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江市人民政府关于黑龙江门鲁河省级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地年遥感监测线索点位整改公示
嫩江市人民政府关于黑龙江门鲁河省级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地年遥感监测线索点位整改公示
(略) 级自然保护区2020-2021年遥感监测线索点位编码(*-23-N2-170-MD-0002)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 (略) 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对该点位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
经纬度:125.*、49.*,2020-2021年遥感监测线索点位编码(*-23-N2-170-MD-0002),位于门鲁河自然保护区实验区,行政区划在长江乡内,林地属于四站林场管理,地类属于乔木林地。
二、整改目标
对需要整改的点位编码*-23-N2-170-MD-0002图斑采取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栽植乔木森林植被措施,8月底前问题点位完成整改销号。
三、整改措施
(一)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措施由长江乡政府负责对该破坏的林地进行土地平整,客土覆盖恢复林地土壤层。对种植点进行块状挖穴和客土,保证栽植苗木后有足够的土壤需要。
(二)林木栽植和管理苗木栽植采用容器苗造林,苗木规格达到造林技术规程的塑料容器苗标准,造林距行距2米×2米。造林树种为樟子松。造林时间2023年6月底前, (略) 林业和草原局、长江乡政府、门鲁河湿地保护区保护中心、四站林场共同进行验收。林木后期管护由长江乡和四站林场共同负责。2023年7月17日,嫩江生态环境局、 (略) 林业和草原局、 (略) 长江乡政府、门鲁河湿地自然保护区保护中心、四站林场共同对造林后情况进行了验收,林木后期管护由长江乡政府和四站林场共同负责。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23-N2-170-MD-0002整改地块已恢复植被,完成整改任务,后期将加强林木管护和巡查,进一步巩固造林整改成效。
五、公示时间
2023年7月18日至2023年7月31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
嫩江生态 (略) 林业和草原局
七、受理电话
0456-*-*
(略) 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7日
(略) 级自然保护区2020-2021年遥感监测线索点位编码(*-23-N2-170-MD-0002)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 (略) 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对该点位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
经纬度:125.*、49.*,2020-2021年遥感监测线索点位编码(*-23-N2-170-MD-0002),位于门鲁河自然保护区实验区,行政区划在长江乡内,林地属于四站林场管理,地类属于乔木林地。
二、整改目标
对需要整改的点位编码*-23-N2-170-MD-0002图斑采取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栽植乔木森林植被措施,8月底前问题点位完成整改销号。
三、整改措施
(一)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措施由长江乡政府负责对该破坏的林地进行土地平整,客土覆盖恢复林地土壤层。对种植点进行块状挖穴和客土,保证栽植苗木后有足够的土壤需要。
(二)林木栽植和管理苗木栽植采用容器苗造林,苗木规格达到造林技术规程的塑料容器苗标准,造林距行距2米×2米。造林树种为樟子松。造林时间2023年6月底前, (略) 林业和草原局、长江乡政府、门鲁河湿地保护区保护中心、四站林场共同进行验收。林木后期管护由长江乡和四站林场共同负责。2023年7月17日,嫩江生态环境局、 (略) 林业和草原局、 (略) 长江乡政府、门鲁河湿地自然保护区保护中心、四站林场共同对造林后情况进行了验收,林木后期管护由长江乡政府和四站林场共同负责。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23-N2-170-MD-0002整改地块已恢复植被,完成整改任务,后期将加强林木管护和巡查,进一步巩固造林整改成效。
五、公示时间
2023年7月18日至2023年7月31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
嫩江生态 (略) 林业和草原局
七、受理电话
0456-*-*
(略) 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7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