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发改〔2023〕77号关于隆林各族自治县城镇中心村环境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隆发改〔2023〕77号关于隆林各族自治县城镇中心村环境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隆发改〔2023〕77号 关于隆林各族自治县城镇中心村环境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2023-06-09 08:46 来源:隆林各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字体:大 中 小】打印

(略) 隆林生态环境局:

你局《关于要求审批隆林各族自治县城镇中心村环境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隆林各族自治县城镇中心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广西南宁 (略) 编制,通过广西 (略) 公司组织评审并出具评估报告(环达咨字【2023】21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

2209-*-04-01-*

二、建设地点

隆林各族自治县隆或镇(隆或村),德峨镇(德峨村、保上村、那地村),新州镇(民强村、含山村),克长乡(海长村),蛇场乡(蛇场村),者浪乡(者浪村),猪场乡(猪场村),平班镇(扁牙村),沙梨乡(沙梨村),者保乡(者保村)等10个乡(镇)。

三、项目建设必要性

为有效改善城镇环境和农村人居环境,解决隆林各族自治县城乡结合部和城镇周边污水难以收集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直排和村庄污水无序排放现状,同意实施隆林各族自治县城镇中心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1、集中型污水处理站

隆或镇、德峨镇、新州镇、克长乡、蛇场乡、者浪乡、猪场乡、平班镇、沙梨乡9个乡镇新建15套集中型污水处理站,设计总规模 1030 m3/d,配套建设主支管网总长度45.52km及其他附属设施,其中在隆或镇隆或村修建1套集中型农村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75m3/d,配套建设主支管网2.77km及其他附属设施;在德峨镇德峨村建设1套集中型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50m3/d,配套建设主支管网 2.98km 及其他附属设施;在新州镇民强村、含山村建设4套集中型农村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 280 m3/d,配套建设主支管网12.31km及其他附属设施;在克长乡海长村建设2套集中型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20m3/d,配套建设主支管网6.55km及其他附属设施;在蛇场乡蛇场村建设1套集中型农村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110m3/d,配套建设主支管网4.70km及其他附属设施;在者浪乡者浪村建设1套集中型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40m3/d,配套建设主支管网1.37km 及其他附属设施;在猪场乡猪场村建设1套集中型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45m3/d,配套建设主支管网2.08km及其他附属设施;在平班镇扁牙村建设3套集中型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180m3/d,配套建设主支管网6.71km及其他附属设施;在沙梨乡沙梨村建设1套集中型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45m3/d,配套建设主支管网3.05km及其他附属设施。

2、小型污水处理站

德峨镇、克长乡、蛇场乡、者浪乡、平班镇、沙梨乡、者保乡7个乡镇建设小型污水处理站766套,其中在德峨镇建设小型污水处理站132套,在克长乡建设小型污水处理站90套,在蛇场乡建设小型污水处理站113套,在者浪乡建设小型污水处理站183套,在平班镇建设小型污水处理站104套,在沙梨乡建设小型污水处理站39套,在者保乡建设小型污水处理站105套。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建设投资估算为4566.82万元,资金来源:中央生态环境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

六、其他要求

请据此批复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工程初步设计,

初步设计经评估通过后报我局审批。

七、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批复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附件:隆林各族自治县城镇中心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招投标核准意见表

隆林各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6月9日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本局资环股,秘存。

隆林各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3年6月9日印发

附件

隆林各族自治县城镇中心村环境整治项目

招投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隆林各族自治县城镇中心村环境整治项目

项目业主: (略) 隆林生态环境局

名称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察







设计





建安

工程





监理







设备

材料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8年16号令),本项目设备采用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规范进行招标活动。

2023年6月9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隆发改〔2023〕77号 关于隆林各族自治县城镇中心村环境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2023-06-09 08:46 来源:隆林各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字体:大 中 小】打印

(略) 隆林生态环境局:

你局《关于要求审批隆林各族自治县城镇中心村环境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隆林各族自治县城镇中心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广西南宁 (略) 编制,通过广西 (略) 公司组织评审并出具评估报告(环达咨字【2023】21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

2209-*-04-01-*

二、建设地点

隆林各族自治县隆或镇(隆或村),德峨镇(德峨村、保上村、那地村),新州镇(民强村、含山村),克长乡(海长村),蛇场乡(蛇场村),者浪乡(者浪村),猪场乡(猪场村),平班镇(扁牙村),沙梨乡(沙梨村),者保乡(者保村)等10个乡(镇)。

三、项目建设必要性

为有效改善城镇环境和农村人居环境,解决隆林各族自治县城乡结合部和城镇周边污水难以收集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直排和村庄污水无序排放现状,同意实施隆林各族自治县城镇中心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1、集中型污水处理站

隆或镇、德峨镇、新州镇、克长乡、蛇场乡、者浪乡、猪场乡、平班镇、沙梨乡9个乡镇新建15套集中型污水处理站,设计总规模 1030 m3/d,配套建设主支管网总长度45.52km及其他附属设施,其中在隆或镇隆或村修建1套集中型农村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75m3/d,配套建设主支管网2.77km及其他附属设施;在德峨镇德峨村建设1套集中型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50m3/d,配套建设主支管网 2.98km 及其他附属设施;在新州镇民强村、含山村建设4套集中型农村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 280 m3/d,配套建设主支管网12.31km及其他附属设施;在克长乡海长村建设2套集中型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20m3/d,配套建设主支管网6.55km及其他附属设施;在蛇场乡蛇场村建设1套集中型农村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110m3/d,配套建设主支管网4.70km及其他附属设施;在者浪乡者浪村建设1套集中型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40m3/d,配套建设主支管网1.37km 及其他附属设施;在猪场乡猪场村建设1套集中型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45m3/d,配套建设主支管网2.08km及其他附属设施;在平班镇扁牙村建设3套集中型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180m3/d,配套建设主支管网6.71km及其他附属设施;在沙梨乡沙梨村建设1套集中型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45m3/d,配套建设主支管网3.05km及其他附属设施。

2、小型污水处理站

德峨镇、克长乡、蛇场乡、者浪乡、平班镇、沙梨乡、者保乡7个乡镇建设小型污水处理站766套,其中在德峨镇建设小型污水处理站132套,在克长乡建设小型污水处理站90套,在蛇场乡建设小型污水处理站113套,在者浪乡建设小型污水处理站183套,在平班镇建设小型污水处理站104套,在沙梨乡建设小型污水处理站39套,在者保乡建设小型污水处理站105套。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建设投资估算为4566.82万元,资金来源:中央生态环境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

六、其他要求

请据此批复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工程初步设计,

初步设计经评估通过后报我局审批。

七、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批复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附件:隆林各族自治县城镇中心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招投标核准意见表

隆林各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6月9日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本局资环股,秘存。

隆林各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3年6月9日印发

附件

隆林各族自治县城镇中心村环境整治项目

招投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隆林各族自治县城镇中心村环境整治项目

项目业主: (略) 隆林生态环境局

名称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察







设计





建安

工程





监理







设备

材料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8年16号令),本项目设备采用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规范进行招标活动。

2023年6月9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