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龙江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7月17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龙江和济医院项目
齐齐哈尔市龙江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7月17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龙江和济医院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7月17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地址:龙江县建设路县府街197号
电话:0452-*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项目 | 海悦田园3号楼 | (略) | 黑龙江 (略) | 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地点位于海悦田园 3 号楼。本项目总占地面积占地面积1980m2,建筑共4层,职工人数28人,床位为60张,建设处理能力为20m3/d,污水处理工艺为“二级处理+次氯酸钠消毒工艺”的污水处理站,配套建设废水处理设施等环保工程。本项目不设置洗衣房、食堂、牙科、肛肠科。项目总投资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6万元。 (略) 政集中供热提供。 | (一)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混凝土养护废水及其他施工废水经排水沟收集后经沉淀预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或用于施工区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运营期:污水处 (略) 主体楼北侧,污水处理站采用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备,处理能力为20m3/d。,出水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中表2预处理标准和龙江县污水处理厂接管 (略) 政管网,经龙江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库勒河。 (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采取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洒水压尘、 (略) 内设置水泥搅拌场地、弃土、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等措施。运营期:恶臭气体通过污水处理设备池顶管路进行导排收集至恶臭处理设备(UV光解装置)处理, (略) 主体楼顶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氨、硫化氢、臭气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未被收集的恶臭气体通过观察井口等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污水处理站周边氨、硫化氢、臭气排放浓度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标准要求。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使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加强维护,夜间(22:00-次日6:00)不进行施工,确保施工期产生的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器、基础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1类标准的要求;敏感点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部分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垃圾交由专门部门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定点堆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 (略) 政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在医疗废物暂存间内分类暂存,定期委 (略) 齐龙医疗 (略) 处置;污水处理站栅渣及污泥经监测、消毒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污泥控制标准后再按危险废物暂存到危险废物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后,委托有资质单位直接清掏、清运、处置。固废暂存设施要采取防雨、防渗、防漏等措施。一般固废暂存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要求。危险废物运输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危险废物收集、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危废暂存间建设及危险废物厂内暂存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建设。 (五)环境风险及保护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7月17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地址:龙江县建设路县府街197号
电话:0452-*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项目 | 海悦田园3号楼 | (略) | 黑龙江 (略) | 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地点位于海悦田园 3 号楼。本项目总占地面积占地面积1980m2,建筑共4层,职工人数28人,床位为60张,建设处理能力为20m3/d,污水处理工艺为“二级处理+次氯酸钠消毒工艺”的污水处理站,配套建设废水处理设施等环保工程。本项目不设置洗衣房、食堂、牙科、肛肠科。项目总投资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6万元。 (略) 政集中供热提供。 | (一)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混凝土养护废水及其他施工废水经排水沟收集后经沉淀预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或用于施工区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运营期:污水处 (略) 主体楼北侧,污水处理站采用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备,处理能力为20m3/d。,出水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中表2预处理标准和龙江县污水处理厂接管 (略) 政管网,经龙江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库勒河。 (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采取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洒水压尘、 (略) 内设置水泥搅拌场地、弃土、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等措施。运营期:恶臭气体通过污水处理设备池顶管路进行导排收集至恶臭处理设备(UV光解装置)处理, (略) 主体楼顶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氨、硫化氢、臭气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未被收集的恶臭气体通过观察井口等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污水处理站周边氨、硫化氢、臭气排放浓度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标准要求。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使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加强维护,夜间(22:00-次日6:00)不进行施工,确保施工期产生的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器、基础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1类标准的要求;敏感点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部分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垃圾交由专门部门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定点堆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 (略) 政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在医疗废物暂存间内分类暂存,定期委 (略) 齐龙医疗 (略) 处置;污水处理站栅渣及污泥经监测、消毒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污泥控制标准后再按危险废物暂存到危险废物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后,委托有资质单位直接清掏、清运、处置。固废暂存设施要采取防雨、防渗、防漏等措施。一般固废暂存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要求。危险废物运输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危险废物收集、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危废暂存间建设及危险废物厂内暂存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建设。 (五)环境风险及保护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