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红寺堡区紫苑社区服务用房建设项目—党群服务中心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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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红寺堡区紫苑社区服务用房建设项目—党群服务中心初步设计的批复

(略) 红寺堡区新民街道办事处:

报来《关于审批红寺堡区紫苑社区服务用房建设项目--党群服务中心初步设计的请示》(红新街办发〔2023〕43号)及相关附件收悉。项目代码:2307-*-17-01-*。相关专家对宁夏建 (略) 编制的《红寺堡区紫苑社区服务用房建设项目—党群服务中心初步设计》进行了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及修改文本,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红寺堡区紫苑社区现阶段没有可供街道党员群众开展综合服务的闲置场所,不能满足当地群众开展学。原则同意该项目实施。

二、项目建设地点

红寺堡区三小北路以南、第三小学西北侧、第四中学西南侧。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党群服务中心1栋,总建筑面积1292.7㎡,建筑基底面积495.50㎡,地上二层框架结构,建筑总高度8.4m,以及配套室外给排水、暖通、电气、管网等附属设施工程。

四、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概算总投资489.2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51.29万元;其他费用33万元;预备费5万元。

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

五、项目建设工期

2023年7月—2023年11月

六、几点要求

(一)按照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开工前各项前期工作,落实资金后争取尽快开工建设,早日发挥投资效益。

(二)严格控制投资概算,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如确需进行调整的,按程序办理。

(三)项目建设单位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四制”管理。

(四)项目开工建设后,每月按时向我局报送项目建设进度及投资完成情况。项目建设过程中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项目建成后,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验收。

(五)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红寺堡区紫苑社区服务用房建设项目--党群服务中心投资概算表


(略)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7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红寺堡区紫苑社区服务用房建设项目—党群服务中心投资概算表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投资概算(万元)

土建工程费

设备购置费

安装工程费

其他费用

合计

工程费用

385.29

0.00

66


451.29

(一)

党群服务中心

382.88


66


448.88

1

建筑工程

379




379

2

降水及护坡

3.88




3.88

3

给排水工程



29


29

4

采暖通风工程



11


11

5

电气部分



26


26

(二)

室外工程

2.41




2.41

1

混凝土硬化

2.41




2.41

其他费用




33.00

33.00

1

地质勘察费




2.26

2.26

2

施工图审查费




0.68

0.68

3

工程监理费




6.77

6.77

4

设计费




11.28

11.28

5

招标控制价编制及审查费




1.93

1.93

6

招标代理服务费




3.00

3.00

7

结算审核费




1.44

1.44

8

水土保持方案及验收




2.48

2.48

9

工程检验试验费




2.26

2.26

10

竣工决算编审费




0.90

0.90

预备费




5.00

5.00

项目总投资

385.29

0.00

66.00

38.00

489.29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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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红寺堡区新民街道办事处:

报来《关于审批红寺堡区紫苑社区服务用房建设项目--党群服务中心初步设计的请示》(红新街办发〔2023〕43号)及相关附件收悉。项目代码:2307-*-17-01-*。相关专家对宁夏建 (略) 编制的《红寺堡区紫苑社区服务用房建设项目—党群服务中心初步设计》进行了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及修改文本,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红寺堡区紫苑社区现阶段没有可供街道党员群众开展综合服务的闲置场所,不能满足当地群众开展学。原则同意该项目实施。

二、项目建设地点

红寺堡区三小北路以南、第三小学西北侧、第四中学西南侧。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党群服务中心1栋,总建筑面积1292.7㎡,建筑基底面积495.50㎡,地上二层框架结构,建筑总高度8.4m,以及配套室外给排水、暖通、电气、管网等附属设施工程。

四、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概算总投资489.2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51.29万元;其他费用33万元;预备费5万元。

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

五、项目建设工期

2023年7月—2023年11月

六、几点要求

(一)按照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开工前各项前期工作,落实资金后争取尽快开工建设,早日发挥投资效益。

(二)严格控制投资概算,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如确需进行调整的,按程序办理。

(三)项目建设单位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四制”管理。

(四)项目开工建设后,每月按时向我局报送项目建设进度及投资完成情况。项目建设过程中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项目建成后,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验收。

(五)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红寺堡区紫苑社区服务用房建设项目--党群服务中心投资概算表


(略)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7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红寺堡区紫苑社区服务用房建设项目—党群服务中心投资概算表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投资概算(万元)

土建工程费

设备购置费

安装工程费

其他费用

合计

工程费用

385.29

0.00

66


451.29

(一)

党群服务中心

382.88


66


448.88

1

建筑工程

379




379

2

降水及护坡

3.88




3.88

3

给排水工程



29


29

4

采暖通风工程



11


11

5

电气部分



26


26

(二)

室外工程

2.41




2.41

1

混凝土硬化

2.41




2.41

其他费用




33.00

33.00

1

地质勘察费




2.26

2.26

2

施工图审查费




0.68

0.68

3

工程监理费




6.77

6.77

4

设计费




11.28

11.28

5

招标控制价编制及审查费




1.93

1.93

6

招标代理服务费




3.00

3.00

7

结算审核费




1.44

1.44

8

水土保持方案及验收




2.48

2.48

9

工程检验试验费




2.26

2.26

10

竣工决算编审费




0.90

0.90

预备费




5.00

5.00

项目总投资

385.29

0.00

66.00

38.00

48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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