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拟对广东六六达智慧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台智能代步车、6万台液压动力单元、24万台车辆用自动平衡提升机械、3万台电动轮椅、18万台跑步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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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拟对广东六六达智慧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台智能代步车、6万台液压动力单元、24万台车辆用自动平衡提升机械、3万台电动轮椅、18万台跑步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广东六六达 (略) 年产20万台智能代步车、6万台液压动力单元、24万台车辆用自动平衡提升机械、3万台电动轮椅、18万台跑步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日至**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台城上朗路3 (略) 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邮编:*

  联系电话:0750-*

  传 真:07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六六达 (略) 年产20万台智能代步车、6万台液压动力单元、24万台车辆用自动平衡提升机械、3万台电动轮椅、18万台跑步机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 (略)

建设单位

广东六六达 (略)

项目概况

广东六六达 (略) 年产20万台智能代步车、6万台液压动力单元、24万台车辆用自动平衡提升机械、3万台电动轮椅、18万台跑步机建设项目 (略) 大江镇福安西路2号,总占地面积29040.7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8515.325平方米,主要从事智能代步车、液压动力单元、车辆用自动平衡提升机械、电动轮椅、跑步机的加工生产,计划年加工生产智能代步车20万台、液压动力单元6万台、车辆用自动平衡提升机械24万台、电动轮椅3万台、跑步机18万台。

环评机构

(略)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非*烷总烃、TVOC、苯*烯、颗粒物、臭气浓度。其中注塑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A1)”处理后由44.6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焊接、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水喷淋吸收装置(B1)”处理后由44.6m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有组织排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无组织排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喷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配套的滤芯收集处理,喷漆工序产生的漆雾(颗粒物)、有机废气经水帘柜处理,上述废气预处理后与固化工序有机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一同收集后采用“水喷淋吸收装置(B2)+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A2)”处理后由44.6m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其中NMHC、TVOC有组织排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颗粒物有组织排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无组织排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固化炉天然气燃烧废气执行《关于贯彻落实<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实施意见》(粤环函〔2019〕1112号)中的排放限值(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调漆、浸漆、滴漆、涂胶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A3)”处理后由44.6m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其中非*烷总烃(NMHC)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的较严值,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苯*烯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较严值,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新扩改建二级标准;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新扩改建二级标准。高温烤箱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由44.6m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执行《关于贯彻落实<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实施意见》(粤环函〔2019〕1112号)中的排放限值(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企业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二)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水喷淋废水、清洗废水、冷却塔废水。其中冷却塔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损耗水量。水喷淋废水、清洗废水定期更换,委托有处 (略) 清运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 (略) 政管 (略) 工业新城水步污水处理厂处理,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 (略) 工业新城水步污水处理厂进管标准的较严值。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运营的噪声主要来源于运营设备噪声,拟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降噪,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等。其中废活性炭、废包装容器、废机油、废乳化液等危险废物经收集后委托具有相应类别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单位处理处置;废包装材料、边角料、金属粉尘、废漆包线等一般工业固废 (略) 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广东六六达 (略) 年产20万台智能代步车、6万台液压动力单元、24万台车辆用自动平衡提升机械、3万台电动轮椅、18万台跑步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日至**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台城上朗路3 (略) 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邮编:*

  联系电话:0750-*

  传 真:07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六六达 (略) 年产20万台智能代步车、6万台液压动力单元、24万台车辆用自动平衡提升机械、3万台电动轮椅、18万台跑步机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 (略)

建设单位

广东六六达 (略)

项目概况

广东六六达 (略) 年产20万台智能代步车、6万台液压动力单元、24万台车辆用自动平衡提升机械、3万台电动轮椅、18万台跑步机建设项目 (略) 大江镇福安西路2号,总占地面积29040.7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8515.325平方米,主要从事智能代步车、液压动力单元、车辆用自动平衡提升机械、电动轮椅、跑步机的加工生产,计划年加工生产智能代步车20万台、液压动力单元6万台、车辆用自动平衡提升机械24万台、电动轮椅3万台、跑步机18万台。

环评机构

(略)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非*烷总烃、TVOC、苯*烯、颗粒物、臭气浓度。其中注塑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A1)”处理后由44.6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焊接、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水喷淋吸收装置(B1)”处理后由44.6m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有组织排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无组织排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喷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配套的滤芯收集处理,喷漆工序产生的漆雾(颗粒物)、有机废气经水帘柜处理,上述废气预处理后与固化工序有机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一同收集后采用“水喷淋吸收装置(B2)+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A2)”处理后由44.6m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其中NMHC、TVOC有组织排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颗粒物有组织排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无组织排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固化炉天然气燃烧废气执行《关于贯彻落实<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实施意见》(粤环函〔2019〕1112号)中的排放限值(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调漆、浸漆、滴漆、涂胶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A3)”处理后由44.6m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其中非*烷总烃(NMHC)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的较严值,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苯*烯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较严值,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新扩改建二级标准;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新扩改建二级标准。高温烤箱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由44.6m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执行《关于贯彻落实<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实施意见》(粤环函〔2019〕1112号)中的排放限值(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企业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二)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水喷淋废水、清洗废水、冷却塔废水。其中冷却塔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损耗水量。水喷淋废水、清洗废水定期更换,委托有处 (略) 清运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 (略) 政管 (略) 工业新城水步污水处理厂处理,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 (略) 工业新城水步污水处理厂进管标准的较严值。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运营的噪声主要来源于运营设备噪声,拟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降噪,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等。其中废活性炭、废包装容器、废机油、废乳化液等危险废物经收集后委托具有相应类别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单位处理处置;废包装材料、边角料、金属粉尘、废漆包线等一般工业固废 (略) 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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