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3月3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3月3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31日—2023年4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兼传真):0874—*
通讯地址: (略) 麒麟区文昌街(东)289号
邮编:*
项目名称 | 云南 (略) 马街丝厂4000绪自动缫技改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良县马街镇 | 建设单位 | 云南 (略)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书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 (略) | ||
项目概况 | |||||
在云南 (略) 公司马街丝厂厂区内利用原有生产车间,淘汰原有6组老旧缫丝机共2400绪,新购置安装10组4000绪国内先进的飞宇自动缫丝机;新增1台煮茧机、2组复摇机、1台生物质锅炉,改扩建污水处理设施。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1、环境空气 项目有组织排放的废气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煤锅炉限值:颗粒物≤50mg/m3;二氧化硫≤300mg/m3;氮氧化物300≤mg/m3。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无组织排放的NH3、H2S、臭气浓度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厂界浓度限值,均能做到达标排放。 根据估算模式预测,项目DA001排放烟气最大落地浓度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因此项目DA001排放废气影响可接受。根据估算模式预测,项目排放无组织排放的NH3、H2S最大落地浓度均能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的TSP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中相应标准,因此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影响可接受,对周边保护目标影响小。项目运营期间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2、地表水环境 项目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采用“调节+曝气+絮凝沉淀”工艺合理可行,处理废水满足《缫丝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936-2012)表2(直接排放)标准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表1绿化标准后,部分回用于厂区绿化及水膜除尘器补水,其余经排放口沿西侧农灌渠自建约910m排污管排入白鱼沟。根据预测,本项目正常排污对白鱼沟的影响不大,白鱼沟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水体标准限值要求,且预留有足够的安全余量。非正常情况下,项目排污不会导致白鱼沟出现水质超标,但导致白鱼沟相应水污染物浓度大幅上升,因此环评提出建设单位应设置事故池并加强管理,杜绝非正常情况排污。 3、声环境 根据现状监测及噪声预测结果,项目各厂界噪声值昼间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项目夜间不进行生产。 4、地下水环境 项目区地下水总体流向为西北面的阎芳河排泄,在项目区地下水径流下游无居民饮用水水井分布。正常情况下,项目厂区进行了分区防渗,对产生废水均能做到有效收集处理,不发生废水下渗。预测分析表明,污水处理站事故排放对地下水水质将会造成影响。为防止污水处理站非正常排放对地下水造成不利影响,应在项目污水处理站地下水径流下游设置地下水观测井,在发现事故渗漏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因此项目生产对周边地下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5、固废 项目运行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除尘器收集粉尘、废树脂、灰渣、除尘污泥、污水处理站污泥及浮渣、在线监测废试剂、废机油、片碱包装袋。其中:包括废树脂、灰渣、除尘污泥、清洗后的片碱包装袋等属于一般固废,经分类收集处置后,处置率可达100%;在线监测废试剂、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在厂内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及浮渣需对污水处理站产生污泥进行属性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如属于Ⅰ类一般固废则收集于污水处理站干化池干化,再定期交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处理;如属于Ⅱ类一般固废则收集于污水处理站干化池干化,再由建设单位自建将产生污泥运至宣威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焚烧处理。如属于危险固废则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在采取了环评提出的各种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各项污染物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6、土壤环境 本项目评价区建设用地监测点位各监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表1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要求; 评价范围内耕地监测点各项监测因子均满足《土壤质量标准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表1筛选值要求。 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情况下,项目各类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正常工况下进入土壤的污染物较少,而且本项目大部分污染物为易降解的有机污染物,对土壤环境质量影响可接受。 7、环境风险 项目从环境风险防范、事故处置、紧急预案三个层面,建立、制定了环境风险管理体系。本项目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但项目环评提出了相应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进行了定性的分析,项目的建设不可避免会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但项目环境风险处于环境可接受水平,项目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可行。但减少单位必须高度重视,不断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降低风险事故发生概率,杜绝特大事故的发生隐患,同时项目建设方应针对本报告提出的环境风险,进行补充、完善应急预案的制定,可在较短时间内控制风险对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 在严格按照《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等的要求,认真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编制完善的应急预案并进行备案的前提下项目环境风险时可控的。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废气 ①设置水膜除尘器用于生物质锅炉燃烧烟气的除尘,并设置35m排气筒用于处理后废气的排放; ②剥茧粉尘设置重力除尘器除尘,再统一由排气管引至所在楼层(3层)窗外排放; ③适地适树,选择适应当地气候及上壤条件的植物; ④项目需要在新副产物车间外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内不 (略) 、学校等建筑;项目污水处理站外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对污水处理站卫生防护距离内涉及敏感建筑居民住宅楼暂不提出搬迁要求,但在污水处理站卫生防护距离内,后期禁止再新建居民住宅楼、学校、医院及其它对大气环境质量要求较高的敏感建筑,同时运营期将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纺织印染工业》(HJ 861—2017)中污染源监测频次对污水处理站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内居民点的环境空气进行定期监测; ⑤对污泥干化池暂存的污泥,应采取及时清运措施来防止臭气的影响; ⑥项目生物质锅炉使用燃料为木材,为保证生物质锅炉燃烧废气稳定达标排放,提出项目生物质锅炉不得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废弃板材作为燃料,并建议后续使用规范生产的生物质颗粒作为生物质锅炉燃料。使用生物质颗粒作为燃料后,生物质颗粒需全部堆放于生物质锅炉房内的燃料堆放区不再露天堆放。 2、废水 ①厂区内实行雨污分流。 ②设置污水处理站对厂区内产生污水进行处理,经处理后外排废水满足《缫丝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936-2012)表2(直接排放)标准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表1绿化标准,污水处理站设置为1000m3/d,污水处理工艺为调节+曝气+絮凝沉淀。 ③沿西侧农灌渠自建约910mDN100PE排污管,将处理达标后的废水排入白鱼沟。 为确保本项目能正常运行,不发生事故排放或偷排,在污水处理站出水口安装1套自动在线监测装置,监测指标有流量、pH、水温、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 ④在污水处理站旁建设80m2的在线监测室,用于废水在线监测数据的收集和上传。同时在污水处理站东北侧12m处一侧设置810m3事故水池。 ⑤按环监(1996)470号文件及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开展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环法[1999]24号)要求设置规范的排污口。排污口采样点按《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要求,设置在企业的总排污口、处理措施的进、出口等位置;设置规范的、便于测流量、流速的测流段;排污口可以矩形、圆筒形或梯形,保证水深不低于0.1m,流速不小于0.05m/s;测流段直线长度应是其水面宽度的6倍以上,最小1.5倍以上。 3、噪声 ①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了建筑隔声及厂界围墙隔声。 ②对机械设备加强维护保养,保证机械设备在运营期间始终处于良好运转状态,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变差而导致噪声增强现象的发生。 4、固废 ①设置灰渣收集棚用于物质锅炉产生锅炉灰渣暂存,灰渣收集棚设置为三面围挡加顶棚,落实防雨和防流失。 ②设置危废暂存间用于危险废物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的建设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标准要求。 ③危险废物的暂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相应要求。 ④产生固废分类收集分类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危废暂存间后需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⑤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试行)》(HJ1200-2021)做好环境管理台账记录。 5、地下水 ①项目厂区内进行分区防渗; ②设置监测井。 6、土壤环境 ①项目厂区内除绿化全部采用混凝土硬化,并设置了污水管网及雨水收集管网,防止废水渗透进入土壤环境中。 ②确保项目固体废物均按照相关规范进行及时的妥善处理处置,确保不产生二次污染。 ③厂区内采区分区防渗,建设污染物下渗对土壤的影响; ④对土壤进行跟踪监测。 7、环境风险 ①废机油油泄漏风险防范措施:废机油暂存间设置于危废暂存间内,地面采用混凝土硬化,周围设置围堰。废矿物油收集及送至暂存间由专职人员负责,废矿物油产生及处置须记录有台账,定时进行废矿物油暂存间的检查巡视。须配备有应急桶、铲子、沙子等应急物资。发现废矿物油泄漏后先进行溢流的围堵,用沙子吸收溢出的液体,然后用铲子铲装含油沙至应急桶,妥善放置。尽快找出泄漏源并进行封堵处理,避免持续泄漏。 ②污水处理站事故排放控制措施:为监控本项目排放废水稳定达标排放,按照在线监测的要求在项目污水处理站出口设置在线监测系统,监测因子为流量、pH、COD、NH3-N、悬浮物。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关键设备要备足维修器材和备用设备,保证一旦事故发生能及时处理。加强污水管的检查、维护和管理。建立完善的档案制度,记录事故发生原因、工况以便不断总结经验,杜绝事故重复发生。在污水处理站一侧设置事故水池 ③生物质锅炉燃料堆放火灾事故控制措施:加强员工的宣传教育,定期对其进行培训,禁止生物质燃料堆放区内使用火机和抽烟,并设置明显的禁火标识牌;对于生物质锅炉燃料设置专门堆放区,控制堆存数量,并与周边建筑及厂房保持一定距离。 |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于2022年7月11日在“麒麟网”上进行了第一次公示。在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完成后,于2022年11月30日至12月1 (略) 当地公共媒体网站“麒麟网”进行了公示;2022年11月30日至12月15日在云南 (略) 公示栏、小龙潭社区公开栏、*良县第二中学及丰泉村委会进行了现场公示。2022年12月2日、2022年12月5日两次在民族时报进行了报纸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承诺书。 | ||||
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31日—2023年4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兼传真):0874—*
通讯地址: (略) 麒麟区文昌街(东)289号
邮编:*
项目名称 | 云南 (略) 马街丝厂4000绪自动缫技改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良县马街镇 | 建设单位 | 云南 (略)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书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 (略) | ||
项目概况 | |||||
在云南 (略) 公司马街丝厂厂区内利用原有生产车间,淘汰原有6组老旧缫丝机共2400绪,新购置安装10组4000绪国内先进的飞宇自动缫丝机;新增1台煮茧机、2组复摇机、1台生物质锅炉,改扩建污水处理设施。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1、环境空气 项目有组织排放的废气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煤锅炉限值:颗粒物≤50mg/m3;二氧化硫≤300mg/m3;氮氧化物300≤mg/m3。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无组织排放的NH3、H2S、臭气浓度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厂界浓度限值,均能做到达标排放。 根据估算模式预测,项目DA001排放烟气最大落地浓度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因此项目DA001排放废气影响可接受。根据估算模式预测,项目排放无组织排放的NH3、H2S最大落地浓度均能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的TSP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中相应标准,因此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影响可接受,对周边保护目标影响小。项目运营期间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2、地表水环境 项目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采用“调节+曝气+絮凝沉淀”工艺合理可行,处理废水满足《缫丝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936-2012)表2(直接排放)标准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表1绿化标准后,部分回用于厂区绿化及水膜除尘器补水,其余经排放口沿西侧农灌渠自建约910m排污管排入白鱼沟。根据预测,本项目正常排污对白鱼沟的影响不大,白鱼沟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水体标准限值要求,且预留有足够的安全余量。非正常情况下,项目排污不会导致白鱼沟出现水质超标,但导致白鱼沟相应水污染物浓度大幅上升,因此环评提出建设单位应设置事故池并加强管理,杜绝非正常情况排污。 3、声环境 根据现状监测及噪声预测结果,项目各厂界噪声值昼间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项目夜间不进行生产。 4、地下水环境 项目区地下水总体流向为西北面的阎芳河排泄,在项目区地下水径流下游无居民饮用水水井分布。正常情况下,项目厂区进行了分区防渗,对产生废水均能做到有效收集处理,不发生废水下渗。预测分析表明,污水处理站事故排放对地下水水质将会造成影响。为防止污水处理站非正常排放对地下水造成不利影响,应在项目污水处理站地下水径流下游设置地下水观测井,在发现事故渗漏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因此项目生产对周边地下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5、固废 项目运行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除尘器收集粉尘、废树脂、灰渣、除尘污泥、污水处理站污泥及浮渣、在线监测废试剂、废机油、片碱包装袋。其中:包括废树脂、灰渣、除尘污泥、清洗后的片碱包装袋等属于一般固废,经分类收集处置后,处置率可达100%;在线监测废试剂、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在厂内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及浮渣需对污水处理站产生污泥进行属性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如属于Ⅰ类一般固废则收集于污水处理站干化池干化,再定期交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处理;如属于Ⅱ类一般固废则收集于污水处理站干化池干化,再由建设单位自建将产生污泥运至宣威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焚烧处理。如属于危险固废则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在采取了环评提出的各种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各项污染物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6、土壤环境 本项目评价区建设用地监测点位各监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表1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要求; 评价范围内耕地监测点各项监测因子均满足《土壤质量标准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表1筛选值要求。 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情况下,项目各类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正常工况下进入土壤的污染物较少,而且本项目大部分污染物为易降解的有机污染物,对土壤环境质量影响可接受。 7、环境风险 项目从环境风险防范、事故处置、紧急预案三个层面,建立、制定了环境风险管理体系。本项目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但项目环评提出了相应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进行了定性的分析,项目的建设不可避免会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但项目环境风险处于环境可接受水平,项目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可行。但减少单位必须高度重视,不断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降低风险事故发生概率,杜绝特大事故的发生隐患,同时项目建设方应针对本报告提出的环境风险,进行补充、完善应急预案的制定,可在较短时间内控制风险对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 在严格按照《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等的要求,认真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编制完善的应急预案并进行备案的前提下项目环境风险时可控的。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废气 ①设置水膜除尘器用于生物质锅炉燃烧烟气的除尘,并设置35m排气筒用于处理后废气的排放; ②剥茧粉尘设置重力除尘器除尘,再统一由排气管引至所在楼层(3层)窗外排放; ③适地适树,选择适应当地气候及上壤条件的植物; ④项目需要在新副产物车间外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内不 (略) 、学校等建筑;项目污水处理站外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对污水处理站卫生防护距离内涉及敏感建筑居民住宅楼暂不提出搬迁要求,但在污水处理站卫生防护距离内,后期禁止再新建居民住宅楼、学校、医院及其它对大气环境质量要求较高的敏感建筑,同时运营期将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纺织印染工业》(HJ 861—2017)中污染源监测频次对污水处理站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内居民点的环境空气进行定期监测; ⑤对污泥干化池暂存的污泥,应采取及时清运措施来防止臭气的影响; ⑥项目生物质锅炉使用燃料为木材,为保证生物质锅炉燃烧废气稳定达标排放,提出项目生物质锅炉不得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废弃板材作为燃料,并建议后续使用规范生产的生物质颗粒作为生物质锅炉燃料。使用生物质颗粒作为燃料后,生物质颗粒需全部堆放于生物质锅炉房内的燃料堆放区不再露天堆放。 2、废水 ①厂区内实行雨污分流。 ②设置污水处理站对厂区内产生污水进行处理,经处理后外排废水满足《缫丝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936-2012)表2(直接排放)标准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表1绿化标准,污水处理站设置为1000m3/d,污水处理工艺为调节+曝气+絮凝沉淀。 ③沿西侧农灌渠自建约910mDN100PE排污管,将处理达标后的废水排入白鱼沟。 为确保本项目能正常运行,不发生事故排放或偷排,在污水处理站出水口安装1套自动在线监测装置,监测指标有流量、pH、水温、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 ④在污水处理站旁建设80m2的在线监测室,用于废水在线监测数据的收集和上传。同时在污水处理站东北侧12m处一侧设置810m3事故水池。 ⑤按环监(1996)470号文件及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开展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环法[1999]24号)要求设置规范的排污口。排污口采样点按《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要求,设置在企业的总排污口、处理措施的进、出口等位置;设置规范的、便于测流量、流速的测流段;排污口可以矩形、圆筒形或梯形,保证水深不低于0.1m,流速不小于0.05m/s;测流段直线长度应是其水面宽度的6倍以上,最小1.5倍以上。 3、噪声 ①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了建筑隔声及厂界围墙隔声。 ②对机械设备加强维护保养,保证机械设备在运营期间始终处于良好运转状态,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变差而导致噪声增强现象的发生。 4、固废 ①设置灰渣收集棚用于物质锅炉产生锅炉灰渣暂存,灰渣收集棚设置为三面围挡加顶棚,落实防雨和防流失。 ②设置危废暂存间用于危险废物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的建设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标准要求。 ③危险废物的暂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相应要求。 ④产生固废分类收集分类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危废暂存间后需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⑤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试行)》(HJ1200-2021)做好环境管理台账记录。 5、地下水 ①项目厂区内进行分区防渗; ②设置监测井。 6、土壤环境 ①项目厂区内除绿化全部采用混凝土硬化,并设置了污水管网及雨水收集管网,防止废水渗透进入土壤环境中。 ②确保项目固体废物均按照相关规范进行及时的妥善处理处置,确保不产生二次污染。 ③厂区内采区分区防渗,建设污染物下渗对土壤的影响; ④对土壤进行跟踪监测。 7、环境风险 ①废机油油泄漏风险防范措施:废机油暂存间设置于危废暂存间内,地面采用混凝土硬化,周围设置围堰。废矿物油收集及送至暂存间由专职人员负责,废矿物油产生及处置须记录有台账,定时进行废矿物油暂存间的检查巡视。须配备有应急桶、铲子、沙子等应急物资。发现废矿物油泄漏后先进行溢流的围堵,用沙子吸收溢出的液体,然后用铲子铲装含油沙至应急桶,妥善放置。尽快找出泄漏源并进行封堵处理,避免持续泄漏。 ②污水处理站事故排放控制措施:为监控本项目排放废水稳定达标排放,按照在线监测的要求在项目污水处理站出口设置在线监测系统,监测因子为流量、pH、COD、NH3-N、悬浮物。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关键设备要备足维修器材和备用设备,保证一旦事故发生能及时处理。加强污水管的检查、维护和管理。建立完善的档案制度,记录事故发生原因、工况以便不断总结经验,杜绝事故重复发生。在污水处理站一侧设置事故水池 ③生物质锅炉燃料堆放火灾事故控制措施:加强员工的宣传教育,定期对其进行培训,禁止生物质燃料堆放区内使用火机和抽烟,并设置明显的禁火标识牌;对于生物质锅炉燃料设置专门堆放区,控制堆存数量,并与周边建筑及厂房保持一定距离。 |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于2022年7月11日在“麒麟网”上进行了第一次公示。在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完成后,于2022年11月30日至12月1 (略) 当地公共媒体网站“麒麟网”进行了公示;2022年11月30日至12月15日在云南 (略) 公示栏、小龙潭社区公开栏、*良县第二中学及丰泉村委会进行了现场公示。2022年12月2日、2022年12月5日两次在民族时报进行了报纸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承诺书。 | ||||
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