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曲靖通凯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富源分公司-废旧物资回收场地建设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曲靖通凯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富源分公司-废旧物资回收场地建设
(略) 生态环境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06月9日—2023年06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兼传真):0874-* 0874-*
通讯地址:富源县胜境街道外山口社区 邮编:*
项目名称 | 曲靖通凯 (略) 富源分公司-废旧物资回收场地建设 | 建设地点 | (略) 富源县中安街道迤马房冲小组大车地 | 建设单位 | 曲靖通凯 (略) 富源分公司 |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 (略) | |||
项目概况 | ||||||
项目占地8623m2,平整及硬化场地6500m2,改造办公室200m2、值班宿舍300m2,配套建设报废机动车预处理和暂存设施。建成年回收和预处理报废机动车5000辆(不含新能源车),其中大型车500辆,小型车2000辆,摩托车2500辆。项目总投资600万元,环保投资34.6万元,环保投资占比为5.77%。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一、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来源于施工扬尘、施工机械车辆尾气及运输车辆尾气、施工期废水、施工机械及车辆清洗废水、场地暴雨地表径流、施工机械设备噪声及物料运输车辆噪声、开挖土石方、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等。项目施工期将对大气环境、声环境、地表水环境和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但是影响较小,施工期的污染随着施工期的结束随之消失。 二、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为废油液抽取挥发的废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预处理产生的机械设备噪声排放对周边散户的影响,以及废水、固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通过本次环评提出的各项措施,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固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废气 施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有:施工扬尘、施工机械燃油尾气及装修废气。 (1)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①施工现场应当采用隔离,施工场地每天适时洒水,以有效防止扬尘产生,在旱季风大时,应加大洒水量及洒水频次,大风天气应停止施工; ②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车辆行驶路线,尽量避开居民集中区,路经居民集中区域应尽量减缓行驶车速。 ③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区的规划管理,建筑材料的堆场处应定点定位,并采取适当的围挡、遮盖防尘措施,砂石尽量放于棚内,在迎风面用苫布或其它材料遮挡,减少扬尘污染,水泥和石灰建筑材料采用罐车散装,建筑材料轻装轻卸,装卸过程可采取必要的喷淋压尘等措施。 ④施工区运输车辆实行限速行驶,施工材料在运输过程中应加盖封闭并适量装车,以防运输过程中撒落引起二次扬尘;运输车辆在离开施工区时冲洗轮胎,检查装车质量,防止扬尘污染。 (2)施工机械燃油尾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现场应合理布置运输车辆行驶路线,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施工期间周围道路的交通组织,保证行驶速度,减少怠速时间,以减少机动车尾气的排放;对车辆的尾气排放进行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有关汽车排污监管办法、尾气排放监测制度;加强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和运输车辆超载;不得使用劣质燃料。 (3)装修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仅对厂房进行简单的装修,施工时间较短,涂料使用量较少,产生点相对分散、易被稀释扩散等特点,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施工期的环境影响是不可避免的,考虑项目施工场地位置及工程规模,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是暂时的、可恢复的,采取上述防治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施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废水处理措施 施工废水采用沉淀池收集处理,回用于场内施工过程、场地洒水降尘、建筑材料冲洗等施工环节。 (2)场地雨季冲刷水处理措施 通过沉淀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剩余部分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使用。 (3)生活废水处理措施 施工现场生活废水依托现有化粪池进行处理。 (4)其他措施 施工过程中废水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对水污染防治的其他规定。 3、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选用低噪声设备和施工工艺,以液压机械代替燃油机械,有效降低噪声影响。 ②要加强设备安装过程中的减震措施,整体设备应安放稳固,并与地面保持良好接触,有条件的应使用减振机座,降低噪声。施工过程中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保持润滑,紧固各部件,减少运行震动噪声。 ③及时修理和改进施工机械,加强文明施工,杜绝施工机械在运行过程中因维护不当而产生的其它噪声。 ④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进行施工时间、施工噪声的控制,以减少工程建设施工对周边造成的声环境影响。 4、施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①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石方,回填后应按照相关要求运至指定地点堆放处置,不得随意堆放在施工场内,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水土流失。 ②对于建筑垃圾应分类收集,将可以回收的部分(如废旧钢筋、铁丝等)集中收集后外售给废品收购站。可以再利用的部分(如木材等)分类堆放,进行再利用或外售。对于建筑垃圾中较为稳定的成分(如碎砖瓦砾等)就近作为填方回填场地,不能够回填部分,按照当地有关部门的要求及时清运处理。 ③对于施工人员产生的分散垃圾,除对施工人员加强环境保护教育和有关宣传外,还应加强施工场内卫生保洁工作。对于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比较集中的生活垃圾,由于其中含有较多的易腐烂成分,必须修建临时垃圾收集点,并防止在雨天被雨水浸泡而产生对环境危害严重的渗滤液。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运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油液抽取挥发的非*烷总烃通过1#集气罩(集气效率为90%)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处理效率80%)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 厂界无组织非*烷总烃通过:①待预处理车辆停放区设置半封闭大棚,防雨防晒;②厂界无组织非*烷总烃经大气稀释后排放;其他无组织废气通过封闭作业、封闭存储、专用密闭装置内作业、加强存储间通风换气、通过自然空气稀释后无组织排放。 2、运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活污经化粪池熟化后用作农肥,不外排;地面冲洗废水经1#油水分离池处理后进入1#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地面冲洗,不外排;初期雨水经2#油水分离池处理后进入2#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道路场地浇洒降尘,不外排。 3、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声源降噪:尽量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各产噪设备均进行减振处理,在安装连接时采用合理的连接方式,在设备和基础之间加装隔振元件(如减振器、橡胶隔振垫等),设置防振沟,从声源处避免噪声和振动的远距离传播; 传播降噪:产噪设备安装在室内,安装隔声罩,以有效利用噪声距离衰减作用; 车间隔声:对声源设备所在车间安装隔声门窗,进行车间隔声,车间内除地面外的五个壁面可做一定的吸声处理,可以使车间外声源噪声降低15dB(A)以上;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佳有效的功能;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最大限度减少流动噪声源。 项目区设备噪声衰减至厂界的昼间噪声可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区标准要求。 4、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废铅酸蓄电池、废制冷剂、废油类、废机油滤清器、废活性炭、油水分离池废油、沉淀池淤泥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产生和转运过程中按要求建立台账制度和填写联单;生活垃圾通过垃圾桶收集,由周边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的说明 |
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略) 生态环境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06月9日—2023年06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兼传真):0874-* 0874-*
通讯地址:富源县胜境街道外山口社区 邮编:*
项目名称 | 曲靖通凯 (略) 富源分公司-废旧物资回收场地建设 | 建设地点 | (略) 富源县中安街道迤马房冲小组大车地 | 建设单位 | 曲靖通凯 (略) 富源分公司 |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 (略) | |||
项目概况 | ||||||
项目占地8623m2,平整及硬化场地6500m2,改造办公室200m2、值班宿舍300m2,配套建设报废机动车预处理和暂存设施。建成年回收和预处理报废机动车5000辆(不含新能源车),其中大型车500辆,小型车2000辆,摩托车2500辆。项目总投资600万元,环保投资34.6万元,环保投资占比为5.77%。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一、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来源于施工扬尘、施工机械车辆尾气及运输车辆尾气、施工期废水、施工机械及车辆清洗废水、场地暴雨地表径流、施工机械设备噪声及物料运输车辆噪声、开挖土石方、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等。项目施工期将对大气环境、声环境、地表水环境和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但是影响较小,施工期的污染随着施工期的结束随之消失。 二、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为废油液抽取挥发的废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预处理产生的机械设备噪声排放对周边散户的影响,以及废水、固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通过本次环评提出的各项措施,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固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废气 施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有:施工扬尘、施工机械燃油尾气及装修废气。 (1)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①施工现场应当采用隔离,施工场地每天适时洒水,以有效防止扬尘产生,在旱季风大时,应加大洒水量及洒水频次,大风天气应停止施工; ②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车辆行驶路线,尽量避开居民集中区,路经居民集中区域应尽量减缓行驶车速。 ③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区的规划管理,建筑材料的堆场处应定点定位,并采取适当的围挡、遮盖防尘措施,砂石尽量放于棚内,在迎风面用苫布或其它材料遮挡,减少扬尘污染,水泥和石灰建筑材料采用罐车散装,建筑材料轻装轻卸,装卸过程可采取必要的喷淋压尘等措施。 ④施工区运输车辆实行限速行驶,施工材料在运输过程中应加盖封闭并适量装车,以防运输过程中撒落引起二次扬尘;运输车辆在离开施工区时冲洗轮胎,检查装车质量,防止扬尘污染。 (2)施工机械燃油尾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现场应合理布置运输车辆行驶路线,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施工期间周围道路的交通组织,保证行驶速度,减少怠速时间,以减少机动车尾气的排放;对车辆的尾气排放进行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有关汽车排污监管办法、尾气排放监测制度;加强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和运输车辆超载;不得使用劣质燃料。 (3)装修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仅对厂房进行简单的装修,施工时间较短,涂料使用量较少,产生点相对分散、易被稀释扩散等特点,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施工期的环境影响是不可避免的,考虑项目施工场地位置及工程规模,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是暂时的、可恢复的,采取上述防治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施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废水处理措施 施工废水采用沉淀池收集处理,回用于场内施工过程、场地洒水降尘、建筑材料冲洗等施工环节。 (2)场地雨季冲刷水处理措施 通过沉淀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剩余部分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使用。 (3)生活废水处理措施 施工现场生活废水依托现有化粪池进行处理。 (4)其他措施 施工过程中废水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对水污染防治的其他规定。 3、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选用低噪声设备和施工工艺,以液压机械代替燃油机械,有效降低噪声影响。 ②要加强设备安装过程中的减震措施,整体设备应安放稳固,并与地面保持良好接触,有条件的应使用减振机座,降低噪声。施工过程中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保持润滑,紧固各部件,减少运行震动噪声。 ③及时修理和改进施工机械,加强文明施工,杜绝施工机械在运行过程中因维护不当而产生的其它噪声。 ④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进行施工时间、施工噪声的控制,以减少工程建设施工对周边造成的声环境影响。 4、施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①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石方,回填后应按照相关要求运至指定地点堆放处置,不得随意堆放在施工场内,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水土流失。 ②对于建筑垃圾应分类收集,将可以回收的部分(如废旧钢筋、铁丝等)集中收集后外售给废品收购站。可以再利用的部分(如木材等)分类堆放,进行再利用或外售。对于建筑垃圾中较为稳定的成分(如碎砖瓦砾等)就近作为填方回填场地,不能够回填部分,按照当地有关部门的要求及时清运处理。 ③对于施工人员产生的分散垃圾,除对施工人员加强环境保护教育和有关宣传外,还应加强施工场内卫生保洁工作。对于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比较集中的生活垃圾,由于其中含有较多的易腐烂成分,必须修建临时垃圾收集点,并防止在雨天被雨水浸泡而产生对环境危害严重的渗滤液。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运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油液抽取挥发的非*烷总烃通过1#集气罩(集气效率为90%)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处理效率80%)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 厂界无组织非*烷总烃通过:①待预处理车辆停放区设置半封闭大棚,防雨防晒;②厂界无组织非*烷总烃经大气稀释后排放;其他无组织废气通过封闭作业、封闭存储、专用密闭装置内作业、加强存储间通风换气、通过自然空气稀释后无组织排放。 2、运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活污经化粪池熟化后用作农肥,不外排;地面冲洗废水经1#油水分离池处理后进入1#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地面冲洗,不外排;初期雨水经2#油水分离池处理后进入2#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道路场地浇洒降尘,不外排。 3、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声源降噪:尽量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各产噪设备均进行减振处理,在安装连接时采用合理的连接方式,在设备和基础之间加装隔振元件(如减振器、橡胶隔振垫等),设置防振沟,从声源处避免噪声和振动的远距离传播; 传播降噪:产噪设备安装在室内,安装隔声罩,以有效利用噪声距离衰减作用; 车间隔声:对声源设备所在车间安装隔声门窗,进行车间隔声,车间内除地面外的五个壁面可做一定的吸声处理,可以使车间外声源噪声降低15dB(A)以上;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佳有效的功能;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最大限度减少流动噪声源。 项目区设备噪声衰减至厂界的昼间噪声可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区标准要求。 4、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废铅酸蓄电池、废制冷剂、废油类、废机油滤清器、废活性炭、油水分离池废油、沉淀池淤泥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产生和转运过程中按要求建立台账制度和填写联单;生活垃圾通过垃圾桶收集,由周边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的说明 |
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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