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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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 (略) 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闽环保土〔2018〕22号)(2018.9.29)、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核要点(试行)(闽环保土〔2021〕8号)等相关文件要求, (略) 高铁新城 (略) 于2022年12月委托福建 (略) (略) P2019-48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可知,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用于后续开发利用,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满足当前项目用地需求,现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略) P2019-48号地块(城建?梧垵新苑) (略) 罗山街道梧垵社区,西至社马路、南至梧垵路、东至青溪路(规划)、北至临溪路(规划);项目地块中心坐标为:N 24.*°,E 118.*°。地块内现状待开发空地。项目地块用地面积为62998平方米。根据《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P2019-48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的批复》(晋政地[2022]337号)以及《 (略) 高铁新区西拓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所在位置被规划为居住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

二、调查内容

通过 (略) P2019-48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确认地块内土壤是否存在污染,地下水和地表水是否存在污染,为后期该地块的开发建设提供依据。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的要求,本次调查对地块所在地及周边区域开展了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现场定点和现场快筛等一系列工作,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完成了《 (略) P2019-48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三、调查结果

根据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综合考虑本地块上游位置存在加油站,因此结合地块现状和施工条件,采用系统布点法对地块内进行土壤采样布点,共布设了14个土壤监测点位(包括1个土壤对照点)和5个地下水监测井(包括1个地下水对照点)。本次调查共送检39个土样,5个地下水样。

本次调查地块内土壤样品各指标检出值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 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调查地块内检出的pH属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限值,石油烃(C10-C40)均未超过《 (略) 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根据目前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结果, (略) P2019-48号地块土壤中重金属和有机物的检测值均未超标,地下水所检指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Ⅲ类。因此,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用于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开发利用,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 (略) 高铁新城 (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青阳街道霞行社区新华街289号

联系人:许超捷 电话:*

五、报告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福建 (略)

通讯地址: (略) 福州高新区乌龙江南大道30号福州清华紫光科技园-海峡科技研发区1-5#研发楼第9-12层

联系人:邱彩华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 (略) 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闽环保土〔2018〕22号)(2018.9.29)、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核要点(试行)(闽环保土〔2021〕8号)等相关文件要求, (略) 高铁新城 (略) 于2022年12月委托福建 (略) (略) P2019-48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可知,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用于后续开发利用,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满足当前项目用地需求,现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略) P2019-48号地块(城建?梧垵新苑) (略) 罗山街道梧垵社区,西至社马路、南至梧垵路、东至青溪路(规划)、北至临溪路(规划);项目地块中心坐标为:N 24.*°,E 118.*°。地块内现状待开发空地。项目地块用地面积为62998平方米。根据《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P2019-48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的批复》(晋政地[2022]337号)以及《 (略) 高铁新区西拓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所在位置被规划为居住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

二、调查内容

通过 (略) P2019-48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确认地块内土壤是否存在污染,地下水和地表水是否存在污染,为后期该地块的开发建设提供依据。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的要求,本次调查对地块所在地及周边区域开展了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现场定点和现场快筛等一系列工作,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完成了《 (略) P2019-48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三、调查结果

根据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综合考虑本地块上游位置存在加油站,因此结合地块现状和施工条件,采用系统布点法对地块内进行土壤采样布点,共布设了14个土壤监测点位(包括1个土壤对照点)和5个地下水监测井(包括1个地下水对照点)。本次调查共送检39个土样,5个地下水样。

本次调查地块内土壤样品各指标检出值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 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调查地块内检出的pH属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限值,石油烃(C10-C40)均未超过《 (略) 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根据目前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结果, (略) P2019-48号地块土壤中重金属和有机物的检测值均未超标,地下水所检指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Ⅲ类。因此,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用于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开发利用,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 (略) 高铁新城 (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青阳街道霞行社区新华街289号

联系人:许超捷 电话:*

五、报告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福建 (略)

通讯地址: (略) 福州高新区乌龙江南大道30号福州清华紫光科技园-海峡科技研发区1-5#研发楼第9-12层

联系人:邱彩华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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