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聊城森宏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年产2.8万件木制品项目、山东农创食品有限公司年产量500吨果蔬粉、100吨代餐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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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聊城森宏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年产2.8万件木制品项目、山东农创食品有限公司年产量500吨果蔬粉、100吨代餐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聊城 (略) 年产2.8万件木制品项目、 (略) 年产量500吨果蔬粉、100吨代餐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635-*

邮箱:*@*ttp://**

通讯地址: (略) 莘县政府街东首莘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聊城 (略) 年产2.8万件木制品项目

古城镇南闫庄村东首168米路西

聊城 (略)

山东 (略)

项目位于古城镇工业集聚区闫庄村东首168米路西,总投资3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3万元,总占地面积12000m2。新建2座生产车间,购置扒皮机、台式高速带锯、单面木工压刨床、木工平刨、砂光机、马式推台锯、方眼钻、铣床、开榫机、双面带孔组合机、立砂机、三排钻、铣床、五片锯、冷压机、电烘烤机、数控排钻等设备,主要原料为原木、密度板、实木拼接板、厚饰面板、封边条等。项目建成后可年产2.8万件办公家具。

1、严格执行“三同时”管理制度,尽快把环评报告中设计方案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

2、施工期:要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减轻对环境的影响。

3、加强废水污染防治。生活污水排入厂内化粪池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

4、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开料粉尘由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P1排放;下料、机加工、底漆打磨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P2排放;喷漆产生的漆雾先经“干式漆雾过滤器+过滤棉吸附”处理并密闭负压收集,与拼板、晾干废气一同经“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P3排放。确保有组织VOCs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3部分:家具制造业》(DB 37/2801.3-2017)表1中第II时段排放限值;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一般控制区”限值;颗粒物、*醛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对于无组织废气,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无组织VOCs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3部分:家具制造业》(DB 37/2801.3-2017)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区内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关标准;颗粒物、*醛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5、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机械设备,须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加隔声罩等有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

6、妥善处置固体废物。树皮、木料加工固废、除尘灰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水性漆废包装桶、废砂纸、漆渣、废过滤材料、底漆打磨粉尘委托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确保一般固体废物管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要求。

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含油抹布、废油桶、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胶桶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标准及修改单要求贮存、运输、处置和台账记录,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转运须执行联单制度。

2

(略) 年产量500吨果蔬粉、100吨代餐粉项目

鲁西经济开发区小康街东段北侧

(略)

山东博 (略)

项目位于鲁西经济开发区小康街东段北侧,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地面积1080m2。租赁山东中原 (略) 现有厂房,搬迁超微粉碎振动筛一体机1套、混合搅拌机2台、包装机1台,新上包装机3台。主要原料为烘干蔬菜、烘干水果、五谷杂粮等,项目建成后,可年生产500吨果蔬粉、100吨代餐粉。

1、严格执行“三同时”管理制度,尽快把环评报告中设计方案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地面清洗废水和 (略) 政管网排入莘县污水处理厂,确保废水排放满足 (略) 进水水质要求。

3、加强废气污染防治。粉碎、筛分工序在密闭设备内进行,经集气罩收集后由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确保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对于无组织废气,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限值要求。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机械设备,须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加隔声罩等有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标准。

5、妥善处置固体废物。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除尘器收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确保一般固体废物管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要求。

废紫外灯管、废矿物油、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标准及修改单要求贮存、运输、处置和台账记录,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转运须执行联单制度。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聊城 (略) 年产2.8万件木制品项目、 (略) 年产量500吨果蔬粉、100吨代餐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635-*

邮箱:*@*ttp://**

通讯地址: (略) 莘县政府街东首莘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聊城 (略) 年产2.8万件木制品项目

古城镇南闫庄村东首168米路西

聊城 (略)

山东 (略)

项目位于古城镇工业集聚区闫庄村东首168米路西,总投资3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3万元,总占地面积12000m2。新建2座生产车间,购置扒皮机、台式高速带锯、单面木工压刨床、木工平刨、砂光机、马式推台锯、方眼钻、铣床、开榫机、双面带孔组合机、立砂机、三排钻、铣床、五片锯、冷压机、电烘烤机、数控排钻等设备,主要原料为原木、密度板、实木拼接板、厚饰面板、封边条等。项目建成后可年产2.8万件办公家具。

1、严格执行“三同时”管理制度,尽快把环评报告中设计方案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

2、施工期:要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减轻对环境的影响。

3、加强废水污染防治。生活污水排入厂内化粪池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

4、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开料粉尘由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P1排放;下料、机加工、底漆打磨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P2排放;喷漆产生的漆雾先经“干式漆雾过滤器+过滤棉吸附”处理并密闭负压收集,与拼板、晾干废气一同经“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P3排放。确保有组织VOCs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3部分:家具制造业》(DB 37/2801.3-2017)表1中第II时段排放限值;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一般控制区”限值;颗粒物、*醛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对于无组织废气,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无组织VOCs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3部分:家具制造业》(DB 37/2801.3-2017)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区内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关标准;颗粒物、*醛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5、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机械设备,须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加隔声罩等有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

6、妥善处置固体废物。树皮、木料加工固废、除尘灰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水性漆废包装桶、废砂纸、漆渣、废过滤材料、底漆打磨粉尘委托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确保一般固体废物管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要求。

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含油抹布、废油桶、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胶桶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标准及修改单要求贮存、运输、处置和台账记录,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转运须执行联单制度。

2

(略) 年产量500吨果蔬粉、100吨代餐粉项目

鲁西经济开发区小康街东段北侧

(略)

山东博 (略)

项目位于鲁西经济开发区小康街东段北侧,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地面积1080m2。租赁山东中原 (略) 现有厂房,搬迁超微粉碎振动筛一体机1套、混合搅拌机2台、包装机1台,新上包装机3台。主要原料为烘干蔬菜、烘干水果、五谷杂粮等,项目建成后,可年生产500吨果蔬粉、100吨代餐粉。

1、严格执行“三同时”管理制度,尽快把环评报告中设计方案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地面清洗废水和 (略) 政管网排入莘县污水处理厂,确保废水排放满足 (略) 进水水质要求。

3、加强废气污染防治。粉碎、筛分工序在密闭设备内进行,经集气罩收集后由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确保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对于无组织废气,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限值要求。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机械设备,须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加隔声罩等有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标准。

5、妥善处置固体废物。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除尘器收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确保一般固体废物管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要求。

废紫外灯管、废矿物油、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标准及修改单要求贮存、运输、处置和台账记录,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转运须执行联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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