) (略) 龙沙区永安大街新华1号楼102号。

请你所认真执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依法依规执业, (略) 级财政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此复。

(略) 财政厅

2023年7月14日

齐齐哈尔达公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你所关于齐齐哈尔大公 (略) 转制的申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和《关于推动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转制为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的暂行规定》(财会〔2018〕5号)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准予齐齐哈尔达公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组织形式为普通合伙。

二、齐齐哈尔达公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合伙人姓名及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王文义(*)、李助国(*)。

三、齐齐哈尔达公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王文义。

四、齐齐哈尔达公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经营范围是: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代理记账;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五、齐齐哈尔达公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转制前的经营期限、经营业绩视同连续,执业资格相应延续,转制前因执业质量可能引发的行政责任由转制后的会计师事务所承担。

六、齐齐哈尔达公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经营场所为: (略) (略) 龙沙区永安大街新华1号楼102号。

请你所认真执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依法依规执业, (略) 级财政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此复。

(略) 财政厅

2023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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