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宏健医院谷水院区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洛阳宏健医院谷水院区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关于2023年7月1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 (略) ( (略) 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能力、拟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服务科。公示期为2023年7月18日-2023年7月24日。
电话:0379-* 通讯地址: (略) 涧西区安徽路53号涧西区综合办公楼3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略) ( (略) 区)建设项目 | (略) 涧西区建设路285号 | 洛阳城投 (略) | (略) (略) | 本项 (略) 涧西区建设路285号,租赁现有建筑物进行建设,共5层,占地面积为969.9平方米。共设置22张病床。项目东侧为中国石化加油站,西 (略) 小区, (略) (略) (一分公司),北侧50m为 (略) 谷水生活区。 本项目总投资83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4.5万元。 | 一、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该项目不新增建(构)筑物;营运期,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恶臭气体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排放标准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标准要求。 二、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医疗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 (略) 区污水处理站,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排放标准及涧西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略) 政污水管网,由市政管网进入涧西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三、噪声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污水处理站风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以上噪声均为固定噪声源,设备噪声经采取基础减震、建筑隔声等措施后, (略) 界、南院界、西院界、北院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敏感点昼间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的要求。 四、固体废物影响分析: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及废活性炭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并且做好登记管理。 |
关于2023年7月1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 (略) ( (略) 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能力、拟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服务科。公示期为2023年7月18日-2023年7月24日。
电话:0379-* 通讯地址: (略) 涧西区安徽路53号涧西区综合办公楼3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略) ( (略) 区)建设项目 | (略) 涧西区建设路285号 | 洛阳城投 (略) | (略) (略) | 本项 (略) 涧西区建设路285号,租赁现有建筑物进行建设,共5层,占地面积为969.9平方米。共设置22张病床。项目东侧为中国石化加油站,西 (略) 小区, (略) (略) (一分公司),北侧50m为 (略) 谷水生活区。 本项目总投资83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4.5万元。 | 一、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该项目不新增建(构)筑物;营运期,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恶臭气体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排放标准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标准要求。 二、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医疗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 (略) 区污水处理站,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排放标准及涧西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略) 政污水管网,由市政管网进入涧西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三、噪声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污水处理站风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以上噪声均为固定噪声源,设备噪声经采取基础减震、建筑隔声等措施后, (略) 界、南院界、西院界、北院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敏感点昼间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的要求。 四、固体废物影响分析: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及废活性炭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并且做好登记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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