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202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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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2023年7月18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对已审查的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的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7月18日至7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

传真:024-*

通讯地址: (略) 浑南区双园路30号*行政审批处310

邮编:*

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

情况

1

(略) 种质资源库建设项目

沈阳

(略) (略)

(略) 环保集团 (略)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建设规模为保存容量50万份,其中低温种子库保存容量40万份,超低温库(液氮库)、DNA库、离体库保存容量10万份,项目占地面积约4965m2。建筑层数为地上三层(一层二层为种质资源储存,三层利用一层二层储存的种质开展种质精准鉴定和发掘重要性状基因),地下一层(管道夹层),建筑总高度15.60米。新增实验仪器48台,搬迁实验仪器104台。

(一)废气

本项目排放废气为实验废气,消解室、光谱分析室、质谱分析室、切片室、DNA室、RNA室、试剂室均设通风柜,通风柜设置管道连接到实验室内的排风管道上,废气经排风管道由引风机抽出送一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0m高的排气筒排放。

经环评预测,排放废气中NMHC、*醇、氯化氢的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限值要求。

(二)废水

本项目初期实验清洗废水(前两次清洗废水)按危废处理,后期实验清洗废水送新建一体化水处理设备(调节—中和—沉淀—过滤—消毒)处理,纯水制备装置排水和生活污水送新建化粪池处理,以上经处理后的废 (略) 废水总 (略) 政排水管网,最终进入满堂河污水处理厂。

经环评预测,外排废水中COD、氨氮、总氮、悬浮物、氯化物、石油类等污染物浓度满足《 (略)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相应的标准限值;pH值、动植物油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限值。

(三)噪声

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用减振、隔声、吸声等降噪措施。经环评预测,院址南侧(东陵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限值,院址西侧、东侧、北侧满足1类标准限值。

(四)固体废物

1.一般固废:废弃离子交换树脂产生量0.01t/a,交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理;实验废弃种子产生量约0.4t/a,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2.危险废物:包括废化学试剂、废活性炭、初期实验清洗废水、废包装瓶、污泥等,在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2

营口建发 (略) 多金属复杂金银矿综合回收技术升级搬迁扩建项目

营口

营口建发 (略)

中冶焦耐(大连) (略)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易地建设铜冶炼装置及配套的烟气制酸装置等主体工程,生产规模为60万吨阴极铜和236万吨硫酸,同时配套建设阳极泥处理装置、白烟尘处理装置、污水处理系统、制氧站等公辅设施,项目实施后,形成年产高纯阴极铜59.7万吨、标准阴极铜3000吨,硫酸236.2万吨,副产电积铜、金锭、银锭等35464.24吨的生产能力。

项目 (略) (略) 粗铜冶炼装置侧吹熔炼炉1台、贫化电炉1台及转炉2台、烟气制酸装置以及污水处理站、制氧站等配套公辅设施,替代粗铜产能10.8万吨、硫酸产能29万吨。

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生产规模为阴极铜30万吨和硫酸118万吨,建设内容包括侧吹熔炼+连续顶吹吹炼+阳极精炼的熔炼系统、净化+非衡态两转两吸的硫酸系统、双向平行流不锈钢阴极电解系统、渣选矿系统、贵金属回收处理系统、白烟尘回收处理系统,污酸处理站、酸性废水处理站、阳极泥废水处理站、生产废水深度处理站、初期雨水处理站等污水处理系统,制氧站、工业气体站、低压锅炉房等公辅配套设施。

(一)废气

本项目原料、熔炼、制酸、电解、渣选矿、贵金属回收、白烟尘回收和分析研发中心及环境监测站等产生废气经相应的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分别经相应的排放筒排放,外排废气中各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及修改单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污酸处理站*醇制氢解析气由1根20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非*烷总烃、*醇排放浓度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5和表6中相应排放限值要求;硫化废气经密闭罩收集送至除害塔,分别由2根20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硫化氢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锅炉房2台15t/h燃气蒸汽锅炉,低氮燃烧器,锅炉烟气由1根38m高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燃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厂界颗粒物、SO2、硫酸雾、氯气、HCl、砷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氟化物、汞及其化合物的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表6相应标准要求;非*烷总烃、氮氧化物、*醇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二)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分为酸性废水、阳极泥处理高盐重金属废水、净环排污水、地坪冲洗水、初期雨水、化验废水以及员工生活污水等,采取“清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处理”原则进行处理,其中酸性废水、含重金属废水等经各自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均不外排;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处理站部分外排废水和生活污水,外排废水中各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表2间接排放标准和《 (略)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和表4相应标准要求。

(三)固废

本项目铁精矿、渣尾矿、中和渣、石膏渣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63t/a,全部综合利用。厂区内设置1座804m2危险废物暂存间,项目产生酸泥铅滤饼、硫化砷滤饼、压缩机/空压机含油废液、化检验废液、废药剂、废药剂瓶、废机油等危险废物26089.15t/a,均暂存危废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噪声

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噪声经厂房隔声及减震垫等降噪措施后,项目实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五)地下水、土壤

本项目的地下水防渗分区及措施参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的规定,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根据厂区地下水流向,厂内共布设了5眼地下水监控井。在厂区内污染重装置区(精矿区、制酸区、污酸处理站、酸性废水处理站等)和厂外1km内盐田设置土壤跟踪监测点。

(六)环境风险

废水排放和事故排水明管化,全部采用地上管廊。厂区设置废水三级防控措施,防止重大生产事故泄漏物料、污染消防水及污染雨水等造成的环境污染。全厂设置1座事故水池,事故水池容积为6000m3。

3

阜新 (略) 新民金矿改扩建项目

阜新

阜新 (略)

(略) 环保集团 (略)

项目建设内容为在现有开采工程的基础上,进行生产设施改造,主要包括原有竖井提升不再利用,开拓方式为斜坡道开拓方式,新建斜坡道、供排水系统等,并对现有竖井、风井等生产设施进行改造,并配套建设相应的环保设施,其它公辅设施依托现有设施。

(一)废气

本项目井下开采采用湿式作业,粉尘采取洒水抑尘后由回风井排至地表;矿石装卸利用井下装矿硐室装车外运,地表不设置矿石周转及装车设施,减少粉尘无组织排放;运输车辆加盖苫布,减速慢行,运输道路定期洒水,减少道路扬尘的产生。项目工业场地、风井场界四周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工业场地四周设3米高硬质防风抑尘网,在工业场地北侧预留30米、西侧预留10米,用于通车,总长度700米,圈定面积1.66公顷,

(二)废水

本项目采区涌水量2150m3/d,通过井下水仓和地表水池收集,井下设置2座地下水仓,总容积2300m3(1000m3和1300m3各1个),矿井涌水经井下水仓收集、沉淀处理后,用于井下生产及除尘,回用水量304.8m3/d;地表设置2个高位水池,总容积2300m3(1000m3和1300m3各1个),沉淀后用于地表降尘洒水、绿化用水20m3/d,经管道外输给排山楼充填站及排山楼选矿厂,回用水量520.2m3/d,剩余1305m3/d涌水进入企业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要求后,排入五道桥子河。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定期清掏用于施肥,不外排。

(三)固废

本项目不设置废石场,矿山2年基建期产生废石量43.2万吨/年,全部井下充填,运营期废石年产生量约9.9万t/a,直接井下充填。本项目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液压油和废油桶产生量分别为0.34t/a、0.3t/a和0.5t/a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利用现有1座18m2危废暂存间。

(四)噪声

本项目工业场地生产设备噪声经采取隔声、减震等降噪措施后,项目实施后的工业场地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

 (五)地下水、土壤

本项目工业场地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矿区内及周边村庄共布设4个地下水监控点和4个土壤监控点;工业场地设置1座100m3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经收集后回用于井下凿岩生产使用。

4

葫芦岛杨家杖子经济开 (略) (铁、钼、铅锌矿)项目

葫芦岛

葫芦岛杨家杖子经济开 (略)

沈阳 (略)

本次为扩建项目,利旧平硐(PD1)作为主平硐,利旧盲斜井(MXJ),新建风平硐(FPD),原位新建斜井(原XJ),原位新建风井(FJ2);利用现有采矿用地建设1处工业场地,总占地面积为4658m2,位于主平硐(原平硐PD1)处,包括空压机房、储水罐等设施;新建1座封闭矿石中转库(400m2)、1座危贮存点(10m2)、1处废电池暂存库(5m2)。

本项目产生的矿石全部外售;运营期废石回填井下采空区,不出井。

(一)废水

本项目正常涌水量为60m3/d,最大涌水量为160m3/d,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井下设1座地下水仓,容积80m3,地表设储水罐容积100m3,涌水全部回用于湿式凿岩和各工作面、井下喷水降尘、爆破抑尘等。为避免初期雨水对地表径流造成污染,本项目设1座初期雨水收集池(90m3),收集的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用于矿山降尘,不外排。

本项目产生生活污水1.5m3/d,全部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淘。

(二)废气

本工程井下凿岩穿孔采用湿式作业。地下开采的铲装、爆破作业采用喷水降尘的方法抑尘;工作面作业前、装矿及运输时采用定时洒水增湿的方法降尘;矿石仓库封闭建设。运输道路全部采取硬化铺垫,车辆加盖苫布,运输道路洒水车定时洒水抑尘。

(三)噪声

本项目为井下开采,开采过程产生噪声的工序及噪声设备位于井下,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工业场地内空压机、通风机以及运矿车等设备,通过基础减振、隔声、消音等措施,经环评预测,运营期工业场地场界的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即昼间≤55dB(A)、夜间≤45dB(A))限值的要求。

(四)固废

本项目不设置废石场,基建期废石回填井下现有采空区,营运期废石直接回填采空区,不升井。

本项目年产危险废物1.58t/a(废机油及废油桶HW08),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本项目生活垃圾产生约9.15t/a。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场所统一处理。

(五)地下水、土壤

本项目工业场地区域根据各生产装置、辅助设施及公用工程设施的布置,将厂区划分为一般防渗区和重点防渗区,分别采取不同等级的防渗方案,降低项目生产过程中对地下水的污染影响。

运营期对周边村庄地下水进行监控,共布设4个地下水监控点,3个土壤监控点。

附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对已审查的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的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7月18日至7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

传真:024-*

通讯地址: (略) 浑南区双园路30号*行政审批处310

邮编:*

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

情况

1

(略) 种质资源库建设项目

沈阳

(略) (略)

(略) 环保集团 (略)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建设规模为保存容量50万份,其中低温种子库保存容量40万份,超低温库(液氮库)、DNA库、离体库保存容量10万份,项目占地面积约4965m2。建筑层数为地上三层(一层二层为种质资源储存,三层利用一层二层储存的种质开展种质精准鉴定和发掘重要性状基因),地下一层(管道夹层),建筑总高度15.60米。新增实验仪器48台,搬迁实验仪器104台。

(一)废气

本项目排放废气为实验废气,消解室、光谱分析室、质谱分析室、切片室、DNA室、RNA室、试剂室均设通风柜,通风柜设置管道连接到实验室内的排风管道上,废气经排风管道由引风机抽出送一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0m高的排气筒排放。

经环评预测,排放废气中NMHC、*醇、氯化氢的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限值要求。

(二)废水

本项目初期实验清洗废水(前两次清洗废水)按危废处理,后期实验清洗废水送新建一体化水处理设备(调节—中和—沉淀—过滤—消毒)处理,纯水制备装置排水和生活污水送新建化粪池处理,以上经处理后的废 (略) 废水总 (略) 政排水管网,最终进入满堂河污水处理厂。

经环评预测,外排废水中COD、氨氮、总氮、悬浮物、氯化物、石油类等污染物浓度满足《 (略)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相应的标准限值;pH值、动植物油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限值。

(三)噪声

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用减振、隔声、吸声等降噪措施。经环评预测,院址南侧(东陵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限值,院址西侧、东侧、北侧满足1类标准限值。

(四)固体废物

1.一般固废:废弃离子交换树脂产生量0.01t/a,交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理;实验废弃种子产生量约0.4t/a,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2.危险废物:包括废化学试剂、废活性炭、初期实验清洗废水、废包装瓶、污泥等,在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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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建发 (略) 多金属复杂金银矿综合回收技术升级搬迁扩建项目

营口

营口建发 (略)

中冶焦耐(大连) (略)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易地建设铜冶炼装置及配套的烟气制酸装置等主体工程,生产规模为60万吨阴极铜和236万吨硫酸,同时配套建设阳极泥处理装置、白烟尘处理装置、污水处理系统、制氧站等公辅设施,项目实施后,形成年产高纯阴极铜59.7万吨、标准阴极铜3000吨,硫酸236.2万吨,副产电积铜、金锭、银锭等35464.24吨的生产能力。

项目 (略) (略) 粗铜冶炼装置侧吹熔炼炉1台、贫化电炉1台及转炉2台、烟气制酸装置以及污水处理站、制氧站等配套公辅设施,替代粗铜产能10.8万吨、硫酸产能29万吨。

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生产规模为阴极铜30万吨和硫酸118万吨,建设内容包括侧吹熔炼+连续顶吹吹炼+阳极精炼的熔炼系统、净化+非衡态两转两吸的硫酸系统、双向平行流不锈钢阴极电解系统、渣选矿系统、贵金属回收处理系统、白烟尘回收处理系统,污酸处理站、酸性废水处理站、阳极泥废水处理站、生产废水深度处理站、初期雨水处理站等污水处理系统,制氧站、工业气体站、低压锅炉房等公辅配套设施。

(一)废气

本项目原料、熔炼、制酸、电解、渣选矿、贵金属回收、白烟尘回收和分析研发中心及环境监测站等产生废气经相应的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分别经相应的排放筒排放,外排废气中各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及修改单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污酸处理站*醇制氢解析气由1根20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非*烷总烃、*醇排放浓度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5和表6中相应排放限值要求;硫化废气经密闭罩收集送至除害塔,分别由2根20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硫化氢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锅炉房2台15t/h燃气蒸汽锅炉,低氮燃烧器,锅炉烟气由1根38m高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燃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厂界颗粒物、SO2、硫酸雾、氯气、HCl、砷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氟化物、汞及其化合物的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表6相应标准要求;非*烷总烃、氮氧化物、*醇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二)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分为酸性废水、阳极泥处理高盐重金属废水、净环排污水、地坪冲洗水、初期雨水、化验废水以及员工生活污水等,采取“清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处理”原则进行处理,其中酸性废水、含重金属废水等经各自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均不外排;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处理站部分外排废水和生活污水,外排废水中各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表2间接排放标准和《 (略)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和表4相应标准要求。

(三)固废

本项目铁精矿、渣尾矿、中和渣、石膏渣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63t/a,全部综合利用。厂区内设置1座804m2危险废物暂存间,项目产生酸泥铅滤饼、硫化砷滤饼、压缩机/空压机含油废液、化检验废液、废药剂、废药剂瓶、废机油等危险废物26089.15t/a,均暂存危废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噪声

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噪声经厂房隔声及减震垫等降噪措施后,项目实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五)地下水、土壤

本项目的地下水防渗分区及措施参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的规定,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根据厂区地下水流向,厂内共布设了5眼地下水监控井。在厂区内污染重装置区(精矿区、制酸区、污酸处理站、酸性废水处理站等)和厂外1km内盐田设置土壤跟踪监测点。

(六)环境风险

废水排放和事故排水明管化,全部采用地上管廊。厂区设置废水三级防控措施,防止重大生产事故泄漏物料、污染消防水及污染雨水等造成的环境污染。全厂设置1座事故水池,事故水池容积为6000m3。

3

阜新 (略) 新民金矿改扩建项目

阜新

阜新 (略)

(略) 环保集团 (略)

项目建设内容为在现有开采工程的基础上,进行生产设施改造,主要包括原有竖井提升不再利用,开拓方式为斜坡道开拓方式,新建斜坡道、供排水系统等,并对现有竖井、风井等生产设施进行改造,并配套建设相应的环保设施,其它公辅设施依托现有设施。

(一)废气

本项目井下开采采用湿式作业,粉尘采取洒水抑尘后由回风井排至地表;矿石装卸利用井下装矿硐室装车外运,地表不设置矿石周转及装车设施,减少粉尘无组织排放;运输车辆加盖苫布,减速慢行,运输道路定期洒水,减少道路扬尘的产生。项目工业场地、风井场界四周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工业场地四周设3米高硬质防风抑尘网,在工业场地北侧预留30米、西侧预留10米,用于通车,总长度700米,圈定面积1.66公顷,

(二)废水

本项目采区涌水量2150m3/d,通过井下水仓和地表水池收集,井下设置2座地下水仓,总容积2300m3(1000m3和1300m3各1个),矿井涌水经井下水仓收集、沉淀处理后,用于井下生产及除尘,回用水量304.8m3/d;地表设置2个高位水池,总容积2300m3(1000m3和1300m3各1个),沉淀后用于地表降尘洒水、绿化用水20m3/d,经管道外输给排山楼充填站及排山楼选矿厂,回用水量520.2m3/d,剩余1305m3/d涌水进入企业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要求后,排入五道桥子河。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定期清掏用于施肥,不外排。

(三)固废

本项目不设置废石场,矿山2年基建期产生废石量43.2万吨/年,全部井下充填,运营期废石年产生量约9.9万t/a,直接井下充填。本项目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液压油和废油桶产生量分别为0.34t/a、0.3t/a和0.5t/a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利用现有1座18m2危废暂存间。

(四)噪声

本项目工业场地生产设备噪声经采取隔声、减震等降噪措施后,项目实施后的工业场地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

 (五)地下水、土壤

本项目工业场地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矿区内及周边村庄共布设4个地下水监控点和4个土壤监控点;工业场地设置1座100m3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经收集后回用于井下凿岩生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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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杨家杖子经济开 (略) (铁、钼、铅锌矿)项目

葫芦岛

葫芦岛杨家杖子经济开 (略)

沈阳 (略)

本次为扩建项目,利旧平硐(PD1)作为主平硐,利旧盲斜井(MXJ),新建风平硐(FPD),原位新建斜井(原XJ),原位新建风井(FJ2);利用现有采矿用地建设1处工业场地,总占地面积为4658m2,位于主平硐(原平硐PD1)处,包括空压机房、储水罐等设施;新建1座封闭矿石中转库(400m2)、1座危贮存点(10m2)、1处废电池暂存库(5m2)。

本项目产生的矿石全部外售;运营期废石回填井下采空区,不出井。

(一)废水

本项目正常涌水量为60m3/d,最大涌水量为160m3/d,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井下设1座地下水仓,容积80m3,地表设储水罐容积100m3,涌水全部回用于湿式凿岩和各工作面、井下喷水降尘、爆破抑尘等。为避免初期雨水对地表径流造成污染,本项目设1座初期雨水收集池(90m3),收集的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用于矿山降尘,不外排。

本项目产生生活污水1.5m3/d,全部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淘。

(二)废气

本工程井下凿岩穿孔采用湿式作业。地下开采的铲装、爆破作业采用喷水降尘的方法抑尘;工作面作业前、装矿及运输时采用定时洒水增湿的方法降尘;矿石仓库封闭建设。运输道路全部采取硬化铺垫,车辆加盖苫布,运输道路洒水车定时洒水抑尘。

(三)噪声

本项目为井下开采,开采过程产生噪声的工序及噪声设备位于井下,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工业场地内空压机、通风机以及运矿车等设备,通过基础减振、隔声、消音等措施,经环评预测,运营期工业场地场界的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即昼间≤55dB(A)、夜间≤45dB(A))限值的要求。

(四)固废

本项目不设置废石场,基建期废石回填井下现有采空区,营运期废石直接回填采空区,不升井。

本项目年产危险废物1.58t/a(废机油及废油桶HW08),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本项目生活垃圾产生约9.15t/a。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场所统一处理。

(五)地下水、土壤

本项目工业场地区域根据各生产装置、辅助设施及公用工程设施的布置,将厂区划分为一般防渗区和重点防渗区,分别采取不同等级的防渗方案,降低项目生产过程中对地下水的污染影响。

运营期对周边村庄地下水进行监控,共布设4个地下水监控点,3个土壤监控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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