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5月22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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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5月22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5月22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 信息来源行政管理与辐射管理科
  • 发布时间2023-05-22 17:18:0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22日—2023年5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兼传真):0874—*

通讯地址: (略) 麒麟区文昌街(东)289号

邮编:*

项目名称

新型磷酸盐系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

建设地点

云南会泽产业园区者海片区

建设单位

(略) 会泽 (略)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书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 (略)

项目概况

本项目占地面积约为*.16m2,产品设计年生产能力为11.2万吨(含碳)。工程内容主要包括:硝酸锰铁车间、硝酸锂车间、配料车间、烧结车间等,并配套建设锅炉房、制氮站、配电站、空压站、纯水站、循环水站等辅助工程,及尾气处理系统、危废暂存间、生产废水处理站等环保设施。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1、环境空气

1)项目所在区域属于大气环境质量达标区域,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不需要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配料车间、储罐区、尾气处理区、化锰铁区、硝酸锂车间、多效蒸发区卫生防护距离为50m,烧结车间卫生防护距离为200m,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住区、 (略) 等敏感点分布。

2)项目有组织废气颗粒物、锰及其化合物、SO2、NOx、NH3排放浓度均低于《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项目烧结尾气NOx、挥发性有机物、*醇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天然气锅炉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浓度均低于《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无组织颗粒物、SO2、NOx、挥发性有机物、*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锰及其化合物浓度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3)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100%;年均浓度最大贡献值占标率≤30%。

4)正常排放下,叠加在建/拟建项目浓度贡献值和现状浓度后,各污染在所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网格点小时浓度预测值、日均浓度预测值、年均浓度预测值均能达到相应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要求。

综上所述,只要建设单位做好废气的收集处理工作,确保处理装置正常运行,杜绝事故排放,则本项目废气经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治理后,项目废气达标排放,项目正常工况排放的废气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程度可接受。

2、地表水环境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和厂区初期雨水。蒸发冷凝废水经超滤+反渗透+电渗析处理,浓水及冷却系统排水进入浓盐水处理系统处理,设备清洗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和实验室废水进入混凝、过滤、蒸发系统处理,炉窑废水进入芬顿氧化处理段处理。处理后的回用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冷却用水水质要求后回用于设备冷却,其余生产废水处理达到《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表1间接排放(电子专用材料)限值、《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级标准限值,排入者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拟建园区配套综合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A级标准限值,排入者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拟建园区配套综合污水处理厂。

3、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由污染途径及对应措施分析可知,项目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厂区内的废水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因此项目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声环境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源于生产车间的设备噪声,通过合理布局产噪设备位置,对主要噪声设备采取隔声罩、减震垫、消声等措施后,本项目的噪声到达厂界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对周围的声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200m范围内声环境保护目标为东侧的蚂色卡村的2个村民集聚点,根据分析,项目运行后敏感点昼间夜间噪声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项目在保证噪声防治措施落实的情况下,运营期噪声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可接受。

5、固体废物

项目固废处置率达到100%,在采取了环评提出的各种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各项污染物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6、土壤环境

环评通过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办法,从大气沉降、地面漫流和垂直入渗三个影响途径,分析项目运营对土壤环境的影响,企业运行20a后土壤中的铁增加量仅为0.1339g/kg、锰增加量仅为0.1317g/kg,增加量较小。因GB15618、GB36600不涉及铁、锰,在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和三级防控措施后,对土壤环境影响可接受。

7、环境风险

项目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最高环境风险潜势为Ⅳ+级,为防范风险事故的发生,建设单位按照有关安全理念进行工程设计,进行了安全评估报告编制工作,同时本报告中也提出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对重点源、工艺装置、储罐区、污水处理等进行监控和管理,进行相应的风险评价。建设单位在严格按照有关规范标准、规范及条例的要求,认真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编制完善的应急预案,制定演练计划,按时执行。并将应急预案报相关部门备案的前提下,项目环境风险是可控的。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施工期主要污染为扬尘、废水、弃土石方和噪声等。

1、废水:施工场地雨水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项目设施工营地,施工废水经收集进入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由周边村民清掏作农肥。

2、废气:主要为无组织扬尘,影响范围为施工场地200m范围内,距离项目区较近敏感点为厂界西侧68m处的蚂色卡村,采取设高度不低于2.5m的施工围挡、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等措施。

3、噪声:主要来自挖掘机、搅拌机、电锯、发电机等,声级值在80~110dB(A)之间,环评预测,施工期场界昼间噪声贡献值不能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厂区周边的敏感点为厂界西侧68m处的蚂色卡村,施工噪声在以上敏感点处的噪声预测值不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GB3096-2008)2类标准,环评提出,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建设施工围挡,禁止夜间施工。

4、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开挖土石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项目拟建地较平整,建设开挖产生土石方较少,全部回用于场地平整,不产生弃方;建筑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可回收利用部分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部分运至当地城建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产生量50kg/d,经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综上,项目施工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二)运营期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前驱体破碎产生的含颗粒物、锰及其化合物、NOx废气、脱水上下料产生的含颗粒物废气由旋风除尘+布袋除尘+SCR脱硝处理后,经1#排气筒(DA001)排放。

(2)一次烧结及后处理产生的含尘废气、二次烧结及后处理产生的含尘废气由中央布袋除尘处理后,经2~6#排气筒(DA002~DA006)排放。

(3)一次烧结含挥发性有机物、NOx废气由燃烧炉+水洗处理后经7~10#排气筒(DA007~DA010)排放。

(4)配酸含NOx废气、化锰铁含NOx废气、锰铁溶液制备含NOx废气、硝酸锂溶液制备含NOx废气、硝酸储罐大小呼吸废气由冷凝+四级酸吸收+水洗回收硝酸处理后,剩余亚硝尾气由SCR脱硝,经11#排气筒(DA011)排放。

(5)前驱体配料含NOx废气、前驱体发料含NOx废气、前驱体脱水含NOx废气由冷凝+四级酸吸收+水洗回收硝酸处理后,剩余亚硝尾气由SCR脱硝,经12#排气筒(DA012)排放。

(6)燃气锅炉含颗粒物、NOx、SO2废气经13#排气筒(DA013)排放。

(7)二次烧结气流磨含颗粒物废气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4~15#排气筒(DA014~DA015)排放。

(8)一次烧结前驱体干燥含颗粒物废气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6~19#排气筒(DA016~DA019)排放。

(9)二次烧结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由燃烧炉处理后经20~23#排气筒(DA020~DA023)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产废水:蒸发冷凝废水经超滤+反渗透+电渗析(规模340m3/d)处理,浓水及冷却系统排水进入浓盐水处理系统(规模440m3/d)处理,设备清洗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和实验室废水进入混凝、过滤、蒸发系统(规模80m3/d)处理,炉窑废水进入芬顿氧化处理段处理。处理后的回用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冷却用水水质要求后回用于设备冷却,其余生产废水处理达到《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表1间接排放(电子专用材料)限值、《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级标准限值,排入者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拟建园区配套综合污水处理厂。厂区设1个事故水池,废水事故排放时可进入事故水池,杜绝非正常排放。厂区根据平面布局、地势修建排水沟,厂区初期雨水经雨水沟收集至初期雨水池,后排入生产废水处理站。

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A级标准限值,排入者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拟建园区配套综合污水处理厂。

3、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场区实行分区防渗,项目的原料仓库、罐区、蒸发区、污水处理站、危化品储罐、危废暂存库、机修车间、检测中心、初期雨水池和事故应急池等为重点防渗区,采用Mb≥6.0m、K≤10-7cm/s的等效黏土防渗层,或参考《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执行;成品库、烧结车间、配料车间、尾气处理车间、硝酸铁车间、硝酸锂车间、消防水池、空压车间、锅炉房、垃圾池、生活污水处理站、化粪池及一般固废贮存库等为一般防渗区,采用Mb≥1.5m、K≤10-7cm/s的等效黏土防渗层,或参照《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08 )执行;厂区其他区域进行地面硬化处理。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对地下水影响较小。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烧结、配料等工序产噪生产设备和辅助设备布置于生产车间、辅助设备房内;噪声源强较高的生产车间(前驱体车间)布置在厂区中部,利用仓库、厂房等进行隔声;冷却塔等与厂界保持有一定距离;

(2)高噪声设备各类风机、磨机、粉碎机、泵类、空气压缩机等安装弹性支撑础减少振动;

(3)产噪生产设备和辅助设备大部分布置于生产车间、辅助设备房内,利用厂房、辅助设备房等构筑物墙体进行隔声;鼓风机、空压机等设置独立设备用房,墙体采取吸音处理,门和窗户设置为隔声门和隔声窗;

(4)物料采用气流输送产生的气流性噪声,在进口、出口安装了消声器进行消声处理;

(5)厂区及车间四周进行了绿化减少噪声传播。

5、固体废物

本项目分别设置1个一般固废暂存间(占地面积300m2)、1个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350m2),一般固废暂存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实施分类堆放。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有关要求进行设计,采用全封闭式,地面四周设截流沟,底部进行防渗。在压实基土的基础上自下而上依次浇筑不小于10cm的水泥基层,铺设膜下保护层(土工布),至少2mm厚HDPE土工膜,膜上保护层(土工布),铺设厚度不小于10cm的沥青砂绝缘层,确保渗透系数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6、环境风险

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主要包括原辅料储存安全防范措施、原料运输安全防范措施、消防措施、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反应罐贮槽等泄漏防范措施、储罐区等防渗措施、事故废水的收集处理措施、防泄漏措施、防火防爆措施、危险物料的安全控制措施、危险化学品泄漏应急措施等,厂区根据《建筑防火规范》配备相应的消防栓、灭火器和应急器材。厂区北侧地下设消防水池,为整个厂区提供消防用水,设置事故池,制订设备管理制度,编制应急预案,定期演练。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于2023年3月27日~4月5日在曲靖信息网进行第一次公示。建设单位于2023年4月6日~2023年4月19日在曲靖信息网通网站进行了第二次网络公示(征求意见稿网络公示)。建设单位分别于2023年4月4日和13日在《民族时报》上进行了登报公示。同时,建设单位于2023年4月4日在项目建设地附近的者海镇小闸社区、者海镇阿依卡村、蚂色卡村信息公开栏进行现在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公开承诺函。

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5月22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 信息来源行政管理与辐射管理科
  • 发布时间2023-05-22 17:18:0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22日—2023年5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兼传真):0874—*

通讯地址: (略) 麒麟区文昌街(东)289号

邮编:*

项目名称

新型磷酸盐系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

建设地点

云南会泽产业园区者海片区

建设单位

(略) 会泽 (略)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书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 (略)

项目概况

本项目占地面积约为*.16m2,产品设计年生产能力为11.2万吨(含碳)。工程内容主要包括:硝酸锰铁车间、硝酸锂车间、配料车间、烧结车间等,并配套建设锅炉房、制氮站、配电站、空压站、纯水站、循环水站等辅助工程,及尾气处理系统、危废暂存间、生产废水处理站等环保设施。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1、环境空气

1)项目所在区域属于大气环境质量达标区域,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不需要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配料车间、储罐区、尾气处理区、化锰铁区、硝酸锂车间、多效蒸发区卫生防护距离为50m,烧结车间卫生防护距离为200m,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住区、 (略) 等敏感点分布。

2)项目有组织废气颗粒物、锰及其化合物、SO2、NOx、NH3排放浓度均低于《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项目烧结尾气NOx、挥发性有机物、*醇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天然气锅炉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浓度均低于《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无组织颗粒物、SO2、NOx、挥发性有机物、*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锰及其化合物浓度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3)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100%;年均浓度最大贡献值占标率≤30%。

4)正常排放下,叠加在建/拟建项目浓度贡献值和现状浓度后,各污染在所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网格点小时浓度预测值、日均浓度预测值、年均浓度预测值均能达到相应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要求。

综上所述,只要建设单位做好废气的收集处理工作,确保处理装置正常运行,杜绝事故排放,则本项目废气经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治理后,项目废气达标排放,项目正常工况排放的废气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程度可接受。

2、地表水环境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和厂区初期雨水。蒸发冷凝废水经超滤+反渗透+电渗析处理,浓水及冷却系统排水进入浓盐水处理系统处理,设备清洗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和实验室废水进入混凝、过滤、蒸发系统处理,炉窑废水进入芬顿氧化处理段处理。处理后的回用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冷却用水水质要求后回用于设备冷却,其余生产废水处理达到《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表1间接排放(电子专用材料)限值、《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级标准限值,排入者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拟建园区配套综合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A级标准限值,排入者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拟建园区配套综合污水处理厂。

3、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由污染途径及对应措施分析可知,项目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厂区内的废水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因此项目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声环境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源于生产车间的设备噪声,通过合理布局产噪设备位置,对主要噪声设备采取隔声罩、减震垫、消声等措施后,本项目的噪声到达厂界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对周围的声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200m范围内声环境保护目标为东侧的蚂色卡村的2个村民集聚点,根据分析,项目运行后敏感点昼间夜间噪声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项目在保证噪声防治措施落实的情况下,运营期噪声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可接受。

5、固体废物

项目固废处置率达到100%,在采取了环评提出的各种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各项污染物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6、土壤环境

环评通过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办法,从大气沉降、地面漫流和垂直入渗三个影响途径,分析项目运营对土壤环境的影响,企业运行20a后土壤中的铁增加量仅为0.1339g/kg、锰增加量仅为0.1317g/kg,增加量较小。因GB15618、GB36600不涉及铁、锰,在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和三级防控措施后,对土壤环境影响可接受。

7、环境风险

项目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最高环境风险潜势为Ⅳ+级,为防范风险事故的发生,建设单位按照有关安全理念进行工程设计,进行了安全评估报告编制工作,同时本报告中也提出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对重点源、工艺装置、储罐区、污水处理等进行监控和管理,进行相应的风险评价。建设单位在严格按照有关规范标准、规范及条例的要求,认真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编制完善的应急预案,制定演练计划,按时执行。并将应急预案报相关部门备案的前提下,项目环境风险是可控的。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施工期主要污染为扬尘、废水、弃土石方和噪声等。

1、废水:施工场地雨水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项目设施工营地,施工废水经收集进入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由周边村民清掏作农肥。

2、废气:主要为无组织扬尘,影响范围为施工场地200m范围内,距离项目区较近敏感点为厂界西侧68m处的蚂色卡村,采取设高度不低于2.5m的施工围挡、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等措施。

3、噪声:主要来自挖掘机、搅拌机、电锯、发电机等,声级值在80~110dB(A)之间,环评预测,施工期场界昼间噪声贡献值不能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厂区周边的敏感点为厂界西侧68m处的蚂色卡村,施工噪声在以上敏感点处的噪声预测值不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GB3096-2008)2类标准,环评提出,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建设施工围挡,禁止夜间施工。

4、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开挖土石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项目拟建地较平整,建设开挖产生土石方较少,全部回用于场地平整,不产生弃方;建筑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可回收利用部分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部分运至当地城建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产生量50kg/d,经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综上,项目施工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二)运营期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前驱体破碎产生的含颗粒物、锰及其化合物、NOx废气、脱水上下料产生的含颗粒物废气由旋风除尘+布袋除尘+SCR脱硝处理后,经1#排气筒(DA001)排放。

(2)一次烧结及后处理产生的含尘废气、二次烧结及后处理产生的含尘废气由中央布袋除尘处理后,经2~6#排气筒(DA002~DA006)排放。

(3)一次烧结含挥发性有机物、NOx废气由燃烧炉+水洗处理后经7~10#排气筒(DA007~DA010)排放。

(4)配酸含NOx废气、化锰铁含NOx废气、锰铁溶液制备含NOx废气、硝酸锂溶液制备含NOx废气、硝酸储罐大小呼吸废气由冷凝+四级酸吸收+水洗回收硝酸处理后,剩余亚硝尾气由SCR脱硝,经11#排气筒(DA011)排放。

(5)前驱体配料含NOx废气、前驱体发料含NOx废气、前驱体脱水含NOx废气由冷凝+四级酸吸收+水洗回收硝酸处理后,剩余亚硝尾气由SCR脱硝,经12#排气筒(DA012)排放。

(6)燃气锅炉含颗粒物、NOx、SO2废气经13#排气筒(DA013)排放。

(7)二次烧结气流磨含颗粒物废气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4~15#排气筒(DA014~DA015)排放。

(8)一次烧结前驱体干燥含颗粒物废气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6~19#排气筒(DA016~DA019)排放。

(9)二次烧结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由燃烧炉处理后经20~23#排气筒(DA020~DA023)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产废水:蒸发冷凝废水经超滤+反渗透+电渗析(规模340m3/d)处理,浓水及冷却系统排水进入浓盐水处理系统(规模440m3/d)处理,设备清洗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和实验室废水进入混凝、过滤、蒸发系统(规模80m3/d)处理,炉窑废水进入芬顿氧化处理段处理。处理后的回用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冷却用水水质要求后回用于设备冷却,其余生产废水处理达到《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表1间接排放(电子专用材料)限值、《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级标准限值,排入者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拟建园区配套综合污水处理厂。厂区设1个事故水池,废水事故排放时可进入事故水池,杜绝非正常排放。厂区根据平面布局、地势修建排水沟,厂区初期雨水经雨水沟收集至初期雨水池,后排入生产废水处理站。

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A级标准限值,排入者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拟建园区配套综合污水处理厂。

3、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场区实行分区防渗,项目的原料仓库、罐区、蒸发区、污水处理站、危化品储罐、危废暂存库、机修车间、检测中心、初期雨水池和事故应急池等为重点防渗区,采用Mb≥6.0m、K≤10-7cm/s的等效黏土防渗层,或参考《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执行;成品库、烧结车间、配料车间、尾气处理车间、硝酸铁车间、硝酸锂车间、消防水池、空压车间、锅炉房、垃圾池、生活污水处理站、化粪池及一般固废贮存库等为一般防渗区,采用Mb≥1.5m、K≤10-7cm/s的等效黏土防渗层,或参照《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08 )执行;厂区其他区域进行地面硬化处理。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对地下水影响较小。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烧结、配料等工序产噪生产设备和辅助设备布置于生产车间、辅助设备房内;噪声源强较高的生产车间(前驱体车间)布置在厂区中部,利用仓库、厂房等进行隔声;冷却塔等与厂界保持有一定距离;

(2)高噪声设备各类风机、磨机、粉碎机、泵类、空气压缩机等安装弹性支撑础减少振动;

(3)产噪生产设备和辅助设备大部分布置于生产车间、辅助设备房内,利用厂房、辅助设备房等构筑物墙体进行隔声;鼓风机、空压机等设置独立设备用房,墙体采取吸音处理,门和窗户设置为隔声门和隔声窗;

(4)物料采用气流输送产生的气流性噪声,在进口、出口安装了消声器进行消声处理;

(5)厂区及车间四周进行了绿化减少噪声传播。

5、固体废物

本项目分别设置1个一般固废暂存间(占地面积300m2)、1个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350m2),一般固废暂存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实施分类堆放。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有关要求进行设计,采用全封闭式,地面四周设截流沟,底部进行防渗。在压实基土的基础上自下而上依次浇筑不小于10cm的水泥基层,铺设膜下保护层(土工布),至少2mm厚HDPE土工膜,膜上保护层(土工布),铺设厚度不小于10cm的沥青砂绝缘层,确保渗透系数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6、环境风险

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主要包括原辅料储存安全防范措施、原料运输安全防范措施、消防措施、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反应罐贮槽等泄漏防范措施、储罐区等防渗措施、事故废水的收集处理措施、防泄漏措施、防火防爆措施、危险物料的安全控制措施、危险化学品泄漏应急措施等,厂区根据《建筑防火规范》配备相应的消防栓、灭火器和应急器材。厂区北侧地下设消防水池,为整个厂区提供消防用水,设置事故池,制订设备管理制度,编制应急预案,定期演练。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于2023年3月27日~4月5日在曲靖信息网进行第一次公示。建设单位于2023年4月6日~2023年4月19日在曲靖信息网通网站进行了第二次网络公示(征求意见稿网络公示)。建设单位分别于2023年4月4日和13日在《民族时报》上进行了登报公示。同时,建设单位于2023年4月4日在项目建设地附近的者海镇小闸社区、者海镇阿依卡村、蚂色卡村信息公开栏进行现在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公开承诺函。

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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