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8号):“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前两款规定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应当报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由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评审”。为了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土地开发利用安全,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委托我单位(四川国海 (略) )开展了土壤污染调查,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项目概况:项目地 (略) (略) 仁寿县蜂蜜临国道213旁(中心坐标:东经104.14401°,北纬30.02447°),占地面积:52062.87m
2(78.09亩)。项目地块历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略) 仁寿县文林镇蜂蜜乡用地,项目地块历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用途为农用地,根据《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仁规自资条件〔2023〕27号),地块用地性质为教育用地(A3),对比《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自然资办发【2020】51号),规划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中的教育用地(0804)。
调查情况:项目地块内西侧为空地;西北侧为新科学校教职工宿舍;东侧为实训室;东北侧空地遗留有约8m
3房屋建筑垃圾,建筑垃圾为新科高中修建实训室和教职工宿舍楼剩余的(主要为水泥袋、铁质弃料、木材弃料等);地块内北侧池塘用于养鱼、观赏;东南侧空地遗留有约2m
3房屋建筑垃圾(主要为水泥袋、铁质弃料、木材弃料等);其余区域为空地。地块历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农用地以种植蔬菜、红苕为主,不存在污灌情况;地块历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无规模化养殖场;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储存与输送,不涉及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填埋;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不涉及产品、原辅材料、油品的地下储罐或地下输送管道;地块内土壤无异味;地块内和周边企业未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地块内无客土;现场调查表明土壤不存在污染迹象。项目地块历史生产或经营活动不涉及重金属、有机污染物和危险废物。地块周边存在居民区、农用地敏感目标;地块所在区域不饮用地下水。
根据结果统计分析可知:所有点位的钒、镉、钴、镍、铜、铅、砷快检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表2中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类用地筛选值;总铬、锰监测结果低于《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 2978-2023)表1中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类用地筛选值;对照点与地块内土壤检测结果无明显差异。表明地块原有历史活动对土壤环境影响极小,土壤未受到污染。
主要结论:项目地块历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不涉及工业活动。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调查,无其他疑似污染情形,项目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本报告认为项目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阶段的调查。项目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以作为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类建设用地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8号):“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前两款规定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应当报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由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评审”。为了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土地开发利用安全,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委托我单位(四川国海 (略) )开展了土壤污染调查,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项目概况:项目地 (略) (略) 仁寿县蜂蜜临国道213旁(中心坐标:东经104.14401°,北纬30.02447°),占地面积:52062.87m
2(78.09亩)。项目地块历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略) 仁寿县文林镇蜂蜜乡用地,项目地块历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用途为农用地,根据《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仁规自资条件〔2023〕27号),地块用地性质为教育用地(A3),对比《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自然资办发【2020】51号),规划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中的教育用地(0804)。
调查情况:项目地块内西侧为空地;西北侧为新科学校教职工宿舍;东侧为实训室;东北侧空地遗留有约8m
3房屋建筑垃圾,建筑垃圾为新科高中修建实训室和教职工宿舍楼剩余的(主要为水泥袋、铁质弃料、木材弃料等);地块内北侧池塘用于养鱼、观赏;东南侧空地遗留有约2m
3房屋建筑垃圾(主要为水泥袋、铁质弃料、木材弃料等);其余区域为空地。地块历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农用地以种植蔬菜、红苕为主,不存在污灌情况;地块历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无规模化养殖场;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储存与输送,不涉及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填埋;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不涉及产品、原辅材料、油品的地下储罐或地下输送管道;地块内土壤无异味;地块内和周边企业未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地块内无客土;现场调查表明土壤不存在污染迹象。项目地块历史生产或经营活动不涉及重金属、有机污染物和危险废物。地块周边存在居民区、农用地敏感目标;地块所在区域不饮用地下水。
根据结果统计分析可知:所有点位的钒、镉、钴、镍、铜、铅、砷快检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表2中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类用地筛选值;总铬、锰监测结果低于《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 2978-2023)表1中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类用地筛选值;对照点与地块内土壤检测结果无明显差异。表明地块原有历史活动对土壤环境影响极小,土壤未受到污染。
主要结论:项目地块历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不涉及工业活动。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调查,无其他疑似污染情形,项目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本报告认为项目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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