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寻甸县2023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第二批使用方案的公示
关于寻甸县2023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第二批使用方案的公示
结合生猪产业发展需求,按照“抓住重点环节、补齐短板”的思路,经主管部门认真研究,拟计划利用寻甸县2023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第二批)对生猪养殖、屠宰环节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及屠宰环节病害猪损失给予补助,同时为保障动监工作顺利开展,足量确保2023年所需检疫票据。
按照资金预算的使用方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将资金使用方案进行公示,欢迎群众监督。
一、公示期
2023年7月17日-7月21日。
二、监督举报电话
寻甸县财政局:0871-*
寻甸县农业农村局:0871-*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17日
寻甸县2023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第二批)使用方案
2023年6月16日收到寻甸县2023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第二批)文件下达,主管部门通过认真分析当前生猪产业存在的问题,拟定2023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第二批)分配使用计划,经2023年7月13日寻甸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会同意,制定本方案。
一、资金来源
《 (略) 财政局、 (略) 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昆财农〔2023〕83号)文件下达我县奖励资金44万元,专项用于生猪产业流通及产业发展。
二、资金分配使用的依据
(一)财政部关于印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778号)文件。
(二) (略) 财政厅 (略) 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 (略) 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云财农〔2021〕23号)文件。
三、资金支持对象的确定
(一)生猪产业发展的特点
2023年以来,在全国生猪产能去存量化的过程中,寻甸县生猪产业发展进入低谷时期,2022年至2023年6月,产业长期处于亏本状态。分析寻甸县的生猪产业发展情况,存在以下特点:一是规模化养殖布局已基本形成,通过15年来大力扶持生猪标准化养殖场建设,全县共有存栏200头生猪以上的养殖企业296家,市场的“优胜劣汰”促成了一批基础设施配套完善、懂技术、有资金的企业成为产业发展的牢靠基石。二是规模养殖的环境承载压力逐年增大,设施农用地使用实施“进出平衡”政策的调控,收紧了规模养殖的增长空间。三是非洲猪瘟疫病的常态化防控提出更精细的管理要求,限制了活猪跨区调运的区域,提高了产业发展的门槛。四是生猪生产流通以猪肉产品为主,地方的“菜篮子”安全等为养殖企业和定点屠宰企业病死猪只的无害化处理监管更加严格。
(二)资金支持方向
生猪产业无害化处理监管机制建立以来,国家对养殖环节和屠宰环节的无害化处理补助制定了标准,补助资 (略) 级给予保障,有效的防止动物疫情扩散,妥善解决病死畜禽污染环境问题,从源头上遏制病死畜禽被随意丢弃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促进产业健康发展。
2022年因专项经费不足,养殖环节和屠宰环节的无害化处理补助(80元/头)、屠宰环节的病害猪损失补助(800元/头)没有落实,长效监管机制存在脱节的情况。为促进生猪产业健康发展,按照“抓住重点环节、补齐短板”的思路,经主管部门认真研究,拟计划利用寻甸县2023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第二批)对按照监管要求上报的生猪养殖、屠宰环节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及屠宰环节病害猪损失给予补助,同时为保障动监工作顺利开展,足量确保2023年所需检疫票据。
四、资金分配计划
按照资金的管理要求及资金使用要求,明确资金分配使用计划为:项目资金共计44万元,其中:
(一)42万元用于无害化处理补助,具体使用环节为:
1.2022至2023年生猪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以监管平台认定的处理猪只头数为准,按照80元/头标准补助处理实施对象。
2.2021至2023年屠宰环节病害猪损失补助和无害化处理补助,以监管平台认定的处理猪只头数为准,按照880元/头标准补助定点屠宰场。
3.公共区域随意丢弃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以监管平台认定的处理数量为准,以实际发生的处理费用补助给对病死畜禽收集、转运、无害化处理等环节的实施者。
(二)2万元用于购买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中的检疫票据。
五、资金的使用
由动监所编制实施方案并按无害化处理监管的相关要求组织实施,畜牧科、财务科按照职责范围配合实施。
结合生猪产业发展需求,按照“抓住重点环节、补齐短板”的思路,经主管部门认真研究,拟计划利用寻甸县2023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第二批)对生猪养殖、屠宰环节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及屠宰环节病害猪损失给予补助,同时为保障动监工作顺利开展,足量确保2023年所需检疫票据。
按照资金预算的使用方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将资金使用方案进行公示,欢迎群众监督。
一、公示期
2023年7月17日-7月21日。
二、监督举报电话
寻甸县财政局:0871-*
寻甸县农业农村局:0871-*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17日
寻甸县2023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第二批)使用方案
2023年6月16日收到寻甸县2023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第二批)文件下达,主管部门通过认真分析当前生猪产业存在的问题,拟定2023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第二批)分配使用计划,经2023年7月13日寻甸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会同意,制定本方案。
一、资金来源
《 (略) 财政局、 (略) 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昆财农〔2023〕83号)文件下达我县奖励资金44万元,专项用于生猪产业流通及产业发展。
二、资金分配使用的依据
(一)财政部关于印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778号)文件。
(二) (略) 财政厅 (略) 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 (略) 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云财农〔2021〕23号)文件。
三、资金支持对象的确定
(一)生猪产业发展的特点
2023年以来,在全国生猪产能去存量化的过程中,寻甸县生猪产业发展进入低谷时期,2022年至2023年6月,产业长期处于亏本状态。分析寻甸县的生猪产业发展情况,存在以下特点:一是规模化养殖布局已基本形成,通过15年来大力扶持生猪标准化养殖场建设,全县共有存栏200头生猪以上的养殖企业296家,市场的“优胜劣汰”促成了一批基础设施配套完善、懂技术、有资金的企业成为产业发展的牢靠基石。二是规模养殖的环境承载压力逐年增大,设施农用地使用实施“进出平衡”政策的调控,收紧了规模养殖的增长空间。三是非洲猪瘟疫病的常态化防控提出更精细的管理要求,限制了活猪跨区调运的区域,提高了产业发展的门槛。四是生猪生产流通以猪肉产品为主,地方的“菜篮子”安全等为养殖企业和定点屠宰企业病死猪只的无害化处理监管更加严格。
(二)资金支持方向
生猪产业无害化处理监管机制建立以来,国家对养殖环节和屠宰环节的无害化处理补助制定了标准,补助资 (略) 级给予保障,有效的防止动物疫情扩散,妥善解决病死畜禽污染环境问题,从源头上遏制病死畜禽被随意丢弃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促进产业健康发展。
2022年因专项经费不足,养殖环节和屠宰环节的无害化处理补助(80元/头)、屠宰环节的病害猪损失补助(800元/头)没有落实,长效监管机制存在脱节的情况。为促进生猪产业健康发展,按照“抓住重点环节、补齐短板”的思路,经主管部门认真研究,拟计划利用寻甸县2023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第二批)对按照监管要求上报的生猪养殖、屠宰环节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及屠宰环节病害猪损失给予补助,同时为保障动监工作顺利开展,足量确保2023年所需检疫票据。
四、资金分配计划
按照资金的管理要求及资金使用要求,明确资金分配使用计划为:项目资金共计44万元,其中:
(一)42万元用于无害化处理补助,具体使用环节为:
1.2022至2023年生猪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以监管平台认定的处理猪只头数为准,按照80元/头标准补助处理实施对象。
2.2021至2023年屠宰环节病害猪损失补助和无害化处理补助,以监管平台认定的处理猪只头数为准,按照880元/头标准补助定点屠宰场。
3.公共区域随意丢弃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以监管平台认定的处理数量为准,以实际发生的处理费用补助给对病死畜禽收集、转运、无害化处理等环节的实施者。
(二)2万元用于购买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中的检疫票据。
五、资金的使用
由动监所编制实施方案并按无害化处理监管的相关要求组织实施,畜牧科、财务科按照职责范围配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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