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关于广西吉百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膨润土及重晶石矿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防审批市政交通环保〔2023〕1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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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关于广西吉百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膨润土及重晶石矿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防审批市政交通环保〔2023〕106号

广西吉百 (略) :

你公司报来的《广西吉百 (略) 膨润土及重晶石矿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项目为新建项目(代码:2305-*-04-01-*),已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项目平台备案,建设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项目 (略) 港口区疏港大道3号新宏光仓库内,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8°20′54.258″,北纬21°36′24.266″。项目占地3112平方米,依托原有厂房、办公室及宿舍,新建仓库约700 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年加工膨润土矿60000吨,年加工重晶石55000吨。项目总投资为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2.85%。

二、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该项目建设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减少到区域环境可接受的程度。

三、项目应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施工期间建筑固体废弃物定期清运至指定地点处置;施工结束后应对施工场地进行硬化和绿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机械作业场所及施工作业时间,采取防振、减振、吸声、隔声等措施,确保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二)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原料堆场三面设置不低于原料堆高度的围挡,并采用篷布遮盖,降低原料堆场起尘量,并且在营运过程中进行洒水;生产过程中,采用铲车将原料投入给料机,原料从给料机下方落入输送带前往磨粉机;磨粉工序采取封闭措施,磨粉产生的粉尘由设备自带的旋风布袋吸尘器进行降尘回收;厂区内地面定期派专人进行路面清扫、洒水,以减少道路扬尘;厨房油烟废气经抽油烟机处理后,达到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的2.0mg/m3标准限值要求,高空排放。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主要噪声源雷蒙磨粉机、烘干机、叉车、铲车、脉冲除尘机、打包机、装载机等落实减振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要求。

(五)加强对项目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处置。不合格产品返回原料仓重新加工;除尘器回收粉尘经检测合格后包装成成品出售,如不合格返回生产线加工利用;机修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四、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依法申报排污许可。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五、你公司接到本批复后5个工作日内, (略) 生态环境局报备,并按规定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到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

2023年7月1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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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吉百 (略) :

你公司报来的《广西吉百 (略) 膨润土及重晶石矿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项目为新建项目(代码:2305-*-04-01-*),已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项目平台备案,建设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项目 (略) 港口区疏港大道3号新宏光仓库内,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8°20′54.258″,北纬21°36′24.266″。项目占地3112平方米,依托原有厂房、办公室及宿舍,新建仓库约700 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年加工膨润土矿60000吨,年加工重晶石55000吨。项目总投资为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2.85%。

二、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该项目建设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减少到区域环境可接受的程度。

三、项目应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施工期间建筑固体废弃物定期清运至指定地点处置;施工结束后应对施工场地进行硬化和绿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机械作业场所及施工作业时间,采取防振、减振、吸声、隔声等措施,确保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二)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原料堆场三面设置不低于原料堆高度的围挡,并采用篷布遮盖,降低原料堆场起尘量,并且在营运过程中进行洒水;生产过程中,采用铲车将原料投入给料机,原料从给料机下方落入输送带前往磨粉机;磨粉工序采取封闭措施,磨粉产生的粉尘由设备自带的旋风布袋吸尘器进行降尘回收;厂区内地面定期派专人进行路面清扫、洒水,以减少道路扬尘;厨房油烟废气经抽油烟机处理后,达到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的2.0mg/m3标准限值要求,高空排放。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主要噪声源雷蒙磨粉机、烘干机、叉车、铲车、脉冲除尘机、打包机、装载机等落实减振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要求。

(五)加强对项目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处置。不合格产品返回原料仓重新加工;除尘器回收粉尘经检测合格后包装成成品出售,如不合格返回生产线加工利用;机修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四、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依法申报排污许可。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五、你公司接到本批复后5个工作日内, (略) 生态环境局报备,并按规定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到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

2023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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